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領教「三從四德」

在加拿大一個小鎮經營乾洗店時,是連店帶房子一起買的,前半邊是店,後半邊是家。看房的時候發現屋頂有點兒漏水,就要求賣主把屋頂修好了再成交。可他急著出手,要我自己修,把此項花銷從房價中扣除。我也覺得早接手早賺錢,就同意了。

  當時正是夏季,一到下雨天,我就仰著脖子挨個屋巡視,看是否有水滲進來。一個週末,我在外面買東西時,突然下起了瓢潑大雨。我立即跳上車往家跑,因為漏水最嚴重的地方一定要用桶接著,否則新換的地毯就被泡了。

  修屋頂已成為刻不容緩的事。我買房時的經紀人向我推薦了一家公司,我翻出名片給他們打了電話。當天他們就派來一位四五十歲的男子,是個義大利人的後裔。

  他進門後就問我老闆在哪兒。我告訴他,我就是老闆。他像沒聽見一樣,又問:「你老公呢?」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不知他找我老公幹什麼。我告訴他,我老公在學校裡讀博士。他接著問:「他什麼時候回來?」我說怎麼也得晚上7點以後。他說:「那我先上去看看房頂,改日等你老公在家時再來和他談。」我告訴他可以和我談。他上下打量了我幾眼,說:「我還是和你老公談吧!」

  我很堅決地說,這件事我說了算。看他的臉色,好像我有點兒不知好歹。上房頂檢查了一番後,他又問我:「你肯定你可以做主?」我點點頭。他拿出紙筆,將房頂的狀況、工時和費用等寫下來。

  他報的價格是我聽說的價格的3倍!我看著他和他報的價格笑。在我的注視下,他的臉慢慢紅了。我告訴他:「如果我想找你做,會給你打電話。」

  第二天,我查到了另一家公司的電話。這次來的人提出要和我老公談時,我就明白,在這裡,這種事大概該由男人出面。我拿出營業執照,把我的名字指給他看,告訴他我可以做主,心裏希望他別把我當傻瓜,認真報個價。

  他報了個實價,拿出一份合同,告訴我,如果同意就簽名,然後傳真給他,他馬上備料、開工。臨走前,他再三囑咐,一定要讓我老公過目,只有他簽字,合同才算數。

  我那從小被「男女平等」、「婦女能頂半邊天」熏陶的心靈,頗有幾分受傷的感覺,同時又有幾分不甘。或許,加拿大僅有的兩個有大男子主義思想的人讓我碰上了,於是再打電話給第三家公司。

  這次來了3個小夥子,什麼也沒說就上了房,極認真。看完了房頂,他們又讓我把老公叫出來談。

  此時,我的自信已快被打擊沒了:這事可能真的只有男人才懂。

  不得已,晚上,我向老公匯報了情況,恭恭敬敬地等他定奪。老公大笑:「加拿大真好!沒幾天就讓老婆領會了三從四德。」然後告訴我,繼續保持,不過,生意上的事我可以自己定。我如實招來:只有他簽了字,人家才承認合同。隨即慇勤地遞上筆,讓老公在合同上簽名。

  實在沒想到,這僅僅是個開始。後來我出去購買設備、請人修理機器、安裝煤氣管道等等,都被要求和我老公談。我那脆弱的自信心漸漸磨出了繭子,索性告訴對方,要想做這筆生意,就只有和我談。

  我有時會憤憤不平地想,國外男士為女士開車門、拉椅子之類的行為,骨子裡也許包含了些許輕視。男人在做出這些舉動時,也許會有一種優越感:我是紳士,我能照顧你。為什麼需要照顧?因為你弱呀,因為你不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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