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太湖爆發藍藻污染事件之反思

2007年5月以來,江蘇太湖爆發藍藻污染事件。藍藻在太湖湖面大量繁殖,形成一層藍綠色而腥臭的浮沫,加劇水質惡化。居民家中的自來水腥臭難聞,不僅無法正常飲用,甚至洗衣、洗澡等都成問題,影響噹地100多萬居民的生活。不僅如此,此次太湖藍藻蔓延全湖,在最嚴重的東太湖蘇州水域,藍藻還導致了大量魚類死亡。

太湖藍藻事件不僅震動江蘇省省政府,也驚動中共中央與國務院。6月上旬,國務院在無錫召開太湖水污染防治座談會。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認為,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已經開展多年,但未能從根本解決問題,因此必須調查水污染的原因。副總理曾培炎指出,當前的首要任務是防止藍藻再次大面積暴發,及加強對水源地的環境的監測。江蘇省委書記李源潮承認,太湖藍藻事件爆發後,已讓外界對江蘇全面小康的經濟發展模式產生質疑,因此「無論經濟怎樣繁榮發達,如果不能讓老百姓飲用乾淨的水,人民群眾就不會認可我們的全面小康模式,江蘇全面小康的成果就會被顛覆。」

犧牲環境保護是改革開放後中共經濟發展的基本弊病。這種追求經濟發展而犧牲環保的作法,已經讓中共嘗到苦果。自2005年底松花江污染事件以來,中國共發生140多起水污染事故,平均兩三天便發生一起,並多發生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地區。江蘇省是東部沿海省份和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但太湖的水質卻是全國最差的地區之一。本次水污染造成市民花錢購水,打擊中共建立「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的形象。因為即使經濟發達的無錫地區,居民的飲水都無法充分保障。

太湖藍藻事件的爆發,可說是天災人禍的結果。氣候反常,夏季氣溫升高,給予藍藻成多繁殖時間,可說是天災的成分。但這次災情之所以異常嚴重,卻少不了人禍的因素。首先,當地官員包庇污染廠商的情形,可能相當嚴重。1999年時,太湖流域內的兩省一市負責人宣告,1035家重點污染企業已經「悉數關閉」,轄區內再無超標排污企業。但實際上,一些按照規定根本不應該繼續營業的工廠,繼續營業,並將廢水直接排放至太湖,導致湖水養份過高,藍藻得以大量繁殖。追究深層的政治責任,官員包庇廠商甚至接受賄賂的事件,才是太湖整治未見成效之因。

最後,該事件顯示中央地方之間的權責不明與法令不完善。太湖的行政管理屬於1992年成立的太湖委員會管理,直屬水利部,由水利部部長出任組長。太湖事件的負責單位是在中央的太湖委員會,與地方各省縣,難有明確的權責劃分。此外,地方政府可以為追求經濟發展,而因「超標」的排污向環保部門繳納排污費。這種法令不完善使得環保執法出現灰色地帶。

近年來中國大陸經濟發展確實快速,但卻犯了許多開發中國家邁向現代化時犯的毛病。過去錯誤偏差的政策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直接威脅當地民眾的生活與健康。這是各國在推動經濟發展時不得不注意的地方。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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