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總布胡同27號——李鴻章祠堂
西總布胡同屬東城區建國門地區,是東單北大街路東從南往北數的第四條胡同。胡同自西向東溝通東單北大街和朝陽門南小街,長700多米。明代此地設有總捕衙署,稱"總鋪胡同",清乾隆時稱"總部胡同",宣統時將胡同一分為二,以朝陽門南小街為界分為東、西總布胡同。
西總布胡同27號,舊時門牌15號,在胡同中段北側,坐北朝南,大門在西總布胡同北側,後牆在外交部街南側。此宅原為李鴻章祠堂,名"表忠祠",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由李鴻章生前寓所改建而成。由大門、前殿、享堂、配殿等構成的二進四合院;大門、碑亭、前殿、享堂及東西配殿等主要建築頂部均覆黑琉璃瓦;享堂三楹,為歇山頂斗拱建築,前有月臺三出陛;院牆磚砌,外抹紅堊土,頂部覆灰色筒瓦。
1949年9月,李鴻章祠堂被闢為北平市第一人民教育館分館,後改為北京市第一人民文化館分館、東單區文化館、東城區文化館。1978年拆除前院建築及大門,建成兩層的東城區文化辦公室的辦公樓;現為北京東方文化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辦公用房,門牌仍為"西總布胡同27號"。1991年拆除後院享堂、配殿及剩餘的院牆,建成四層樓房,東城區檔案局和檔案館遷入至今,大門朝北,門牌為"外交部街甲28號"。
李鴻章(1823-1901),字少荃,安徽合肥人。清道光時進士,歷經道光、咸豐、同治、光緒四朝,是著名的洋務派首領,為朝廷所倚重,死後謚"文忠"。有《李文忠公全集》存世。
咸豐三年(1853年),李鴻章在家鄉辦團練,繼而充當曾國藩幕僚。因平息太平天國和捻軍有功和倡導洋務運動而官運亨通,歷任江蘇巡撫、兩江總督、欽差大臣、兩廣總督、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掌握外交、軍事、經濟大權。
李鴻章位高權重,對外又一貫妥協。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俄國沙皇加冕,清政府派駐俄公使王之春為賀使,竟招致俄國政府的抗議。俄國駐華公使提出的所謂理由是"加冕為敝國重大禮典,非得貴國位望最高之人,為列國所稱許者,不足當賀使之任。王之春非其選,能勝任者當數李中堂"。清政府只好改派李鴻章為賀使。李鴻章到莫斯科後,接受俄國賄賂,簽訂了出賣中國主權的《中俄密約》。
李鴻章晚年從事外交期間,代表清政府與列強簽訂了一系列喪權辱國的條約,與英國簽訂《煙臺條約》,與法國訂立《中法新約》,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等。其生前簽訂的最後一個條約是《辛醜條約》,《辛醜條約》從政治、經濟、軍事各方面都擴大和加深了帝國主義對中國的統治並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因此,《辭海》(1979年版)稱李鴻章"是中國近代史上媚外賣國的典型人物"。
甲午戰爭後,李鴻章奉旨到日本議和時已年逾七旬,又遭日本浪人小山豐太郎槍擊,險些命喪東瀛。《馬關條約》簽訂後,李鴻章自然是被抨擊的中心。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李鴻章因"擅入圓明園禁地遊覽"被"罰俸一年"。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光緒帝下旨:"李鴻章、敬信均著毋庸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行走",李鴻章被罷官。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李鴻章重新起用,任兩廣總督。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義和團運動爆發,八國聯軍進攻北京。在戰事不利的情況下,朝廷急調李鴻章從廣東火速來京,"調補直隸總督,兼充北洋大臣";之後,又命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與各國議結一切事宜"。此時的李鴻章已屆耄耋之年,又染有腹疾,在"請賞假"未准的情況下,扶病入京。《辛醜條約》簽訂後不久,李鴻章便一命歸天了。可以說,李鴻章簽訂了《辛醜條約》,也搭上了自己的一條性命。《清鑒》中說:"鴻章晚年,手辦國際交涉事尤多。甲午之戰,鴻章獨主和,當時物議頗非之。然兵不夙練,不如主和為佳。事後思之,未可蔽罪鴻章一人也。"《清鑒》之論雖非至論,或有為李鴻章開脫之嫌,然猶可為"弱國無外交"之佐證;國弱如斯,固"未可蔽罪鴻章一人",然李鴻章官居要職,身處廟堂之上,"兵不夙練",亦難逃其咎。李鴻章死後,追贈太傅,晉封一等候爵,入賢良祠,在京師建專祠。
清代,在京師為漢人官吏建專祠唯李鴻章一人。專祠建成後,光緒皇帝賜匾,親書"功昭翌讚"四字,春秋兩季,朝廷派員專門祭祀。
為什麼專門為李鴻章建祠堂呢?合乎邏輯的解釋應該是朝廷認為李鴻章功勛卓著。不過,《異辭錄》中認為,朝廷本來想讓李鴻章死後配享太廟,讓鹿傳霖的一句話給攪黃了。原文如下:定興鹿文端,拙於言論。內調樞廷,耳已重聽,尤不能有所建白;然有時一語雋永,為福不足,為害有餘。李文忠薨,聞於西安行在,兩宮震悼,詔加優恤,已將侑食太廟,樞臣出擬懿旨。定興突問曰:"祀於何處?"時議:配享文宗,則咸豐朝文忠方仕,未立功勛;配享穆宗,中興勛業,不乏其人,未可顯分厚薄;配享德宗,其時,上正年富,則懿旨之中不易措詞。因而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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