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起所有食品生產企業生產食品須加貼QS標誌(圖)


國家質檢總局食品司副巡視員畢玉安在做客中國政府網時表示,從2008年1月1日開始,所有在市場上銷售的食品都應該加貼QS標誌,否則一律查處。但小作坊生產的食品因為限制區域銷售而被排除在外。

  畢玉安表示,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基本條件,在獲得質監局頒發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後,才能進行食品生產,其生產的產品也要加貼市場准入的QS標誌。我國的市場准入制度從2002年開始,米、面、油、醬油、醋這五類食品從2002年就開始了市場准入。方便麵、餅乾、罐頭等十類食品從2004年開始市場准入。目前咖啡、肉製品等13類食品也已經開始了市場准入。

  按照計畫,從2008年1月1日開始,我國所有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食品必須加貼QS標誌。而對於2008年1月1日前生產的,允許在保值期內繼續銷售,企業可把有關政策向賣場解釋清楚,取得賣場的理解和支持。但是,1月1日以後生產的,必須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必須有QS標誌,否則一律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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