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先警告惡作劇 麥當勞判賠610萬美元

美國法院陪審團今天判決速食連鎖店麥當勞公司應賠償員工路薏絲.歐格柏恩六百一十萬美元(約兩億台幣),理由是未盡預先警告責任,導致歐格柏恩在一場惡作劇中,被剝光衣服搜身,受盡羞辱。

「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新聞報」報導指出,全美已多達數十家速食店發生類似惡作劇情形。

惡作劇事件發生時,歐格柏恩十八歲,她指控麥當勞公司即使在惡作劇連續發生,並且已有其他員工上法院提出告訴的情況下,仍未盡警告員工的責任。

事件發生經過是,麥當勞店內一位女性協理接到一名假裝是警察的男子的電話,他說,歐格柏恩被指控偷竊一個皮包,她如果不是在麥當勞店裡被搜身,就要被逮捕,在監獄裡進行搜身。

在這名佯稱是「史考特警官」的男子指示下,歐格柏恩被打耳光、性羞辱,她的衣服與汽車鑰匙都被拿走,她則是在餐廳的辦公室裡哭泣,惡作劇過程將近四小時。

新聞報說,在將近十年內,有三十二州,至少六十八家不同速食餐廳的主管被矇騙。

全美麥當勞有十七家店被惡作劇捉弄,其中有四案,受害者向法院提出控告。一些麥當勞的分店主管或經營者都接到警告,但大多數員工卻未曾聽說這件事。

在歐格柏恩一案,指示搜身的協理薩默絲也因為非法羈禁歐格柏恩而被判有罪。

而薩默絲也加入指控行列,她說,自己也是麥當勞公司忽略警告底下的受害者。薩默絲獲得一百一十萬美元賠償。

麥當勞的律師則辯護指出,涉入惡作劇的相關主管人員,沒有運用常識判斷,並且違反公司規定。

佛羅里達州一名監獄警衛被控是歐格柏恩案的惡作劇男子,但去年他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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