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初,吉林省磐石市政府不顧機動三輪車近年來已經成為老百姓主要交通工具的事實,以三輪車交通事故頻發、整治交通安全為由,在沒有任何補償措施的情況下,下令對機動三輪車在全市的主要道路實行限道,並採取種種手段限制三輪車的運營:
1、在限道前的兩個月,所有的交警、巡警全部上路嚴查三輪車,以「違章停車、證照不全」等為由進行瘋狂的罰款,罰款的20%作為個人提成,讓這些拿著國家皇糧、豐衣足食的人,瘋狂的壓榨貧苦老百姓的血汗錢而大發橫財。
2、在限道後,對還在運營的三輪車抓住後立即沒收,用鏟車軋扁,切割後變成廢鐵。
3、在允許運營的道路上對三輪車進行檢查,並以私自改型、違章為由進行罰款處理。
實際上就是用這種間接的手段取締三輪車,致使5000多戶靠蹬三輪車養家餬口的貧困家庭從此斷了經濟來源。
11月11日早,上千名三輪車車伕不滿政府的強制命令,打著「我們要吃飯」的橫幅到市政府上訪。上訪期間不僅沒有得到任何說法,還被警察以「妨礙公共秩序、違法遊行示威」為由抓捕了10多個三輪車車伕代表,其中部分代表還被警察打傷。目前,善良、懦弱被鎮壓嚇怕了的車伕們只好忍氣吞聲,大部分在家游手好閑、無所事事,少部分背井離鄉到外地找活干。
取締三輪車名義上說是為了建設文明衛生城,整頓交通治安,實質上是市裡的高官們為追求政績,以不惜犧牲5000多個家庭的幸福為代價。三輪車被取締不應該是無條件的,如果採取補償、提供就業機會或給予低保等等措施,讓他們有一個最低的生活保障,是可以的。而像這樣沒有任何說法就全部取締,斷了老百姓的生活來源,讓他們怎麼生活?這樣的政府是為老百姓著想嗎?而且只是為了討回自己養家餬口的飯碗,就被非法抓捕,打得渾身是傷,老百姓的人權何在?政府口口聲聲地說要構建和諧社會,可是現在老百姓卻因為政府的所謂「好政策」害的生存都成問題了,這樣的城市能和諧了嗎?而且5000多人失業,5000個家庭失去生活來源,會給社會造成多大的負擔,社會治安又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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