不合法的居委會主任劉永修 3日上午搶劫舉報人王培榮,劉永修當警察面揚言要打舉報人王培榮,下午劉永修等約十人還到礦大鬧事, 1日支部書記潘增奎打舉報人王培榮
舉報人代表王培榮向全國人民求援,請有正義感的公民給予支持,幫助舉報、轉帖、聯繫媒體及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請有關部門認真查處政府行政機關領導人利用職權故意包庇、掩蓋十分明顯違法犯罪的不法行為,以維護社會公平、公正,使政府行政機關成為講理的、依法辦事的部門。
一、2008 年1 月3 日上午,徐州風華園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王培榮風華園小區遭到不合法的徐州風華園小區居委會主任劉永修的搶劫,劉永修當警察面揚言要打王培榮,徐州風華園黑惡勢力猖狂到極點,而且早在06 年 9 月6 日劉永修一家四口在風華園打傷舉報人王培榮,還搶劫了舉報人 王培榮一千多元的手機。 儘管媒體《家庭》雜誌有專題報導(詳情請看附件 ),當時有風華園800 多人簽名要求嚴懲打人凶手劉永修等四人,但徐州公安部門至今不處理,甚至公安部門沒有追回被搶劫的手機 。
由於 劉永修十分明顯的、證據確鑿的違法犯罪問題,如詐騙、逃稅、開具25萬非法票據、操縱的居委會侵吞、私分的業主公共收益達十多萬元,侵吞多項屬於業主共有的贊助款,並用侵吞的業主公共收益行賄,已造成約三十萬元的業主公共收益的損失,被舉報人徐州市風華園居委會主任劉永修一家四口甚至打傷舉報人,還搶劫了舉報人一千多元的手機。
2006年9月8日,風華園一千六百多戶居民簽名要求召開居民大會,罷免劉永修的居委會成員及主任職務,完全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條所規定罷免居委會成員資格的條件。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辦事處民政科公函《關於吳敏、張延奇等同志提議召開居民會議的答覆》稱要召開居民大會的情況下,2007年1月10日,當年選舉劉永修當居委會主任的68.18%居民代表(居民小組長)聯名要求把罷免劉永修居委會成員及居委會主任職務列入居民會議議題,又一次完全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條所規定罷免居委會成員資格的條件。這是繼2006年9月風華園1600戶居民簽名要求召開罷免劉永修居委會成員及居委會主任職務的居民會議,又一次民意的體現。
在二次滿足全國人大頒布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條所規定罷免居委會成員資格的條件要求,按全國人大法律必須開居民大會的情況下,風華園至今沒有召開居民大會,國家的法律在風華園已失去了效力。
詳情請看附件《1800戶簽名舉報二年均被擺平,中國哪裡是舉報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和腐敗的地方?》
二、3日下午劉永修等約十人還企圖到礦大鬧事
3日下午劉永修等約十人到 王培榮工作單位 礦大,通過礦大組織要找談風華園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王培榮 談談。
王培榮歡迎談,但有原則:
1 、王培榮只與合法組織談,不與不合法的組織談。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居委會法定的正式成員最少是3名。風華園居委會2005年3月原有正式成員5名,其中3名被劉永修打擊報復、排擠出委員會。風華園居委會只有2名正式成員,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數,是不合法的組織。而且居民大會(或居民代表大會)是居委會的決策機構,決定社區重大事項必須經居民大會(或居民代表大會)通過。風華園居委會(或居民代表大會)三年不開一次居民大會。
風華園居民簽名要求召開居民大會,罷免劉永修的居委會成員及主任職務,在二次滿足全國人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條所規定罷免居委會成員資格的條件要求,按全國人大法律必須開居民大會的情況下,風華園至今沒有召開居民大會,國家的法律在風華園已失去了效力。
