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風雲變幻這八年

我為本專欄寫稿已有八年之久,作為收山之作,我想應該談談2000年以來科技領域都發生了哪些變化,以及未來可能會有哪些變化。當然,我也有可能會看走眼,正如過去近十年一樣。

那還是在2000年的2月份,我為本專欄寫了第一篇稿子,是關於網際網路泡沫方面的內容(納斯達克指數於此後不久的3月10日見頂)。回想起來,那時我也有些頭腦發熱。(我在那篇文章中提到的五家網路服務公司現在只有一家健在)這場泡沫不久便煙消雲散了。

但我們生活中的變化並未因此而止步。在此之前我們聞所未聞的一些東西如今成了網際網路和大家生活的中心,例如博客(據博客跟蹤網站Technorati統計,如今每一秒鐘有1.4個博客誕生)、視頻共享(YouTube)、網路電話(Skype et al)和iPod(更重要的是還有iPhone)等等。

那又是什麼將這些新事物融合在一起的?那就是互聯。如果說未來八年有哪一件事情會更顯著地改變我們的生活,簡而言之就是"互聯"。

回過頭來想想我們所走過的路就會覺得好笑。就比如掌上電腦(PDA)。還記得曾有多少人拿著這傢伙招搖過市嗎,但這玩藝除了通過介面與使用者自己的電腦連接外,與其他設備都不能互連互通。而如今誰還用它?

不過PDA並未被淘汰,只是在等待另一項能讓其獲得重生的技術。這一點我猜對了一半,我在2000年曾寫道:"手持電話、蜂窩式電話、手機,無論如何稱呼它,你現在用電腦所做的事未來很多都要靠它去完成。而在這一大潮流中,首先就是要將你的PDA與手機合二為一。"(在寫這篇文章的四年前我才買了自己的第一部手機,還在辦公室內吸引到異樣的眼光──這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我將手機別在了腰帶上,不得不承認這不是什麼好造型)從那之後,我們看到手機變得更加"智能",甚至成為自我的延伸。

然而我們在這條創新的道路上還只走到一半。手機的問題就在於它們都太小了,以致於某些貌似有效率的事情實際上不過是在極大地浪費他人時間。我這個人很不喜歡別人用智能手機給我發電郵,原因有兩個:首先是他們明顯沒有好好看過我發給他們的信;其次是他們也明顯沒有好好想過自己的回信。所以說我預測手機將代為料理許多事務是正確的,但不幸的是它們的辦事效果還不能令人滿意。

於是下一步是回到起點,讓手機不再僅僅是手機,而是朝著PDA的方向發展。例如諾基亞(Nokia)新推出的N810,其微型手寫板一樣的造型惹人喜愛。N810並非一部手機,但它可以通過藍牙(Bluetooth)與手機互聯。實際上,這通常是你將它從包裝盒拿出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如今你用此類設備可以寫電郵、瀏覽網頁,做手機現在所有能做的事,而好處是屏幕要比手機大了一倍,鍵盤也不會讓你按到手指抽筋。換句話說,我們又回到了PDA的道路上,只不過給它融入了當初所沒有的互聯功能。但我們現在也不再稱之為PDA。怎麼說這都是個很傻的名字。

這場革命已經以某種方式進行著。手機也許是筆記本或台式電腦的配角,但世界上的許多用戶都將手機當成了自己的電腦,將簡單的簡訊當成了電郵。

想來那是在2001年5月,某位一向不喜歡高科技設備的朋友向我展示拼寫聯想功能(只要鍵入一個字母,手機就會預測出你想輸入的是哪個詞,而且一般都能猜對),我才開始認識到簡訊的潛力所在。

在世界各地的大多數地方,簡訊仍被普遍使用,並且未來也會如此。其優點在於簡單、快捷,不需要多餘的下載和設置,而其字數限制催生出一種大家都熟悉的新溝通模式(開頭不必再寫上親愛的某某某,不必詳細的落款。內容上不必妙語連珠,扼要即可,就像商務書信一樣,但要想賣弄風情也無不可)。

手機製造商、網路運營商和開發商長期以來一直誘惑我們使用更昂貴的替代品──具備無線上網功能的電話(WAP),我早期的一篇專欄文章還攻擊過WAP技術。但幾年之後,我認識到WAP電話將大有可為。

