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國籍加人不代表不愛國

聯邦政府去年夏季斥千萬巨資撤離滯留黎巴嫩的1.5萬加籍公民一事曾在國內引起爭議。一直批評人士質疑允許多重國籍是否為明智之選。但最新一份被披露的政府文件對此觀點表示懷疑,該文件稱,外界認為多國籍人士對加拿大缺乏忠誠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並且「誇大其詞」。

這份由公民及移民部所做的簡報題為「多重國籍之概況」(Multiple Citizenship-An Overview),乃加通社根據《知情法》索閱而被披露。該文件顯示,國內對多重國籍價值的公眾討論已經被先入為主的成見影響,把留居海外的加人當成國家的「負擔」,但事實是這樣的觀點沒有證據支持。

去年11月,時任公民及移民部長的索伯格(Monte Solberg)通知眾議院,將審視雙重國籍的責任問題,以此回應外界對該議題的廣泛關注。這份政府簡報因此而生。加國《公民法》規定,取得他國國籍的人士可保留加國國籍,除非他們願意主動放棄加國國籍。

從獨立研究者獲取的數據顯示,現時約300萬加國公民定居海外。另外,根據2001年人口普查數據,加拿大持有雙重國籍的人士數目為69萬人。

索伯格曾暗示,海外居留者不向渥京納稅,有朝一日返回加國又能享受政府的社會福利,這似乎對其他公民不公平。

簡報表示,大約90個國家允許公民擁有超過一個國籍,因此「多重國籍作為被認可的國際做法可能仍會繼續」。

報告表示,政府一方面應解決雙重國籍在加國引起的擔心,另一方面則需更好向加人宣傳雙重國籍的益處,其中包括為加人到外國求學和工作提供便利,及更利於吸引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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