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白領懷孕 被要求換崗掃廁所

原本擔任公司資深策劃的楊華,在懷孕後7月30日從人事部門接到換崗不換薪的合同,「負責清掃公司男、女廁所,負責地面、紙簍、馬桶和洗手面盆等的清潔、消毒和衛生工作。」公司表示,該工作也符合懷孕婦女的工作強度,符合《勞動法》規定。

     楊華2007年4月休了一個月長假到國外探望丈夫。5月21日重新上班時,意外得知公司一個項目宣布解散,包括她在內共有十餘名員工將要離職。「公司在5月 29日與我解除合同。但我發現,我已意外懷孕了。」楊華和其他員工申請了勞動仲裁,同時楊華表示懷孕婦女不得被解聘,應當恢復勞動合同關係。楊華在公司人事部門有關人士陪同下7月27日去了指定的仁濟醫院檢查,發現自己妊娠13週。「按此計算,懷孕肯定是在5月29日合同解除日前,所以公司重新安排我上班。」

  楊華7月30日早上到了公司,公司人事部門提供了她一份清潔工的機動職位。「一看合同,氣就不打一處來。除了掃廁所外,合同上還說半小時內應將所有員工的杯子清洗乾淨,但是老闆之前就群發郵件告訴我們,阿姨不是佣人,杯子都自己洗。」「我月薪9000元,如果簽了這份合同,估計就成了‘史上最貴的清潔工’了。」

  對清掃廁所一項,公司明確規定「廁所應當每天清掃三次,馬桶和洗手面盆應當每天清潔,消毒三次以上,分為上午一次和下午兩次」。楊華稱公司人事部門出示這份勞動修改確認書後,還表示如果不簽就算曠工。

  此外,合同中還有「保證上班時間不得使用手機對外聯繫,經公司允許可使用公司提供的電話進行通訊」等規定。楊華反問:「這些規定對一個懷孕員工來說,是不是太不合理了?」她目前已經和公司負責人發了電子郵件,與其溝通。

  楊華所在公司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公司確實沒有其他崗位可以安排,該工作也符合懷孕婦女的工作強度,公司作出的所有決定均符合《勞動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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