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個甜甜圈 得坐牢30年?

為了一個五十二美分的甜甜圈可能得坐卅年牢?密蘇里州公園山鎮四十一歲的馬斯特斯完全不相信這會是真的。他去年十二月在法明頓市一家商店順手把一個甜甜圈塞進衣服裡,不但不付錢,還在逃離時把一名試圖阻止的店員推開。

他這一推被視為輕度攻擊,從而使偷取商店財物的輕罪變成了暴力搶劫的重罪,可能被判五到十五年徒刑,而鑒於馬斯特斯前科纍纍,法官可能會重判他卅年徒刑到無期徒刑。

馬斯特斯在獄中說:「暴力搶劫?為了一個甜甜圈?這不可能。」他承認自己偷拿了東西,但否認碰過那名女店員,「我一生不曾犯過暴力罪。我根本不會為個甜甜圈去推一名女子」。而且他表示那個甜甜圈他並沒吃到,在逃離的途中扔掉了。

法明頓警察局長貝克說,密州法律認定,偷取商店財物和攻擊均屬強行偷取財產,「問題不在甜甜圈,而在攻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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