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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雙鴉山市:公安如此訓誡為哪般

作者:cgsh0011  2007-10-05 16:4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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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1日下午一時許,寶山公安分局治安科的王吉興。寶山派出所所長張海軍及干警林海一行三人來到我家,要我與他們簽署《四不許》的所謂訓誡筆錄,內容大體如下:

1. 你反映問題要走正常的信訪及法律渠道。

2. 告誡你不要在網際網路上發表不實之詞。

3. 不許你用不正當手段干擾領導工作。

4. 不允許你越級上訪。如果你不聽勸阻繼續採取不正當的手段上訪將對你採取措施。。。。。

這是今年第二次對我一個受害的殘疾人進行訓誡了,第一次是在2007年1月17日晚間,我的冤案由於某領導出爾反爾的〈〈忽悠〉〉弄出個《無理訪》的結論,我把他找急了,他把我找到公安局談話,後讓辦案人員王吉興和劉景富給我來了個訓誡!

這次不知又觸痛了哪個大員的哪根神經,不得而知,事後我電話問了寶山公安分局的曲局長,他告知我就是告誡你遵紀守法,不然。。。。。。

真好笑,對待一個受侵害的殘疾人家庭你們不保護,還採取種種手段迫害,你們公安機關的職責是什麼?你們還有良知和人性嗎?你們的行為是在縱容犯罪!真正的罪犯你們不查,我們受害人到成了你們的訓誡對象?說起走正常渠道反映問題,行嗎??1月17號你們給下達了《無理訪》的文件後我就找到市信訪辦,他們把我推到市信訪案件覆核辦,他們又把我推到市人大信訪辦,我成了一個破皮球,我把省人大辦公廳開具的要求督辦的介紹信掛號郵寄到市人大信訪主任收,可他們就是說沒收到,後從郵局查核,我郵寄的掛號信第二天市人大信訪辦收發室蓋著收發章已收到,掛號信哪裡去了???其中內情,鬼才知道!無奈我又親自送去一份,那宋主任看後說不好使,拒收,說就是收下也得轉給市政府信訪辦,讓我自己送去,可信訪覆核辦還是說得由他們轉給他才行,我不知該聽誰的啊?我又回到市信訪覆核辦,沒人,我又聯繫覆核辦的朱主任用電子郵件發給了他,時至今日已半年有餘,我多次催問,毫無結果,這就是你們所說的正常渠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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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殘疾人:陳國生 聯繫電話:0469 4024319 QQ:49681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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