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老總:我為什麼全家移民美國

中國最大企業排名前100位以內的的國有企業老總,我去年全家移民美國。無論在美國還是在國內的要好的同學、朋友對我舉動都不理解,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要麼是「撈夠了」?要不然怎麼會放棄多少人打破腦袋都搶不到的位置,到美國從零開始呢?!可不是嘛,深圳最年輕的享受「正局級待遇幹部」,深圳6大國有集團公司之一的老總,統治一萬多名員工,操控號稱近百億(約十多億美元)的資產,同學、朋友,甚至上海交大、清華等母校都引以為榮的成功人物,國內活得那麼滋潤,到美國做一個「入不了主流社會的二等公民」,作出這樣的選擇,如果沒有什麼深層原因,誰信呢?!這些想法我能理解,在沒有幹過國企老總之前,我也只看到做國企老總比販毒更來錢,更別提有多風光,但當上國企老總後,真切體會到,幹這個工作比販賣毒品風險更大,更難干!
  
  就拿我熟悉的深圳為例,1995至2000年間任職的大行企業(市屬一級企業)老總的「入獄率」超過了50%,毒販被抓的比例有這麼高嗎?!  
  
  國企老總的活兒不是人幹的。它逼著你「要麼貪污受賄,要麼鞠躬盡瘁」,實際上你「鞠躬盡瘁」也行不通,自己「不敢撈」,但堵了別人的財路,最終也是沒有好果子吃的。當然,既不被抓,又能「撈錢」的國企老總也有,但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要貪得足夠多,即便「有事」,也可以有足夠的錢「消財免災」。國內對貪官有一句順口溜:百十萬坐牢、千把萬可跑,上億元逍遙。貪了億萬就能逍遙法外,原因很簡單,「有錢能使鬼推磨」。我就認識那麼一位老總,住著上千萬的別墅,從中央到地方立案查了不知多少次,不但沒事,而且,紀檢系統的一些主要領導都成了他的「摯友」;其二,就是「聯繫領導,不吞獨食」。深圳某集團的老總,企業改制時,給自己分了一點股份,員工到處舉報,引起中紀委的重視,該老總「放話」,要是我「進去了」,誰也別想好過,結果,紀委到企業的工作組都在去企業的路上了,都被領導叫停,他被調動一下工作了事;其三,有穩固的後臺撐腰,只要「後臺老闆」不倒,他們盡可放心伸手。就我管理的集團內,就有很多,。對於這些事,誰追究,誰倒霉,明智的做法就是請他們到其它地方再去發財。
  
  俗話說,「不怕賊,就怕賊惦記」,國企的這塊沒有主的肥肉,誰能擋得住誘惑.這毫無疑問地給當老總的帶來了巨大麻煩和風險.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