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湖南老家聽聞的兩件真事

第一件事是父親講述的:

   今年四月份離我家幾里外的地方,有兩個上了60歲的老頭,他倆是鄰居,在一次玩牌中,為三元錢扯不清,其中老頭甲咬掉了老頭乙的耳朵,由鄉派出所的人出面 協條,乙支付甲一千元為醫藥費,雙方無異議。可能甲當時沒考慮到醫藥費高漲,一千元不濟事,再次由派出所的人通知乙還要再出錢,乙去派出所申辨無果,走時 只說了我回家取錢,回家後懷揣一瓶農藥去了派出所並喝下農藥,一命嗚呼,乙的家人據理力爭:「當時是由派出所出面調停,並達成協議,怎可反悔?」

  派出所的人理虧,最後由派出所賠了六萬元給乙的家人才了結此事。
  
  第二件事是舅舅講的,也是今年才發生的事,村裡有個人才三十多歲在縣城被一輛的士壓死了,家中很貧困,上有兩老,下有一個9歲的女兒,的士的保險公司和車主只肯出三萬元。

  村裡鄰人鳴不平,幾個男子聯合起來前去討說法,無果,後由幾名女人出面效果大不一樣(想來女人們的口才應該很不錯),此時鄉鎮政府的工作人員也被驚動了,出面去調停,最後裁定保險公司和車主賠償了現金二十萬元,並負責那個9歲小女孩的書費至十八歲止。

  我學考駕照曾在舅舅家呆了近兩個月,很清楚他們那兒的民風強悍且肯對弱者伸出支援之手。

  還是很感嘆,沒想到鄉里鄉村的人那麼團結。

  舅舅回了一句:「不團結怎麼行!那家人太可憐了,家裡唯一的勞力死了,三萬塊能做得了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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