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奧運冠軍瓊斯承認曾服用禁藥

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上一人獨得三塊田徑金牌的美國短跑名將瑪麗昂·瓊斯承認曾服用禁藥,並曾因此對美國調查人員說謊。

31歲的瓊斯在悉尼奧運會之前曾就禁藥問題接受調查,但當時她堅持否認自己使用任何違禁藥物。

瓊斯在悉尼奧運會上奪得女子100米、200米和4X400米三塊金牌以及跳遠和4X100米兩個項目的銅牌,

瓊斯星期五(10月5日)在紐約法庭上承認自己在2000年9月至2001年7月期間曾使用類固醇藥物,並曾在2003年對聯邦調查人員說謊。

她表示她的前任教練格雷厄姆讓她吃一種亞麻籽油營養藥物,但實際上那是體育禁藥類固醇"The Clear",也就是四氫孕三烯酮(THG)。

瓊斯在法庭上稱她是在2003年11月才意識到格雷厄姆給自己的實際上是違禁藥物。

瓊斯離開法庭後對媒體發表聲明,她聲淚俱下地宣布自己將從田徑運動退役。她表示自己辜負了大家的信任,並表示抱歉。

"由於我的行動,我將從自己深深喜愛的田徑運動退役。"

"The Clear"是2003年被媒體曝光的美國THG體育禁藥醜聞的中心,由於當時的常規藥檢無法發現這種類固醇藥物,因此為部分體育人士選用。

當時製造並提供THG給運動員的主要公司是美國舊金山地區的灣區實驗室合作機構(又稱巴爾科)。

國際奧委會從2004年12月開始就有關瓊斯使用了巴爾科提供的類固醇藥物的指稱展開調查。

國際奧委會星期五表示會盡快採取行動,收回瓊斯的奧運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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