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結案件:「虛耗應到此為止。」
臺北地方法院在經過四個多月的審理後,對國民黨參選人馬英九被起訴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貪污罪,以及「背信」兩項罪名,作出一審無罪判決。
雖然馬英九本人在臺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獲判無罪,但同案被告的市府秘書余文則被判有罪,刑期為兩年四個月,因減刑條例縮減為一年兩個月。
馬英九本人未出庭耹聽宣判,他在看完判決書後召開記者會,表示希望虛耗應到此為止。
起訴馬英九的檢察官候寬仁表示尊重法官判決,雖然他並未表明是否將再提上訴,但按臺灣法律規定,檢察官在宣判的十天以內都可以提起上訴。
包括總統陳水扁以及行政院長張俊雄都不願對判決結果發表評論,副總統呂秀蓮在接受記者詢問時則表示,要到三審定讞才算數。
反應兩極
在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進行宣判前,法庭外聚集了許多國民黨政治人物與支持群眾,他們高舉支持馬英九的標語,並在獲知馬英九獲判無罪後大聲歡呼。
國民黨立法委員並且召開記者會,要求檢察官不應再上訴。
國民黨主席吳伯雄說,他堅信馬英九的清白,雖然這只是一審的結果,但令他感到非常安慰。
一審判決讓泛藍支持者鬆了一口氣。
民進黨立法委員也紛紛召開記者會批評法官的判決,他們表示對這樣的結果並不意外,並將支持檢察官上訴。
舉發馬英九特別費的民進黨立委謝欣霓說,她很早就知道法院會如此宣判,因為司法擔心引發政治問題,才會判決馬英九無罪。
具律師資格的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莊瑞雄批評,馬英九明知特別費是公款,且在臺北市議會上公開這麼說,法官難道沒有聽到,這樣的判決雖令泛藍高興,卻令百姓唾棄這名法官與司法。
「人格審判」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馬英九雖然獲得一審無罪判決,但他對特別費說法前後矛盾充滿欺騙,臺灣人民會以此來審判他的人格。
馬英九此前在臺北市議會及對媒體表示,他的市長特別費都用於公益與公務,但其後在法庭上表示特別費是「實質補貼」。
法官長達五十多頁的判決書,判決馬英九無罪的理由主要是將市長特別費視為對首長的實質補貼。
馬英九過去曾經是臺灣民調支持度最高的政治人物,但據臺灣一些媒體的民調顯示,他目前的民調支持度已較過去大幅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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