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五年來查出超期羈押逾3.3萬人(圖)

中國政府證實,全國檢察機關在過去五年共發現33643人被執法部門超期羈押。

所謂超期羈押,意思是犯罪嫌疑人在未被法院判決前,對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措施超過法律規定的期限。

中國執法系統嚴重存在腐敗和侵害人權等問題。

報導稱,目前中國各訴訟環節新發生的超期羈押個案已經大幅減少。

但事實上,多年來中國執法系統對那些社會上的異議人士、上訪人士、宗教信仰團體和法輪功修煉者的非法超期羈押、非法審判、非人的酷刑迫害和超長時的體罰勞動等不是大幅減少, 而是有增無減。

執法腐敗

中國最高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在監所檢察工作會議上說,從辦案情況來看,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容易發生腐敗問題。

在過去五年,中國共有3149名監獄執法人員因發生在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職務犯罪而被查處。

四川省監獄管理局原局長李文華受賄案是其中一起較矚目的案件。

據新華社報導,李文華去年8月被逮捕,但具體貪污金額不詳。

李文華涉及川西監獄原監獄長巫幫志收受逾200萬元人民幣的案件。巫幫志收受服刑罪犯、原金牛區副區長馬建國賄賂,多次用警車將他帶出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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