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國企吞逾千萬資產 責任人獲刑

 

中國廣東一家國有企業的領導班子私自侵吞巨額資產,有關責任人被判刑。

原廣東省佛山市地區工業貿易有限公司在2001年轉制期間,有關領導截留、隱瞞、私分了國有資產1411萬元人民幣。

官方新華社週五(12日)報導說,全民所有制的佛山市地區工業貿易有限公司,2001年1月經佛山市工業投資公司批准立項進行企業轉制。

同年10月,佛山市地區工業貿易有限公司以全體員工共同參股、全資購買公司國有資產的形式轉制,一個月後成立佛山市盈通工業貿易有限公司。

轉制期間,勞勤豐、李勵萍與公司領導班子另外兩名成員集體討論後,決定截留、隱瞞、私分公司的部分財產,以解決轉制職工入股資本、轉制後新公司的經營及職工生活問題。

混水摸魚

據檢察機關人員介紹,由於勞勤豐、李勵萍二人實際上掌握著公司的決策權,同時其方案使得公司全體職工都能低價獲得股權和非法獎金,所以另外兩名領導成員沒有提出異議。

該公司隨後先後隱瞞了在香港兩家公司代開信用證的保證金400萬元人民幣、350萬元港幣,位於香港九龍的住宅一套價值人民幣92.43萬元,以及四臺車輛。

有關人員還先用公司賬外資金人民幣266萬元購買地皮一塊,再在公司財務賬中重新開支,從而截留該筆款項。

他們後來分別以「風險金」抵減股金的名義和以「職工借款」的名義,從截留貨款形成的「小金庫」內向公司全體員工分兩次發放合共人民幣246萬元。

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近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公司總經理勞勤豐、副總經理李勵萍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半,並分別處以10萬元和8萬元的罰金。

此外,法院下令沒收轉制後的公司退賠的贓款1300多萬元,以及一套在香港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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