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萬餘人吁政府批准國際公約

一萬多名中國公民在新年第一天公布了一封公開信,呼籲中國政府在舉辦奧運會之前,批准一項有關公民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

這封有1萬4千多名大學教授、律師等簽名的公開信說,北京奧運開幕在即,舉世矚目,如果10年前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能在奧運前得到批准,必將贏得世界對中國的最大尊重,為中國帶來真正的榮耀。

*尊重人權的承諾*

公開信說,舉辦奧運會,中國向世界展現的不僅是金牌,"更應當有尊重和護衛人權的堅定承諾和勇敢擔當"。

中國雖然在1998年就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是中國人大至今還沒有批准這一條約。

公開信敦促國務院在2008年3月之前向人大提交審議有關這個國際公約的議案,以使該公約盡快在奧運開幕前、無保留地得到批准。

*夏業良:政治步驟緩慢*

在這封公開信上簽名的北京大學經濟學教授夏業良說,這些年來,中國的知識份子都在為爭取言論自由、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的自由等政治權利而發出各種各樣的呼籲,希望中國的政治文明能夠提到議事日程上來。

夏 業良說:"中國改革開放到08年,已經算是30多年了。這30多年發生的變化就是,讓老百姓的物質生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其實,這個物質生活不光是包括物 質生活的滿足,而在於一種經濟權利的獲得。也就是說,在不同程度上獲得了一些經濟自由。雖然這個經濟自由還不是徹底的、不是充分的,但畢竟獲得了一些經濟 自由。但在政治方面呢,這個步驟就非常地緩慢。"

夏業良說,中共十七大報告裡面所提到政治的改革主要強調的是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以及一些黨內的民主或者基層民主選舉,但是如果不觸動中國的基本政治制度,不從憲政這個角度去重新構造中國的政治、法制的構架,是沒有辦法使老百姓切實獲得政治自由和權利的。

*國際人權憲章*

《世 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常常被統稱為"國際人權憲章"。《世界人權宣言》為《聯合國憲章》中的 "人權"賦予了實質性內容,而《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將《世界人權宣言》中所談到的"權利"作了具體闡述,並 規定了實施措施。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主要涉及到了有關生活標準的權利、健康權和受教育權等等。中國1997年10月簽署了該 公約,並在2001年2月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主要規定了有關人身自由、免受酷刑、宗教自由、表達自由、集會結社自由、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等方面的權利。目前世界上已經有至少160多個國家批准了這一公約。

*中國官員多次表態*

近年來中國領導人也在不同場合幾次 談到有關中國將會批准該公約的問題。2004年1月,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法國曾表示,中國正在積極研究公約所涉及的問題,一旦條件成熟,將提交人大批 准。同年5月和9月,中國總理溫家寶和當時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羅干都作了類似的表態。此外,在中國政府的名為《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的白皮書中也說"中 國有關部門正在加緊研究和準備,一旦條件成熟,國務院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約問題"。

分析人士認為,之所以10年了都沒有批准是因為公約中所規定的司法獨立、言論自由、宗教自由等很多基本要求中國現在都難以達到。也有人認為,中國批准這個公約也許只是時間問題。

公 開信的發起人之一、北京北京的維權律師滕彪說,他不排除批准的可能性,令他擔心的是批准了以後會不會執行。他說:"但是我個人擔心的一點就是,當中國政府 批准了這個公約之後,它實際上又沒有辦法,就是拒絕通過具體的制度改革來達到公約所要求的這些具體的事項,那麼就變成了一個批准了但是沒有實際執行,像很 多其它的公約一樣,中國批准了,但是實際上沒有辦法完成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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