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異議人士郭飛雄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民生觀察剛剛得到的消息,著名異議人士郭飛雄今天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四萬元人民幣。

據郭飛雄的妻子張青告訴我們,今天上午八點半左右開庭,整個宣判持續了約十五分鐘,由於郭飛雄的辯護律師莫少平先生另有開庭,今天未到庭。

郭飛雄在法庭上對法官們說,"你們是在以曲折的方式為中國的民主事業作宣傳"。

對於是否上訴,郭飛雄表示要見過律師後再說。

民生觀察對廣州司法當局對郭飛雄的枉法裁判表示強烈遣責。

附郭飛雄簡介:

郭飛雄,本名楊茂東,1966年8月2日出生於湖北省谷城縣。

2005年4月底,因為申請反對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議遊行,郭飛雄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刑事拘留15天。

2005年7月,郭飛雄南下廣東參與了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間維權工作。7月底,參與太石村罷免事件。

9月13日晚,郭飛雄被廣州番禺公安局刑事拘留,併進行了絕食抗爭。繫獄期間,他就囚犯被強制勞改上書廣東當局。2005年12月27日被公訴機關決定"不予起訴"而獲釋。

高智晟因發起絕食接力活動在2006年8月被捕,郭飛雄準備展開營救活動,發起成立了"高智晟法律後援團",不久以後,他在廣州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刑事拘留。

2007年5月15日,廣州市檢察院決定起訴郭飛雄。

2007年7月9日,郭飛雄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在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開庭,但沒有宣判。

郭飛雄在被秘密關押期間遭受"用電棍擊打男性生殖器"等方式的酷刑逼供。其妻子張青女士曾多次在網際網路上以公開方式呼籲中國當局關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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