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義和生死劫 引發濟南官場震盪
2007年7月9,山東濟南市建設路發生一起汽車爆炸案,造成一死兩傷。一個月後,山東省淄博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用爆炸手段殺死情婦柳海平的原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段義和獲死刑。據悉,段義和案在山東政壇引發連鎖反應,目前已有十餘名涉及向段義和行賄的官員「落馬」。
據《財經》雜誌報導,2007年7月9日下午5時30分,山東省濟南市建設路發生一起汽車爆炸案,一人死亡、兩人受傷。現場慘不忍睹。死者為一女性,叫柳海平,現年31歲,系濟南市國土資源局幹部。
爆炸案發生整一個月後,8月9日,山東省淄博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用爆炸手段殺死情婦柳海平的原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段義和獲死刑。段義和由此成為2007年繼原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之後,第二個被判處死刑的省部級高官。
情婦惹禍
1993年9月至1997年12月,段義和任山東省電子工業局(總公司)黨委書記、副局長(副總經理),其間於1994年2月至1995年9月到山東省聊城地區挂職擔任地委副書記。正是在這兩年,段認識了柳海平。
當時,年僅18歲的柳海平正在這裡做服務員。柳海平出生河北館陶縣,長相漂亮,身材苗條。館陶縣歷史上隸屬聊城,柳海平初中畢業即來聊城打工。
段義和於1995年底回到濟南。僅兩年時間,即於1997年12月升任濟南市委副書記,後兼市委組織部長,個人權力漸近頂峰。2001年,段義和升任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為副省級幹部。
大約在2001年前後,柳海平正式從聊城調到濟南。從開始的人大招待所服務員直到成為濟南市國土資源局。
起訴書稱,2007年2月以後,段義和因不滿柳海平對其提出的各種要求,與其侄女婿、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三大隊副隊長陳志多次密謀,企圖以製造交通事故、搶劫等方式造成柳海平傷亡,最終確定採用爆炸方式將其殺死。
起訴書稱,段義和向陳志提供了柳海平的照片、工作單位、住宅地址及車鑰匙等。在段義和向他人索要炸藥未成情況下,陳志通過朋友索要了五枚雷管和兩公斤硝胺炸藥,然後找到濟南利達汽修廠業主陳常兵幫忙,共同製作了遙控爆炸裝置,併進行了實驗。
2007年7月9日下午5時30分許,柳海平行至濟南市市中區建設路52號附近時,陳志用遙控器引爆炸藥,致柳海平當場被炸死,兩名過路群眾受傷。
據爆炸案現場附近一家銀行的錄像資料顯示。爆炸後瞬間,現場所有行人車輛全都停了下來,唯獨一名男子匆匆鑽進一輛警車,拐一個彎揚長而去。車上坐的正是陳志和陳常兵。警方在現場還驚異地發現,車主柳海平的手機完好無損——手機裡存有濟南人事、公安、國土等多個部門多名高官的電話號碼。
聽到判決 大叫「我不服!」
爆炸案發生後,有關爆炸案內幕的傳聞在濟南甚囂塵上。警方在柳海平住所搜索到柳與段的親昵合影。不久,案發後潛逃的陳志也在青島被捕獲,並供述是段指使其爆炸殺人。7月13日,段義和被 「雙規」。
被「雙規」後不到兩個小時,段義和就主動要了紙和筆,在半個小時內寫好了「坦白交待」的材料,並把自己受到情婦糾纏的情況向組織作了「實事求是的坦白」。他痛哭流涕,並寫下悔過書。
據報導,段義和被「雙規」後,為爭取寬大處理,主動向專案組交待了專案組當時並未掌握的受賄犯罪,並列出一個向他行賄人員的詳細名單。根據段的交待,山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很快就查清了他的受賄犯罪事實。
8月6日上午8時30分,段義和、陳志、陳常兵三人在淄博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段和二陳涉嫌故意殺人罪;檢方另指控,段義和索賄、受賄折合人民幣169萬餘元,還有110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合法,涉嫌受賄罪和巨額資產來源不明罪。
三天後,8月9日,淄博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以爆炸罪判處被告人段義和死刑;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決定執行死刑。一審宣判時,段義和對死刑的判決顯然沒有準備。當聽到「決定執行死刑」時,其霎時臉色慘白,起身大叫:「我不服!」。當庭提出上訴。
據稱,該案的處理速度,開創了司法史的先河。自今年7月9日下午爆炸案發生,至8月9日一審宣判,歷時僅一個月。從犯罪實施到死刑宣判,作為副省級高官的 段義和,在短短一個月內即走完了全部過程。
至此,段義和成為中國自1978年以來,第六位被判死刑的省部級官員。
濟南官場震盪
據財經雜誌報導,段義和案發,導致濟南官場震盪不安。
據段義和的判決書,除了爆炸罪,法院還認定段義和犯有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職務、工作、開脫罪責等利益,先後收受或索取財物共計人民幣169萬餘元;其個人財產中,有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的110餘萬元。
濟南市政府一名工作人員透露,段義和在齊魯官場深耕近30年,作為實權派主抓濟南人事工作的時間近十載。段出事後,在當地產生震動很大。
根據起訴書,在段義和被追究的受賄罪中,169萬餘元受賄款分別來自七人,超過一半的款項涉及「買官賣官」。時間跨度集中於段擔任濟南市委副書記和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
起訴書列出的行賄者名單中,包括山東省政協研究室主任、原齊河縣委書記李風臣,濟南市人大環境委員會主任昝金平,濟南市歷下區原區委副書記李平及其妻,濟南市建委主任田莊等官員;此外還有商界人士山東瑞境置業公司董事長劉幼華。 此外,段義和的受賄指控,還涉及濟南市委常委、副市長郭作貴。
除以上在起訴書中被點名的官員,據悉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一名副主任、濟南市人事局一名負責人,以及段義和女婿、濟南市平陰縣委宣傳部長尹建海等一些官員,也被紀檢部門「雙規」。
據知情人士透露,濟南市人事局被「雙規」的負責人曾為柳海平及其數名親屬安排工作。
專家質疑神速辦案
對於如此神速的辦案速度。自由亞洲電臺引述美國《北京之春》主編胡平認為,段義和匆匆被判刑,但當局卻不願繼續深究段義和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以免牽連更多官員……
胡平:「我們都知道這些官員收受賄賂之後還去拿別人送給他的錢孝敬他的上級官員。案子查下去不但可以查到誰送的錢,而且可以查出給誰送了錢,和所有受賄的人。顯然是誰碰上誰倒霉,能包庇的就盡量包庇。」
現在美國紐約的律師葉寧也表示,不管輿論認為一個人犯了多大的罪,該犯罪嫌疑人都應該通過正當法律程序接受審判,不能「先判後審」。而從爆炸案發生,到段義和被判死刑僅一個月時間,令人懷疑辦案質量……
葉寧稱:「剝奪人大代表資格才可以行使刑事逮捕和刑事拘留。這個過程從刑事調查開始進入刑事拘留,從拘留到檢察院拘留逮捕,到正式逮捕,到刑事審判程序,把 所有過程加起來,如果在法制健全的國家沒有兩年時間是不可能完成的。如果是一個月就把這些程序完成了,那就是視法律為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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