但首先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需要更快的數據傳輸速度(這一目標目前已接近達成);二是手機軟體的進一步改進──要更穩定,更易於安裝和更容易上手;三是手機要與全球定位系統(GPS)晶元、無線保真(WiFi)、微波存取全球互通(WiMAX)、藍牙、加速感應器(Accelerometer)和電子指南針等技術實現無縫兼容。

原因何在?因為隨著我們將一些以前無法通過手機去做的事交由PDA之類的設備去打理,手機將變成融入周圍環境的信標,並以我們現在只能想像的方式收發信息。雖然我們目前已經可以實現其中很大一部分功能,但多少仍要限制在家中進行。我可以用手機拍下照片或錄像,然後自動上傳到網站上並附上GPS信息。手機不但能報告身處位置的經緯度,還能顯示做這些事時面朝的方向。在不遠的將來,我們可以帶著輕鬆的心情看到真實世界與虛擬世界合二為一,並能在其中看到關於身邊事物的信息,比如灌木叢、景觀、建築物、餐館和其他人等。我們所做、所想、聽到的、觸摸到的、感受到的,乃至品嚐到的都將因為這個口袋中的小信標而被強化。但不要問我這是如何辦到的,說老實話,如果我知道,我早就去忙著掙大錢了。

談到虛擬世界,就該提一下《第二人生》(Second Life)這款遊戲。我從來就不熱衷於此類網路虛擬世界──我2003年玩《模擬人生網路版》(Sims Online)時被老玩家們大肆挖苦了一番,但此類虛擬世界產品的吸引力是顯而易見的。在這個世界上,並非所有人都生活在繁榮、和諧的大都市內,因此《第二人生》及其他同類產品為那些渴望此類生活的人提供了很好的宣泄渠道。但隨著畫面和互聯技術的進步,我認為手機革命將帶動虛擬世界的發展──甚至會讓兩者之間的界限更為模糊。畢竟,兩者都是通過社交網路將大家聯繫在一起。我不會想當然地認為這全都是好事,但好事會從中誕生。

談到博客,我對這個概念接觸得有點晚,不過我在2001年4月的一篇文章中所寫的內容雖不中亦不遠矣。我當時寫道:"一旦上網的人不再一門心思要從別的用戶那裡掙錢,並開始發掘數百萬人共享一個網路這項得天獨厚的優勢時,網際網路大行其道的日子就會到來"。我在2002年初才有了自己的博客,但自此之後就一發不可收拾,並一直堅持到現在。儘管如此,我依然沒有意識到博客會在相互協作、知識共享和創造力方面開創一場聲勢如此浩大的革命。

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將所有這些個人創作,例如博客、照片、視頻和維基(wikis)等僅僅看成是使用者創作內容(UGC)。對於一名在方圓一百公里範圍內都找不到一本百科全書的印尼小孩而言,維基的意義並不僅僅是UGC。這是她自學的一扇窗口,而在五年前這一途徑還根本不存在。

再舉個例子:我剛在 YouTube上看完一部視頻,一個新加坡人用動人的歌聲描述飛機引擎砸穿她家房頂的事情。在我看完這部只有3分鐘的視頻後,就新增了10條留言。這樣一部由不知名的業餘作者用筆記本電腦附帶的麥克風和攝像頭創作的視頻,竟然吸引到6,484條留言。我們應該給這個新潮流冠以群體創造力、知識復興或別的什麼響亮名字。用"使用者創作內容"這個名字簡直是一種貶低。

這些都說明,真正的變化與應用插件、博客和網路內容無關,而是與上網的人有關。這才是過去八年真正的變化所在。我當初開始為本專欄撰稿時,北美和歐洲的網路用戶大體相當,都在1.1億人左右。而如今亞洲在線人數是北美的兩倍,而且增長的高峰仍未到來。目前北美的網路普及率已經達到70%左右,而亞洲還只有12.4%。

至於未來八年網際網路會因為這一趨勢而有何發展,考慮到我過去的記錄,我可不會冒險作出預測。不過我會繼續觀察,並繼續在博客(www.loosewireblog.com)和其他地方寫些關於網際網路的文章,希望讀者們能來看看。謝謝大家看我的文章,也感謝所有的來信。

Jeremy Wagstaff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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