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睡不著覺嗎?

近幾年,本人萬分榮幸地讀到幾篇文章,都在高談一種觀點「貪官晚上睡不著覺,做了虧心事生怕警察來抓他們,還是當個老百姓好,可以睡個安穩覺。」讀後連聲大叫「高見,實在是高,足以治國安邦了,足以消除日益嚴重的腐敗現象了!」

不過,我還是要問一句,貪官為什麼不能睡個安穩覺,說不定比百姓睡得還要香十倍百倍?古往今來,當官的目的不就是為了過上好日子嗎?本來官員們是社會的寵兒,衣食無憂,醫療、養老、安全都有充分的保障,就連親友們也不同程度受到照顧,日子過得愉快無比,睡覺也應該比平民百姓香甜得多。貪官更不一樣了,物質條件更要優越多了,上幾代人至下幾代人的生活都安排好了,盡情地享受著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在社會上處處受到尊重,充分實現了人生的價值,何憂之有?我想貪官們不但睡得好,而且睡得安穩,說不定睡夢中還露出甜蜜的微笑呢!

有人戲言,貪官晚上聽見警笛就害怕。這句話看似有道理,其實只能是戲說而已。其實,貪官只管一百二十個放心,半夜的警笛不是來抓自己的,而是抓犯罪的百姓們的。貪官都有級別,一般都是黨員,公安機關沒有權力來抓這些官員,必須經過某級黨委和領導機關批准,對他們進行紀律處分後才能抓的。換言之,必須由他們的上級取下他們的烏紗帽,再開除他們的黨籍後,司法機關才能介入調查他們的案件。嚴格來說,當紀檢監察機關把他們移交給司法機關時,他們已經不是官了,而是地地道道的平民百姓了。


官員作為特權階層,犯了法以後司機機關不能直接來調查他們。有了這個天大的保護傘,貪官們自然少了後顧之憂。貪官大多是些聰明人,比普通人的智商高得多,應變能力也強得多。他們也明白,自己貪污受賄後被查出來的可能性極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計的程度,當然有資格快樂地過日子了,何必自己擔驚受怕呢。況且追求快樂是人的本性,貪官們自然吃得好睡得香了。

退一步來講,某貪官東窗事發了,也被上面嚴懲了,要受到法律的嚴懲了,他們仍然不用害怕什麼。因為他們貪污的錢財數目只有自己最清楚,不可能如實全部交代出去。而司法和監察機關重的是證據,而不能靠主觀推斷。比如,官員甲貪污3000萬元,司法和監察機關也估計出他貪污的金額,但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只查實他貪污2000萬,那麼就只能確認他貪污了2000萬,未查出來的1000萬還是他私人的財產,還被他控制著。只要他最終不被判處死刑,哪怕被判處死緩,他就是勝利者。因為公檢法機關最好收買,幾年後風頭一過,貪官就可以用錢擺平各種關係而提前出來,他手中有錢,照樣可以過得比百姓們強得多,照樣可以看不起百姓們。

我再問一句,難道老百姓就睡得香嗎?

相當多的農民還在溫飽線上掙扎,子女上學、住房、看病、求人辦事如同幾座大山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生活把他們折磨得苦不堪言,躺在床上還在為明天的生計發愁,他們能睡得安穩?城市居民也被同樣幾座大山壓彎了腰,生活在無望之中,晚上要麼徹夜難眠,要麼惡夢連連吧。再者,現在社會治安不好,百姓們還是直接受害者。環衛工人工作時被地痞無賴毆打,的士司機經常被人謀財害命,婦女在大街上公然被搶劫,一旁上千圍觀者無人主持公道。平民百姓經常受愚昧和欺騙,有苦有冤無處訴說,只得打掉牙齒咽在肚子裡。人人都可能受傷害,人人都可能被欺凌,提心吊膽過日子,何來幸福之言?

如果百姓違法亂紀了,那麼法紀就顯示出剛性的一面了,就鐵面無私了,百姓就追悔莫及了。

這似乎說明,整個社會對腐敗行為已經黔驢計窮了,對貪官已經無可奈何了,才想起此種嚇唬貪官們的辦法「別貪了,再貪小心你睡不著覺了。」此舉能嚇住貪官嗎?絕對不可能,我估計這一招連三歲的小孩子也嚇不住了,因為現在的小孩子也聰明多了。比三歲孩子聰明許多的恰恰是那些「可愛可敬」的貪官們!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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