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在一個荒謬的時代,你收不到我的信,我收不到你的信。所以,我只好給你寫公開信。 在11月23日,與律師會見時,你說,你不認同一審判決,但你不上訴,你說政治迫害案件,上訴沒有希望,不會有改變。我理解你的決定。
這幾天,我一直在跟法院和看守所聯繫,看執行通知書下來沒有。詢問看守所什麼時候能安排我們見面。但,我打電話到看守所,問不到什麼有用的信息。於是決定親自去一趟。
12月3號,我去了廣州市第三看守所。為的是能見到你。我是帶兒子金寶一起去的。
一路上,公共汽車在城市裡穿行,街道旁的高樓、路邊的開者鮮艷的紫紅色,黃色花的樹木,這天,這些花花草草簡直是跳躍著進入我的視野。因為堵車,公共汽車停在一個立交橋下,看著從橋邊垂挂下來的映山紅,它柔軟的青色枝條,鮮艷的紫紅色花朵,在風中搖曳生情的姿態,甚是可愛。街邊不知名樹木的葉子,在微風中上下浮動,對於街邊這些景象,在平日裡,我也會像多數人一樣,熟視無睹,現在,之所以這麼凝神去看,我是在想像著用你的眼光去看這一切。在長達14個月的陰暗關押之中,你看不到這些樹木;看不到這些被人藐視鋼筋水泥的城市;看不到彎曲向前伸展的高架橋;看不到那些呆呆立著的灰白色橋墩;你看不到這藍天白雲和跳躍在車窗上雜亂的陽光線條。如果是你,經過14個月陰暗關押之後的你,一定會用滿有情義的眼光去打量這個活色生香鮮活的流動世界。我以你的目光去看這些街景,這立交橋邊柔軟的映山紅,在車行駛著的風中一仰一合,像揮舞著的一雙雙多情的手臂。這些花兒,在初入眼的瞬間,出其不意地打動了我。如果是你看到,那一定會讓你心情愉快起來。
這天,我下午一點半動身走,坐車順利。這是這麼多次以來最順利的一次。連金寶也說:我們今天運氣不錯。一到車站,車就來了。
我在第三看守所的看顧室,對女警說:"楊茂東案一審判決後,不上訴。法院已下執行通知。在下到監獄之前,我作為家人要求會見。"女警說:"不行,要有手續,法院是不是還沒送執行通知書來?"我說"送來了,我問過。上週三法院說已經送達執行通知書。我多次給三所的內勤打電話,他說,要跟管教直接打電話問清什麼時候會見,他說要來三所顧送室,從顧送室可以打內線電話找到管教的。現在。請你幫我打電話給管教,說楊茂東的家人要求會見他"。
但女警說不行。"我不能跟你打電話。我不知道管教的電話",她說。我又打電話給第三看守所的內勤。這次是一個女警接聽電話,我說明來意,她說:"你等一等。我要向領導請示,你十分鐘再打來。"過了幾分鐘,顧送室電話響起,女警接聽後對我說,他們讓你等一會,正在請示領導。我說好。十多分鐘後,我又打內勤的電話,是一個男警察接聽。他說:"你再等一會。還在請示領導。"
二十多分鐘後,聽到一個女警在背後問:"誰是楊茂東的家屬?"我走過去說是我,她倒是和顏悅色,但她說:"你今天來,我們不能馬上安排見面。""那明天吧",我說。女警說:"明天也不一定能夠安排下來。你先寫一個申請吧,有書面申請,我們再找領導批准。安排好了時間我們會通知你。一般我們不用電話通知,會書面通知,用郵寄。"
我寫了申請書如下:
申請書
我,張青,楊茂東的妻子。
因楊茂東案於2007年11月14日宣判。他不上訴。故我提出申請要求會見楊茂東。 請有關部門領導批准。 申請人:張青
2007年12月3日下午於第三看守所顧送室。
我來了,沒能見到你,寫了申請書,不知道什麼時間會通知我會見。我在前臺給你送了一點錢,這樣你就很快知道我來過。
金寶也來了。他聽說要出門,很高興地說:"我們去哪裡辦事呢?要是去坐283路車的地方辦事就好了。我想去那裡辦事。"
我說,是去那裡。
一路上,他很興奮。這已經是他第三次來了。第一次是在9月23日,中秋節的前一天。第二次是11月23日律師會見時。現在,他沒上學,我去那裡都把他帶上。他是個心情很好的孩子,一路上扭頭看窗外的街景。不時對我說:媽媽快看,火車軌道。媽媽快看,有一條河。
我被女警拒絕會見後,帶金寶登上了第三看守所旁邊的山坡。我們每次來都登上這個山坡。坡上長了比人高很多的野草,野草上長著像谷穗一樣的漂亮的枝條。我們拉著這種野草上下坡,坡很陡峭,拉著這種草上下坡就不難了。我站在山坡上看了第三看守所。與第一第二看守所相比,它的確是新嶄漂亮,陽光照耀著在其上,金陽流溢。我想,這麼個陽光之城,你在這裡14個月,竟然是一直不見陽光的,連放風的時候也見不到陽光。在看守所,不在乎物質好不好,只在乎人對人好不好。
