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開車「面」及「馬路殺手」

在大連方言裡,有個形容人的詞叫:「面」,是指「慢、磨蹭、優柔寡斷」的意思。

有一位女友,開車就是典型的「面」。
每天下班的時間一到,他們辦公室裡的人一邊收拾東西,一邊都用眼角瞟著她。如果她開始往外走了,大家就會馬上放下手中的東西,匆忙追出去,超過她,發動車子先她一步離去。

因為他們公司的所在地在城市一角,比較偏,出了公司後大家都朝一個方向開,開始十分鐘的路程是單排道,不能超車。如果這位女友先開出去,那麼十分鐘的路程就變成了二十分鐘,正是下了班歸心似箭的時候,活活要把後面的人憋死。

她在公司做會計主管,平時精明強幹,算起帳來口若懸河,一副女強人的派頭。誰知一坐到駕駛座上,就變了個人:靈活的大眼睛立即變為金魚眼,死死地盯住前方;兩隻玉手緊緊地攥住方向盤,青筋暴露;身體前傾,脖子耿直,一副苦大仇深的樣子。

限速40邁的路,她肯定開20。

常有臨下班時接了個電話之類的事,所以辦公室裡不是每一次每個人都能趕在她前面走。時間久了,大家都有被她「憋」在後面的經歷。
最悲慘的一位,在被她折磨了二十分鐘後,終於到了拐彎處和她分道揚鑣,鉚足了勁一腳油門衝了出去,被埋伏的警察逮個正著,一張超速罰單讓他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後來辦公室的人和她商量,大家集體出錢送她到駕校去學學。她一臉無辜地說:「我就是從駕校畢業的啊!要不我怎麼會開車這麼安全呢!你看你們哪一個沒吃過罰單?只有我沒有。」

說得一干人牙根痒痒的。

她開車還有個特點就是不認識方向,不記路。一天早晨上班時,本來應該拐彎的那條路修路,所以她只好在下一條路上拐,結果她就不知開到哪裡去了,一直在路上奮鬥到十點多鐘才進辦公室,已是汗流浹背、花容失色。

因為她的這些特點,所以公司的人如果一起到其他地方去參加活動,她都是先開車到公司,把車留在那兒,再坐專程來接她的同事的車前往。如果她自己必須到某地去辦事,那麼她老公頭天晚上會帶她開車走一遍,讓她記下路程。

這樣的「面」,已經有點影響生活了。
但是她從沒有吃過罰單,開車從沒出過事故,就像她自己所說,她是個安全的駕駛者。

另一位女友從紐約來,十幾年前就拿到了駕照。紐約是號稱「有車寸步難行」的城市,在那裡她名正言順地不用開車,出門坐地鐵、公交車,搭出租車,生活的自由自在。搬到我們這個小城後,沒車寸步難行,她只有自己開車了。

她開車的特點是完全和正常人開車反著來,該踩剎車時她踩油門,該踩油門時她踩剎車,讓別人防不勝防。

半年時間裏,她發生了大大小小的車禍無數,已經報廢了兩臺車,讓人驚奇的是她自己每次都是毫髮無損,而且責任都在於別人。

比如一次在高速公路上,支道上有車要上高速,這時因為她自己的速度快,支道的車正在提速,速度慢,她稍微踩下油門衝過去就讓出地方給對方了。可她看見旁邊車並上來了,自己來了個急剎車,害苦了跟在她後面的人,一下子就撞上她了。把她的車撞到了右邊的護欄上,報廢了。並道的那臺車驚得自己一頭衝到左面的護欄上。因她坐的這一側沒受撞,而且氣袋出來了把她保護的好好的,她啥事都沒有。
旁邊那輛車和後面車的裡人都是被擔架抬上救護車的。

還有一次她在主路上,十字路口另一方向上的車有停車牌,她到了路口卻停下來讓右邊的那人先走,等對方啟動車了,她又想起來自己有先行權,踩了油門往前衝,被對方攔腰撞上她的車,警察來了毫不遲疑判斷是對方的錯誤。

背後大家稱她是「馬路殺手」,聽說她要出門,大家都半開玩笑地說:「那我們就老實在家裡呆著了。」

如此看來開車「面」一點,實在是無傷大雅。真正可怕的是「馬路殺手」,尤其是專「殺」別人的,那比自殺炸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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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真妮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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