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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普洱公安局長販毒內幕:親駕警車押運毒品

 2007-08-08 13:5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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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1日深夜,雲南邊陲城市思茅市像往常一樣寧靜。在沉沉的夜色中,幾輛警車開進了某公安局的生活區樓下,

車剛停穩,荷槍實彈的公安人員迅速跳下車,衝上樓梯,衝進時任普洱縣公安局局長的王喆住處,以涉嫌走私、販賣毒品將正在住處的王喆抓獲。雖然有所思想準備,但是現場搜查的結果還是讓辦案人員十分吃驚:在王喆家屬區的住處的床下、床上,思茅市的家中及車庫,到處是厚厚一扎一扎的人民幣和港幣,經清理,共計查獲現金667.62萬元,港幣159.676萬元,勃郎寧手槍1支、各種警用、軍用子彈900餘發。在前後不到一個月內,相關的犯罪嫌疑人李國山、張堅、劉鑫碩、毛海軍、茶星梅等九人分別在昆明、深圳、玉溪等地被抓獲,至此,這些涉嫌走私、販賣毒品的人員被一網打盡。

一名剛過不惑之年的公安局長,正值年富力強,譜寫人生精彩篇章的時候,為何走上走私、販賣毒品的不歸路,走私、販賣毒品數十公斤?

公安局長親駕警車運毒

思茅市和寮國、越南和緬甸三國接壤,距離瓦邦210公里,是全國7大毒品通道之一。「金三角」毒品主產區緬甸佤邦轄區與雲南省思茅市山水相連,攜帶大量毒品的毒販翻過茂密的山林、趟過低淺的河水企圖偷偷進入中國境內。毗鄰「金三角」的雲南省思茅市由於地理、歷史、文化等原因,禁毒形勢比較嚴峻。在中國方面加大毒品犯罪打擊力度的同時,境外的販毒分子也想方設法想要通過思茅這個通道將毒品輸送到全國。

對於普洱縣公安局局長的王喆為什麼會參與到走私、販賣毒品的原因,當地人在震驚之餘,眾說紛紜。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在擔任普洱縣公安局局長之前,王喆曾經是一名禁毒警察。或許正是由於這樣的工作原因,王喆認識了一些走私、販賣毒品的人,再加上經不住金錢的誘惑,思想的防線沒有筑牢,這些都為其以後的毒品犯罪埋下了禍根。

據法院查明的事實,2005年3月,時任普洱縣公安局長的王喆找到緬甸果敢縣老街執法處副處長李國山(雲南孟連縣人)和在雲南經商的廣東人張堅,邀約其一起做毒品生意。經過協商,決定進行分工合作,商定由李國山從境外組織毒品運入境內,由王喆負責運輸到深圳,張堅負責在深圳當地進行販賣。計畫擬定後,張堅很快返回深圳,又拉了自己的朋友劉鑫碩入夥。

2005年4月1日,王、張、劉共同籌集了購買毒品的資金50萬元人民幣,交給了李國山。攜帶著50萬毒資,李國山趕往緬甸賀島,找到了毒品販子李國友,李國友以3.2萬元一件賣給了李國山。4月3日晚,李國山僱人將這20件毒品(約700克/每件)運回境內,交給了毛海軍。隨後,王喆駕駛著一輛三菱吉普車趕到,並將毒品轉移進了警車內,連夜運往孟連縣城。4月6日,為了能順利將貨發到深圳,經王喆安排,毛海軍等人先趕往昆明,劉鑫碩則直接趕回深圳,準備接貨事宜。

在此後的幾天內,王喆親自駕駛警車,經昆明將這批毒品運到了廣東湛江。由於是警察的身份,加之警車的掩護,一路上沒有遇到太多的麻煩。4月8日,在湛江郊區的一個加油站附近,王喆將毒品轉移至由劉鑫碩開來等候的三菱車上。不久後,該批毒品由張堅等人負責販賣,共得毒資人民幣290萬元。

920萬元的黑色致富夢

見到輕易到手的鈔票,嘗到到販賣毒品甜頭的王喆更加慾壑難填。2005年4月下旬,王喆,張堅再次聚到一起,談到以後的發財之路,兩人商量再次用上次販賣毒品所獲的290萬元毒資再做一次毒品生意。於是,王喆又找到李國山,拿出144萬,委託其再組織70件的毒品貨源。5月初,李國山在緬甸共收購了共75件海洛因(約700克/每件),並組織人員運送至中國境內。王喆得知後,親自駕駛著警車前來接應,接下了全部的毒品。幾天後,王喆又和張堅、毛海軍一起,再次駕駛警車運送這批毒品來到深圳。張堅將其中的65件毒品在深圳販賣後得毒資920萬元。而另外10件毒品,則由李國山安排運到深圳,由毛海軍交給毒販莊林海。莊林海將該批毒品販賣後,得到毒資106萬元。

