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條約取代歐憲草案

歐洲聯盟各國領袖19日凌晨打破超過兩年的政治僵局,通過一項新的歐洲聯盟改革條約,取代已遭否決的歐洲憲法草案。

12月13日在里斯本正式簽約

歐盟領袖在里斯本峰會敲定這項新條約後,歐盟輪值主席、葡萄牙總理蘇格拉底在記者會上表示,有了這份協議,歐盟已擺脫其組織危機,歐洲計畫就此啟動。歐盟領袖將於12月13日在里斯本正式簽署該條約。

將常設主席及外交政策首長

由於尚需各會員國批准,新條約內容要到2009年1月1日才會生效,屆時歐盟將設有一名常設主席、一名更具大權的外交政策首長,以及更民主的決策,讓歐洲議會與各國國會擁有更多的發言權。

這是繼十個前共產國家於2004年5月加入歐盟,加上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於今年初成為歐盟會員國以來,已有二十七個會員國的歐盟首度正式更新其決策架構。歐盟執委會主席巴洛索說,新改革條約是一份具有歷史意義的協議,真正能讓歐盟擁有在二十一世紀行動的能力。

荷蘭與法國選民在2005年中透過公民投票否決歐憲草案所引起的危機,如今隨著這份改革協議的過關而落幕。目前僅愛爾蘭可能會就改革條約舉行公投。

相較於已遭否決的歐憲草案,如今的改革條約並非以憲法格式呈現,也省略歐盟國歌或國旗不談,但仍維持原有歐憲草案中的所有主要改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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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編譯張沛元/綜合里斯本19日外電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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