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輪功修煉者巴數群被捕 生死不明



山東省圖書館職工、法輪功修煉者巴數群。(姜麗提供)

2007年10月25日山東省濟南市法輪功修煉者巴數群被當局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逮捕。他的妻子表示:巴數群目前生死不明,要求各界關注。

巴數群的妻子薑麗告訴記者:9月12日她從相關人員処得知已經離家出走一年多的丈夫連續幾天與朋友失去聯繫。經多方查找沒有音訊。 10月25日濟南市洛口派出所突然將一份寫有「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逮捕令交給她。

姜麗披露,巴數群是山東省圖書館職工。1996年開始修煉連法輪功的。從去年3月為躲避追捕離家出走。9月12日有人來告訴她説巴數群已經失蹤三天,於是她開始到處打聽他的下落。最後她找到山東省610,610表示,知道這個事情,目前他被公安控制,具體情況不知道。

10月25日她正在單位元上班,突然接到單位的通知,要她馬上到濟南市洛口天橋派出所去一趟,還說要她給巴數群準備一些衣服。到那裡後,他們卻要她在巴數群逮捕令上簽字。並告訴她馬上去山東省警官總醫院。

26 日她跟巴數群的哥哥一起去警官總醫院,進去醫院往裡邊走,卻看到新康監獄,整個被鐵絲網籠罩,管理森嚴。他們要求見到巴數群,而監獄不允許。他們說巴數群目前在醫院理。姜麗要求瞭解丈夫的病情,醫生當時回答,只有辦案人員才能知道病情,家屬不能知道。她問獄警巴數群什麼時間到這裡來的,他說9月18日。後來他們只收下帶給巴數群內衣,交了500元生活費就打發我們回去了。

姜麗表示,洛口天橋派出所警察曾經告訴她,當時他被抓到派出所的時候小腿就受傷了。好像是擦破點兒皮,是輕傷。

姜麗疑惑的表示:「如果是輕傷從9月18日進去到現在應該傷早就好了。為什麼他還在醫院裡? 他到底是傷到哪裡、傷到什麼程度? 我非常擔心。我現在是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知情人表示,根據《公安機關辦案規則》《中華人民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犯罪嫌疑人的訊問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4小時,限制人身自由的,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家屬,刑事拘留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7天。

但是濟南犬警對巴樹群的抓捕,刑訊、沒有任何的手續,沒有任何的通知,10月25日洛口派出所的警察所作的就是讓家屬補辦所謂的手續!而且到現在巴數群已經失去人身自由43天!

他說,根據常理,一般的犯罪嫌疑人是不會尚未判刑就先進醫院監獄的,巴數群在監獄醫院已經待了將近四十天,他為什麼被送往醫院,9月12日到9月18日這七天的時間裏,巴樹群遭受了怎樣的刑訊?受到了怎樣的酷刑?現在家屬仍然被拒絕探視,讓家屬倍感擔心的是,巴數群,還活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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