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成奧運勞教指標河北青縣公安無故抓人

河北省青縣原人事局幹部法輪功學員李維民,於7月28日被衡水警察無故抓捕,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拘押在青縣拘留所。據悉,青縣公安局為完成在2008年奧運會前必須勞教一定數量法輪功學員的指標開始抓人。

8 月3日,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青縣公安局副局長孫家岐等人下達的勞教書被李維民撕碎。

8月10日,副局長孫家歧和警察韓磊匆忙趕往衡水,與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桃城分局,又來到拘留所,強制李維民拍照、簽字、按手印;再遭李維民強烈抵制和拒絕,衡水市警察說:「你不簽,我們照樣能整出你的材料勞教你。」企圖再次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李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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