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希湧11名土地維權村民被判刑

廣東順德倫教街道希湧村11名土地維權村民星期三被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一至五年徒刑。

廣東順德區法院星期三對倫教街道希湧村11名參與土地維權的村民進行宣判,全部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一至五年的徒刑,其中3人(包括兩名婦女)獲緩刑一年。家屬把判決書發給了本臺。一位不願透露身份的家屬對記者說---

家屬:「就是擾亂社會治安罪,全部都是這個罪名。最長時間判5年。這個判決好像不是那麼公開,就是官自己說,律師也不准辯護,去了只是坐在那裡,好像找律師都沒什麼用。」

當天兩百多村民到法院,30人獲准進場旁聽。當得知親人被判刑,現場有幾名家屬暈倒送院。其中被判刑5年的李德仔的妻子對本臺說---

李德仔妻:「我丈夫是無辜的,硬給他們陷害的,他沒有做過那種事,他是一心為村民服務。今天我進不去法庭,暈過去了,救護車把我送去醫院了,我看不見他,很可憐。」

村民對判決表示驚訝以及氣憤---

村民:「我們當然很意外,那個判刑根本是硬來的,所有村民都很憤怒。」

當局指控村民的罪行,主要是去年4月份為阻止征地建設施工,剪斷打樁機器的電纜,以及其後用砂石堵住拒交管理費的廠家大門。有村民認為事出有因不應該孤立來看,更有村民質疑官方根本就是設套逮捕維權村民。一位看了判決書的家屬說---

家屬:「我看見它說公安把他們剪電纜什麼的都拍了錄像,我覺得奇怪,你當時4月份拍了錄像為什麼不抓人?誰做的抓誰,11月份才把人關起來說這個事情是你幹的!」

記者當天致電順德區法院瞭解該案情況,辦公室人員表示由刑事庭負責,而她提供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希湧村千多畝土地,十多年來陸續被前任村幹部私賣,村民自發組織維權,去年3月起用圍堵的方法阻止征地手續不齊全的工地開工,6月份被據稱由官方操控的土地開發公司動用黑社會驅散村民,強行動工了。其後10月份,因佔地廠家拒絕交付合約規定的綜合管理費,村民只好再次用圍堵的方法施壓,同時也要求他們出示征地文件,以及補償多項征土地的賠款。

去年11月底幾位民選的村委會幹部以及一眾維權村民,被約到倫教土地開發公司談村內工廠的管理費事項時被公安抓捕。其中11人其後遭起訴,該案6月7日開庭,到週三宣判,這些村民已經被關了9個多月。

值得關注的是,這次被判刑的11人中判的最重的就是4名05年換屆選舉通過競選上任的村委會幹部,包括村委會主任李德仔被判5年,副主任吳禮強被判4年,還有兩名委員曹禮秋和吳培發分別被判3年。

而民選的村幹部一被抓捕,官方就指派了涉嫌私賣土地賬目不清的原村委會回來任職。村民認為這種做法有掩蓋多年來土地買賣貪腐黑幕的嫌疑。

李德仔的女兒對記者表示他們一定會上訴:「會,一定會!上訴要是失敗了,我們還會申訴。」

然而也有家屬認為上訴不會改變結果,另一位被判刑村民的兒子說---

家屬:「應該不會上訴了,上訴也沒什麼用。不搞了,搞也沒用。我們這裡和你香港是不同的,一黨專政,哪裡搞得過黨!」
本文留言

作者記者丁小採訪報導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