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調:九成民眾不滿城市規劃

官方的中國青年報星期一報導說,該報和新浪網近日聯合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90%以上的受訪者對自己所在城市規劃不滿意。中國新近發布《城鄉規劃法》,規定城鄉建設規劃在上報批准之前要徵求專家公眾意見,要給予受損失者依法補償。然而有些專家認為這些措施不足以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近年來,隨著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白熱化發展,官商勾結、魚肉百姓、有錢有勢者一夜之間身價暴增百萬、千萬,無權無勢的小民卻很少從改革中得到實際利益,有些人甚至利益受損。這種情況在中國各地普遍發生,成為中國每年數以萬計的群體抗議事件的導火線。

*中央電視臺強迫居民拆遷*

批評者指出的一個最明顯的例子是中國官方的中央電視臺今年在擴建的過程中,強迫周圍居民拆遷。官方的拆遷補償每平方米不過6500元,而周邊二手房價卻超過每平米1萬元。也就是說,假如每戶居民住房平均60平方米,如此拆遷一次,等於是讓原居民每戶損失至少20多萬元。

面對民眾的抗議,一些地方當局先是策動流氓打手對不願意如此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威脅、恐嚇、打砸,對於堅持抗議到最後的居民,則採取專政手段,出動警察和城管人員,把他們強行家走,把他們的傢俱扔到大街上,他們的房屋強行拆毀。

批評者指出,儘管全國各地的民眾發出強烈抗議,中國各地的貪污腐敗官員在一黨專制的保護之下,依然可以我行我素,繼續官商勾結,魚肉人民。

*對民眾抗議回應*

與此同時,中國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10月28號通過的《城鄉規劃法》,規定在明年1月1號實施。新公布的《城鄉規劃法》在一些方面對民眾的強烈抗議做出了回應。例如,規定「城鄉規劃報送審批前,組織編製機關應當依法將城鄉規劃草案予以公告,並採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徵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再如,規定在城鄉規劃過程中對當事者「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北京的憲政學者陳永苗說,新公布的《城鄉規劃法》的這些規定從表面上來看,比過去有所進步。他說:「從表面上看,現在(《城鄉規劃法》)多了一點民主的因素。例如,規定舉行聽證會,或者在程序上對民眾有所開放,顯得參與的群體有點多元化,像是有了一些開放一些的氣息。」

但是,北京的憲政學者陳永苗說,新公布的《城鄉規劃法》顯然是對民眾痛恨的官商勾結、坑害民眾的現象只是治標不治本,沒有也沒能從根本上解決官商為刀俎,百姓為魚肉的局面,因為在中國,公眾沒有對官員、對政府的制約權。

陳永苗說:「沒有足夠的言論自由,沒有足夠的政治自由,沒有民主,無法通過選票對官員的作為進行約束,結果最後官員也就是做個表面文章[應付一下民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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