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丈夫無美國國籍 重慶女老闆鬧離婚

少婦嫁"國籍"不嫁人,結婚後發現老公沒有取得美國國籍,為此和他發生爭吵。10天後,老公回到美國工作,隨後她就訴求離婚。昨日,重慶江北區法院判決兩人離婚。

越洋電話定情緣

今年33歲的汪慧(化名)是江北區的一家美容店的老闆,曾經有一段婚史。去年5月21日,經過介紹,她認識了在美國福特公司工作的張明明(化名),張明明當時也離異。通過越洋電話,兩人的感情逐漸加深。特別是她聽說張明明已加入美國國籍,這一點對一直想出國的她來說太有吸引力了。在電話裡,她跟張明明確立了戀愛關係。

經過幾個月的通話,兩人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去年底,張明明來到重慶。12月18日,兩人在重慶市涉外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

美國國籍成泡影

成為正式夫妻後,汪慧便提出要跟張明明到美國,加入美國國籍。張明明卻說,自己並沒有美國國籍,只取得了美國綠卡,就是在美國的居住權,他無法讓汪慧加入美國國籍。

"你居然欺騙我。"汪慧很氣憤,本以為嫁了個"洋丈夫",沒想到跟她一樣,也是個中國公民。從此,兩人開始為這事發生無休止的爭吵。結婚剛10天,張明明就回美國工作去了,雙方又只能在電話裡交流,但幾乎都是爭吵。

今天上半年,汪慧一張訴狀,把沒有美國國籍的老公告上江北區法院,要求離婚。

名利婚姻被判離

法院立案後,將傳票寄往美國。張明明沒有到庭應訴,只寄來了答辯狀,表示同意離婚。

法院認為,兩人婚前缺乏瞭解,婚後10天又分居兩地至今,只有電話聯繫,未建立起夫妻感情,最後判決准許兩人離婚。

"一味追求出國,還採用結婚的方式,結果是結婚10天就分離、無休止的爭吵,最後只換來冷冷的‘同意離婚'4個字。"該案承辦法官希望通過此案告誡市民,婚姻應以感情為基礎,名利婚姻不可取。

背景鏈接

重慶索通出國企劃有限公司的諮詢顧問司小姐介紹,拿到美國綠卡就有在美國永久居住的資格,加入美國國籍就是美國公民,兩者的福利待遇差別不大,唯一區別是公民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親屬若要到美國去生活,如果只有綠卡,辦理的難度比公民的更大,耗時更長,最初只能申請臨時綠卡,有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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