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移民法或放寬勞工條例 允從國外招聘臨時工

法國新移民法將允許臨時工招工企業招聘國外臨時工、特別是東歐國家臨時工,即仿效西班牙的做法。法國奧爾特弗新移民法將於10月23日得到國民議會的通過,新移民法修改了勞工法第341-3條,取消了禁止臨時工招工機構招聘外國人到法國打臨時工的禁令。

如果勞工合同由於僱主原因而中止,僅持有一年以上「受薪人」居留證的勞工可以延長居留證。居留證如果得不到延長,持證人必須離境。

法國臨時工招工機構聯合會PRISME總幹事魯先生向法新社記者表示,招聘外國臨時工符合臨時工招工機構的願望。

他指出,「包工體制下對定期合同無法控制,存在黑工現象,外國企業派遣員工使用原籍國文字的合同,令勞工監查部門無法檢查。與包工體制相比較,臨時工成了合法輸入這些勞力的工具。」「如果勞工市場、特別是建築業和餐飲業勞工市場出現匱乏,這項措施便提供了一種合法使用勞力的可能性。」

交由法國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審議的法案指出,「受薪人」居留證或者「勞工臨時」居留證只頒發給「就業形勢不存在異議的」行業或者地區。

對於實施這項措施產生以下問題,如:需要怎樣的住宿條件?如果外國臨時工病假期間工卡到期怎麼辦?如果發生工傷事故,誰負責遣返外籍勞工返回原籍國?這些人繳納的退休分攤金和失業分攤金給予他們哪些權利?

對此,魯先生透露「會很快與行政部門談論這些問題。」他所擔心的事情是「有些自稱鉛管工的外籍勞工其實能力很差,只是利用這個名義進入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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