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教師強迫20餘女生賣淫獲死刑

中國貴州小學教師趙慶梅多次強迫、組織、引誘女學生賣淫被判死刑,其丈夫馳靠被判死緩。

新發鄉小學原代課教師趙慶梅被判死刑(新華社圖)

據官方新華社報導,多次強迫、組織、引誘女學生賣淫,貴州省威寧彞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新發鄉小學原代課教師趙慶梅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其丈夫新發鄉原中學教師馳靠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06年3月初,趙慶梅在與本鄉一女青年魏雁琴(在逃)聊天時得知少女"賣處"可以找錢後動了心。

隨後,趙慶梅與魏雁琴將兩名女學生騙到貴州省納雍縣一家賓館內,強迫這兩個女孩與兩名嫖客發生性關係。

之後,趙慶梅又夥同馳靠和同在威寧縣新發鄉中學任教的教師海龍及其妻子李輝艷等人,先後將新發鄉中學和小學的20名在校女學生和當地一名未滿18歲的女孩騙到貴州省六盤水市、重慶市等地,強迫這些女孩賣淫。

其間,在趙慶梅的幫助下,馳靠還將其中一名女孩強姦。

在此案中共同作案的威寧縣新發鄉中學教師海龍及其妻子李輝艷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和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1萬元和4萬元等刑罰。

其餘14名罪犯,分別以犯強迫賣淫罪、容留、介紹賣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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