風華園居委會是不合法的組織,王培榮不與 不合法的組織風華園居委會談。
2 、風華園業主公共收益必須用於小區建設,在這個前提下可以談。例如如何把風華園業主公共收益必須用於小區建設,及小區建設的規劃。
現在風華園居委會侵吞私分 風華園業主公共收益,社區黨總支書記參與私分風華園業主公共收益,與侵吞私分業主公共收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做堅決鬥爭,這一點沒有談的餘地。中國共產黨的目的和宗旨之一:維護群眾的利益,與腐敗水火不相容,必須清除腐敗。
3 、社會上小區居民(或業主)之間的問題不在學校談,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礦大組織主持人告知劉永修等約十人,為了維護正常次序,只能派二人談(辦事處代表、社區黨總支負責人),但我們等了許多時間,沒有來談。最後圖窮匕現,劉永修等闖進辦公室,誣陷、辱罵、威脅王培榮。劉永修一邊辱罵、威脅王培榮,還誣陷王培榮貪污一百多萬元。王培榮早已識破劉永修等企圖到學校製造事端的企圖,王培榮和礦大領導老師均十分克制,沒有發生衝突。
劉永修既然稱:"王培榮貪污一百多萬元",居委會代管的業主委員會帳目及原始憑證全部在居委會,為什麼不拿帳目及原始憑證去檢察院舉報,反而到學校名為找王培榮談談,實際是到學校鬧事。業主委員會一直在要求公開居委會代管的業主委員會全部帳目及原始憑證,造劉永修拒絕。劉永修為什麼不敢公開代管的業主委員會全部帳目及原始憑證,劉永修要強行掩蓋他侵佔私分業主公共收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潘增奎為了掩蓋真相,故意製造事端,打業主委員會主任王培榮
2008 年1 月1 日下午,王培榮在W2 的公告欄張貼公告《關於安裝監控系統及改善南大門亮化的公告》、《業主委員會12 月工作計畫》、《業主委員會闢謠》、《市委徐鳴書記指出風華園居委會三個不對的,區委書記董鋒親自揭穿風華園社區書記睢良進謊言》,遭到在風華園的辦事處聘用人員王朝清偷拍。王培榮問王朝清為什麼偷拍,王朝清不承認拍照,王培榮打 110報警。王朝清想溜之大吉,王培榮擋住王朝清,說:"等 110 來由警察處理,你要走人把照像機交給其他人,由警察看是否偷拍",王朝清聲稱沒有照像機。
這時,社區黨總支的一個支部書記潘增奎走過來,要放跑王朝清,王培榮堅持等110 來由警察處理。潘增奎故意製造事端,罵王培榮是幫教對象,王培榮稱你才是查處對象。潘增奎動手打了王培榮,遭到業主的指責和制止。此時,王朝清把偷拍用的照像機放進潘增奎口袋。潘增奎走到廣場,邊走邊威脅要打王培榮,到劉永修面前,潘增奎把偷拍用的照像機放進劉永修的口袋。這時劉永修造謠惑眾稱 : "王培榮貪污一百多萬"。
身為黨支部書記潘增奎,故意製造事端,故意打業主委員會主任王培榮,目的是掩蓋真相,干擾警察調查。
今年社區黨總支及支部要換屆,黨員要看清潘增奎所作所為。不要讓與劉永修同流合污的人繼續擔任領導。
四、潘增奎原單位任法人時嚴重執法犯法參與單位販賣私鹽
03年,因潘增奎原單位任法人時嚴重執法 犯法參與單位 販賣私鹽,王培榮揭露後退出業主委員會籌備組。
潘增奎原單位徐州鹽業管理局任部門法人時,嚴重執 法犯法參與單位 販賣私鹽。潘增奎在原單位有紀委等監督部門時都敢知法犯法,甚至執法犯法。
如果潘增奎被有關部門指定為社區書記,在風華園社區沒有監督部門的情況下,潘增奎更使人不放心。如果潘增奎被指定為社區書記,是對風華園的極不負責。
今年,風華園社區居委會和黨總支換屆,有關部門必須依法、公開、公正進行換屆工作。
中國礦業大學理學院(風華園業主委員會主任)王培榮
電話: 0516-83884475 E-mail: [email protected]
2008年1月4日
附件目錄
1、2006年12期下半月版《家庭》雜誌發表文章:業委會驅逐居委會,教授流血捍衛業主權益
2、1800戶簽名舉報二年均被擺平,中國哪裡是舉報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和腐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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