毒品出手後,5月8日,滿心歡喜的王喆和毛海軍一起,攜帶著355萬元人民幣返回思茅。5月17日,劉鑫碩攜帶150萬人民幣,從深圳趕到思茅。5月20日,張堅把自己攜帶的150萬港幣和81萬人民幣從深圳乘坐飛機來到昆明。來到雲南後,劉鑫碩和張堅都將毒資交給了王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王喆等人的走私、販賣毒品活動,早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針對這一情況,警方佈置了周密的抓捕計畫。一場撒開的大網迅速收攏。2005年5月18日,毛海軍、茶星梅、莊林海3人在昆明某招待所被設伏多日的警方當場抓獲。次日,李國山在昆明被抓獲。5月21日,王喆在其公安局生活區被抓獲。

公安局長王喆居然走私、販賣毒品案告破後,由於該案的特殊性,實行了異地管轄。臨滄市人民檢察院向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王喆犯走私、販賣毒品罪,私藏槍支彈藥罪;並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對李國山、張堅等8人提起公訴。
在開庭審理的當天,當地的公安機關組織了部分公安民警旁聽了案件的審理,旁聽案件審理的,還有王喆的家屬。據一位旁聽了案件審理的知情人士稱:在法庭上,王喆目無表情,對所指控的事實一概否認,認為自己無罪。對自己家中的數百萬巨款,他的解釋是:「幾個做礦的朋友準備開礦的錢,為了安全起見放在我家代他們保管」。但是在公訴機關的大量、充足的證據面前,王喆的辯護意見並沒有被法庭採納。

知情人士這樣形容王喆:「他幹過公安,而且還是公安局長,具有很強的反偵察能力,在庭審中對重要問題含糊其詞。」最後,這位人士很是感嘆:「他一米八幾的個頭,高大魁梧,儀錶堂堂,但是居然鬼迷心竅走上了這條路,真是可惜!」

在庭審中,其他8名被告及其辯護人多數都提出公訴機關指控的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應該宣告被告無罪。

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於2006年3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王喆構成走私毒品、販賣毒品罪和私藏槍支彈藥罪,決定數罪並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李國山、張堅構成走私毒品罪、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5名被告,也都構成走私和販賣毒品罪,分別處以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被告人曾凡柯,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查獲的手槍、子彈被依法沒收。該判決作出後,除李國友外,其餘王喆等8名被告全部提出上訴。二00六年5月,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原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授權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喆核準死刑。

在臨刑前,王喆表示要檢舉揭發、自首立功。為了慎重起見,同時依據法律規定,死刑被暫緩執行。有關部門對王喆交待的情況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經過核實,王喆的交待並非事實。最終,王喆被依法執行死刑。

沒有結束的戰爭

隨著王喆一案的塵埃落定,關於公安局長販毒案件的議論也漸漸沉寂下來。然而,一場沒有硝煙的禁毒人民戰爭還遠遠沒有結束。據有關數據顯示,僅2006年,雲南警方就破獲了10729起毒品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2926名。繳獲毒品10.15噸,繳獲的鴉片佔全國繳獲量的88.7%,毒品海洛因佔全國繳獲總量的73%,繳獲冰毒佔全國繳獲量的58.5%。雲南已經成為禁毒的主戰場。

1979年,隨著中國改革開放,境外「金三角」毒品悄然湧入雲南境內,吸毒人數迅猛增加。1982年,雲南省公安廳率先成立了新中國第一支專業緝毒隊。2001年,雲南省提出了從「外循環」轉「內絡環」,創辦戒毒康復農場,挖潛擴容,實行滿員收戒;延長戒毒期限,對以注射方式吸毒的,適當增加戒毒康復時間。同時,雲南省公安機關對建立以派出所、社區、單位和家庭組成的「四位一體」的幫教機制。同時,為使社會面上的吸毒人員全員收戒,萎縮毒品消費市場,減少社會危害,2007年,雲南省的吸毒人員實行全員收戒。此外,雲南還還加強毒品預防教育工作、擴大禁毒宣傳覆蓋面,讓禁毒宣傳和毒品預防深入到學校、農村、社區和公共娛樂場所,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抵禦毒品危害的能力。

此外,雲南積極開展國際禁毒合作,如與緬甸政府攜手開展邊境聯合掃毒行動。從2005年至今,僅雲南德宏州一地就開展了25次階段性、局部性和區域性的聯合行動,有力打擊了邊境一線的毒品交易,打掉了譚明林、韓永萬等18名大毒梟,取得了階段性的重要成果。各級人民法院嚴格適用「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將打擊和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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