後來,我們又去了廣州市公安局九處的高坡上。從正面看第三看守所。從上看下去,一切盡收眼底。第三看守所地處一處山坡旁,另一面是一條封閉的高速公路,再遠處是高低錯落的居民樓。這一帶地處城市的郊區,看上去空曠寬闊。你對你所處的地方的環境還不熟悉吧。斜陽映照下的第三看守所,我站在高處,長久的觀看著它,我不知道你在這個披上了黃金甲一般金黃陽光的封閉的建築物後的哪一間?正在做什麼?我站在長長的台階的頂端,看著第三所所在的空間,看著遠處車輛奔騰的高速公路、以及遠處湛藍的天空。我看著偏斜的陽光下的這一切,心裏有著說不出的感慨。
我背後是廣州市公安局九處的辦公大樓。那裡有一片養護很好的草坪,草坪上有一隻白狗走動。有兩個工人在澆水。我和金寶用她的水洗手。女工說,他的手怎麼這麼髒。她甚至笑出了聲。
你很久很久沒有握過金寶的小手了,他的手軟軟的,熱乎乎的。他的小手剛剛下山坡時候,正用力地拉著野草,小心的往下走,可是他一步沒踩穩,一屁股摔在地上,嘩啦啦直往坡下滑,弄出很大聲響。等他停下來後,他說:我拉著的草,被我拔起來了,所以我就摔跤了。我們不禁大笑起來。他滑下來的樣子很好笑,人在不能自己控制的某個時刻都是好笑的。他正是在滑下來的時候弄髒了小手。
你一定很想知道我們的情況吧。雖然都是小事情,這些生活的點點滴滴,在你看來也一定是有趣的。 在7月9日開庭後,律師對我說,要做好心理準備,很可能會重判的。法庭上,檢察官出示偽證,他還皮厚心黑地兩次提請法官注意,說被告認罪態度不好,要求法官重判。
我想說,如果人沒有信仰約束,很可怕。尤其是手中握有權力的人。檢察官在法庭上出示偽證,陷害他人,他們正做著邪惡的事,卻還理直氣壯得很。不親眼見證他們所作所為,真的難以置信。他們心裏完全沒有了良知、道德和正義。他們都是一幫沒有信仰的人,什麼事都能做。這正是中國人民的悲哀。中國人民的不幸。法庭上,法官連你說話的權利也取消,態度非常生硬。從當時的情況來看,是會重判的。
所以,我在7月27日的信中,我說我們每週寫一封信,我們回歸到通信時代。這樣,就孩子教育的問題,你可以在信中給我一些建議、一些指導。孩子的教育是大事情,我希望你能夠在信中說說有關他們教育的看法。我認為這樣會好一些。但,我的信寄出之後,整個8月沒收到你的回信。後來在9月6日左右才收到你的回信。一連三封信。你真的每週寫一封信給我。但,後來就收不到你的信。11月23日,你對律師說:你在10月寄來兩封信,我沒收到。我在10月也給你寫了信,你也沒收到,你的姐姐也在10月給你寫了一封信,你也沒收到。警方侵害我們通信自由的這一行為,你對律師說是廣州市公安局一處(國保處)的指示。
鑒於這樣的情況,我開始給你寫公開信。我真的希望能夠與你建立穩定的通信,這不僅是一種精神寄託、情感寄託,最重要的是,我想通過通信,就孩子的教育與你有交流,人的黃金教育時期,不可荒廢,不可偏離。
每一個收到你來信的日子,我都很高興。9月初那些收到信件的日子,就是現在回想起來,那種愉快感,還記憶猶新。那一段時間我幾乎天天查看信箱。我想,你收到我信的時候,也會心情好。我們這麼一點點的交流也被取消。我們的生活真的很酷。 回首往昔,多少歲月輕描淡寫,但,我們的這五年的時光,注定是要精彫細刻的。我把你不在家的日子裡,我們的生活。我們的心情記錄下來,讓這些在歲月裡自然沉澱下來的悠悠往事,在你缺席的情況下的我們的生活,孩子們的成長中的趣事,記錄下來,讓你能夠在回來之後看到。這樣可以消減一些距離感以及多年不見的生疏感。
我去第三看守所申請會見你,雖寫了申請書,但,不知道會不會批准,也不知道要拖到什麼時候。我們太久沒有見面。在法庭上,你匆匆來去,我都沒有看清你。我對我們的這即將到來,必然到來的第一次見面充滿期待。
保重身體!
朋友們向你問好!
我和孩子們想念你!
張青 2007年12月5日
第四個週三絕食抗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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