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請了個陪睡保姆原來是這麼一回事

第一次聽人講出陪睡保姆的詞語,我甚感不解,哪裡冒出來這個東西?一位專門在媒體做情感專版的朋友告訴我:「這是真的,有這麼一個群體存在。」如果不是對這個朋友知根知底,深知她不說假話的性格,說實話,打死我,我也不相信這世界還真的有陪睡保姆的角色,而且已經形成了一個社會群體。

這位媒體朋友是個爽快人,她如約將記者採訪本的原始記錄給我查閱,裡面記錄了幾個有這陪睡經歷的保姆的口述實錄。我自己沒有親耳聽到這些話,只能簡單地做一些處理,選取其中的3個代表性人物來說一說。

保姆A的經歷。她是一個未婚女子,年齡25歲,做過幾年超市收銀員,感覺收入太低,苦於讀書太少,故從事家政服務,她在一家僱主出了較高月薪的條件下欣然答應做保姆,其主要職責是接送僱主8歲的兒子上學放學,負責做晚飯,早中餐陪僱主家兒子一起吃。女僱主因照看幾個服裝門面,生意上的事情顯得很忙碌,每週有一大半時間不在家裡,男僱主是一名中學教師。

保姆A很慶幸找到了一份滿意的家政工作,有吃有穿倒也異常舒坦。3個月後的一天,男僱主帶著兒子還有她先去游泳館游泳,後去看了一場電影。整個活動之中,男僱主顯得熱情過分,忙上忙下張羅著他們兩個人的吃喝玩樂。已交過幾次男朋友的保姆A感覺到了他的異常舉動,在婉轉迴避一些熱情招呼的同時,心裏倒也有幾分快樂,畢竟很長時間沒有人對她這麼熱情。

當日晚上10點後,男僱主一直和保姆A談心,追問她談男朋友的事情。也就是從這天起,保姆A每週趁女僱主不在時陪睡男僱主一二次。她每月結工錢時都會收到男僱主同等的現金。

保姆B的經歷。她今年34歲,給人家做保姆已有10多年的經歷,主要是帶小孩,做清潔,做飯等等家務雜事,她一向勤勞,得到了很多僱主的稱讚。應該說,保姆B是一位心高氣傲的女人,因沒有學歷才入了這個行當。那天,一對40多歲的中年夫婦到家政公司請保姆,職責是做3餐飯,每週為在寄宿中學上高中的女兒送3次晚餐。

當時,兩口子一眼就看中了她的清秀和憨實的樣子,非得請她去家裡做保姆,二話沒說就開出很高的工錢。因不好拒絕,保姆B答應下來。女僱主是行政單位的部門負責人,每週都有一定的應酬,因上班的地方與住房相隔較遠,每天中午不回家。男僱主是一事業單位的職工,倒清閑自在,原來中午經常不回家,在單位上網聊天看報紙,自從保姆B來了以後,他每天回家吃中飯,理由是她的飯菜做得很香。

有一天,男僱主終於開口提出一個過分的要求,她起初很抵制,感覺太對不起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後來,男僱主給出了一些很具有誘惑力的條件——每月多給500元錢,還幫助她為10歲的兒子轉到一所更好的小學,負責進入好的初中就讀。就這樣,保姆B開始了她的陪睡「工作」。

保姆C的經歷。她未婚,26歲,採訪記錄中說樣子清純,看起來只有20出頭的年齡。與前兩位保姆經歷不同的是,某家政公司的負責人直接找她談話,說是有一份工作,僱主出的價格很高,需要她上門或者約個地方見面談。她如約而去,對方是一個30出頭的男子,看起來也風度翩翩的。

談好工錢以後,那位僱主直截了當地說:「你的長相很可愛,我們可以做知心朋友,家裡也沒有太多家務事可做,你以後能否專門陪我?」保姆C有過一定的生活經歷,立即明白他的意思,一直默不作聲,男僱主又開口了:「今天不為難你,你想好再說吧,工錢還可以商量。」保姆C當然沒有推辭這份工作,過了3天就去了,每天也就做早餐和晚餐,然後是打掃衛生洗衣服。過了幾天後,男僱主很滿意地對她說:「工資還可以加,你自己想一想,說個數字,無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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