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資料遭多次懲罰 終於醒悟

我是大陸佳木斯一名退休工人,今年75歲。2006年我在樓道裡經常揀大法弟子救人的九評、真相資料等,賣廢品,遭到了一次次的懲罰。

記得2006年的某一個月,我在銀行開了700多元錢的工資,半個月後,發現700元錢全是假的,零錢是真的。我的腦子當時「嗡」的一下。怎麼會這樣?銀行怎麼能開假錢呢?

有一次我買大米,明明一袋是90斤,可是回家一稱卻是60斤,90斤大米變成了60斤。

還有一次到市場買土豆,花了一元二角錢,可我卻偏偏把十二元錢當成了一元二角錢給了對方。

發生的這些事已經在警示我了。可我不知悟。還在這樣做著,沒多長時間我的兩隻手腫了起來,腫的很嚴重,兩隻手只能是張開的,不能合攏,什麼活也幹不了。

2007年,我的老伴不想活了,就喝了藥,搶救過來了,我才把自己這件事情跟大女兒說了。女兒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女兒告訴我們毀救人的大法真相資料,就等於毀人一樣,犯的是重罪。

通過毀真相資料後發生的一系列的事情,使我猛然警醒,知道了後果的可怕。於是,我和老伴一起向李洪志師父認罪,今後再也不會幹這傷天害理的事了。是師父慈悲,我和老伴這半年都很好。所以我要把我做的事情曝光、警醒世人。千萬不要犯我這樣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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