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之間---公寓的煩惱

來美之前,總聽說美國人是關起門來朝天過,心中就抱定主意:個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住Apartment時,上述理論似乎管用,多數時間與鄰居相安無事,不知姓甚名誰,見麵點個頭,笑一笑,也挺好。

當然事情總有個例外,比如逢年過節,還有長週末,德州人們喜愛BBQ,那肉一烤是香氣四溢,您可不用想只聞香味的好事,夏日院中涼爽,鄰居們在你門前喝酒、吃肉、大說大聊,午夜之後仍興致盎然,音量不見,您也只好跟著飽享耳福。叫警察?太過了吧,回頭他們可能真要來犯您了,那不光是您家門口,也是他們家的門口。

音樂是好東西,大多數老美都喜歡聽音樂,我也是車開音樂就響。可半夜三更,一輛車子呼嘯進入Apartment,低音貝斯放出最大的音量,估計那老兄(老姐)多是喝高了,您睡不著,氣不打一處來,血壓蹭蹭地往上竄,但也不能打開音樂、放大音量去犯人,那位開車的是絕對聽不見,隔壁鄰居就先不願意了,人未犯您,您先犯人,說不過去,只好繼續生悶氣。

一天早晨,上班時發現一排車胎全部被扎,包括我家那兩部 ,人是犯我了,可我要去犯人,我扎誰的車胎去啊?警察來了,准知道是昨晚門口那幾個高中生干的,但無憑無據,警察也不會因為這懷疑就抓人啊。第二天,老遠地把車分開停在兩處,還好,只有一部被扎,兩天就花幾百塊換輪胎。車胎扎的也學問,不能補,只能換新胎,剛好接近保險的deduction,心中開始犯嘀咕,是不是保險公司、修車鋪和學生聯手干的?

見Apartment不安全,就決定乾脆買房,咱惹不起還躲不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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