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這個賬本,陝西省林業廳華南虎調查隊在鎮坪縣調查期間,其開銷主要都是由當地政府承擔的,"光是‘芙蓉王'就抽了16條多,僅吃飯及水果就用去10685.5元,洗腳唱歌用去3030元。"真讓人不解,"洗腳唱歌"和調查老虎有什麼關係?
答案只有一個:結論已經先於調查而存在了,因此調查隊並不是奔著"虎照"的真相來的,只是為了向輿論和公眾表明,林業廳進行了認真的調查。但鎮坪縣究竟有沒有老虎,卻並不取決於他們的調查結果。另外,調查隊和鎮坪縣林業局有如此密切的利益糾葛,根本也拿不出讓公眾信服的調查結論。
賬本中顯示,鎮坪縣林業局和調查隊長盧西榮達成了一個協議:"盧每爭取一個項目給鎮坪,按項目資金的20%返還給盧個人。"假如屬實的話,就出現了另一條潛規則:有能力影響"項目資金"的人和"項目資金"的受益者結成了一條套取和瓜分公共資源的"產業鏈","華南虎"不過是這條產業鏈得以啟動的一個因素罷了,如果承認"虎照"是假的,相關人員的"損失"將是巨大的。
由此我們也不難想見:即便是鎮坪縣真的有那麼一隻華南虎,它的命運也將是很可憐的,撥給它的"項目資金"剛到就有20%被返還,剩下80%又要買"芙蓉王",又要"洗腳唱歌"以及用在別的什麼我們目前還不得而知的事情上,還能有多少用來保護老虎呢?
我確信,"華南虎照"不會成為千古之謎的,但由事件中折射出的各種官場潛規則,卻更值得我們重視和深思:我們應該通過怎樣的制度設計,來使潛規則無所遁形,使政府官員能夠對真相負責、對公眾和法律負責?在我看來,解決了這個問題,"虎照"真偽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更重要的是,我們從此找到了杜絕此類鬧劇再次發生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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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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