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破空:周正毅被判16年,重了還是輕了?
今年11月30日,"二進宮"的前"上海首富"周正毅,再次被上海有關法院判刑。與上一回合的3年刑期相比,這一回合是16年。對這
一判決,各界議論紛紛,有人認為判輕了,有人認為判重了。
持"判輕了"看法的,認為,上一回(2004年),上海司法機關僅
以"虛報註冊資本罪"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兩條輕微罪名,判
周正毅3年,是明顯的輕判;這一回,雖然兩罪變成五罪(單位行賄
罪、對企業人員行賄罪、行賄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和挪用資金
罪),3年變成16年,但司法機關仍然迴避了周正毅的兩樁主要案
情:侵吞土地和非法貸款。因而仍然屬於輕判。
持"判重了"看法的,認為,周正毅不過是一頭替罪羊,真正的幕後
主犯或主使,還並沒有一一現身。上海司法機關至今迴避周正毅侵吞
土地和非法貸款兩樁重罪,就是為了迴避起訴一系列涉嫌周正毅案的
官場要人。誰都知道,沒有這些官場要人的保駕護航,周正毅不可能
取得大批土地開發合同,並獲得大量貸款。
在周正毅案幕後,已經現身的,有陳良宇,這位曾經不可一世的上海
市委書記,是周正毅發家的"貴人"和出事後的"保護傘"。故而不
難解釋,在陳良宇下臺前,上海司法機關敢於頂著輿論壓力,輕判周
正毅3年;而在陳良宇下臺之後,周正毅很快又"二進宮",並被再
判16年。
半現身的,有政治局常委、副總理黃菊,此公死得恰是時候,避免了
生前出醜。周正毅曾向黃菊夫人余慧文的基金會捐款兩千萬;黃菊弟
弟黃昔則直接參與了周正毅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黃菊主政上海期間,
該市立有42個重大建設項目,周正毅就拿到了其中7個。黃菊一家迄
今受到庇護,但黃菊秘書王維工卻已經下獄,其公開的罪名是:從商
人張榮坤手中,受賄達千萬。
還沒有現身的"高人",實際已經並不神秘,那便是,前中共總書記
江澤民的兩位公子:江綿恆和江綿康。據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掌握的
最新證據:周正毅涉嫌非法貸款和侵吞的上海"東八塊"土地中,周
本人拿走兩塊,其他6塊都歸於高官之手。任中科院上海分院院長的
江綿恆,以該院旗下"上海聯合通訊有限公司"的名義拿走其中一
塊;任上海市建委巡視員的江綿康,則以上海市建委旗下的地產集團
名義,拿走其中另一塊。另據香港刊物先後報導和證實:2003年,周
正毅出事前所見的最後一個人,就是江綿恆,當時,這兩人在一家歌
舞廳碰頭,江綿恆向周正毅通風報信:中紀委要來查案,並慫恿周盡
快出逃。
首先揭開周正毅案的上海拆遷戶瀋婷,新近在香港開放出版社出書,
題為《誰引爆周正毅案》,披露了上海灘更多官商勾結和權錢交易的
黑幕。該書的問世,極可能引發更大幅度的中國官場震撼。
如果不是因為胡江兩派、即"團派"與"上海幫"的權力鬥爭,周正
毅不會出事,陳良宇也不會下馬。換言之,周正毅案曝光,反映的,
仍然不是法治,而是人治。這一特點,使周正毅案的現實意義大大縮
水。在當今中國,無疑還有難以數計的、大大小小的周正毅和陳良
宇,只因他們沒有被拋到權力鬥爭的風口浪尖,而暫時平安無事。
在這種現實下,周正毅不僅是替罪羊,而且是犧牲品。是中共高官的
替罪羊,是權力鬥爭的犧牲品。眼下,周正毅生不由己、死不由己,
其刑期,說輕也不輕,3年加16年,共19年,餘生難見天日;說重也
不重,畢竟死不了,胡溫一派隨時可以從他口中挖出"寶"來,對付
江澤民一派。
自以為精明的商人周正毅,到頭來,不過就是中共黨內鬥爭的工具。
這對眾多中國商人,應是最生動的啟示。"我只關心賺錢,我不關心
政治。"這是中國商人的口頭禪,也是他們引以為豪的宣示。殊不
知,在人治的中國,沒有什麼商業行為,可以脫得開權力,權錢交
易、官商勾結,才能發家致富。這就是政治,活生生的、骯髒的政
治。當今中國,沒有民商,只有官商。因為,沒有民權,只有官權。
不論商人還是普通民眾,沒有政治上的權利,就沒有經濟上的權利。
所有經濟行為或商業行為,都只有依附於官場權力,才能賴以為繼。
這是中國商人的悲哀,更是中國的悲哀。
周正毅的"二進宮"和兩個刑期,反映胡江兩派權力鬥爭的激烈程
度,也反映兩派權力鬥爭的妥協程度。周正毅未獲死罪,並被抹去兩
條主要罪狀,意味著,陳良宇也將被免去死罪。只要"上海幫"不再
挑戰和威脅胡溫的權力,陳良宇等人不會被處死,江澤民公子、黃菊
家人等,也都暫時可以高枕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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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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