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認識的六四「暴徒」 (之二)

在湖南衡陽監獄和永州監獄——八九回顧
為了見證昨日的歷史,讓我寫下那些我還沒能忘卻的人的名字吧。


在K 字樓(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喻東嶽、魯德成和我,從6月15日一直呆到11月29日。在這之前,我們早已被北京法院以「反革命破壞罪」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分別判處了20年、16年和無期徒刑。能揀回一條命,三人的心情都很輕鬆,至於以後怎樣,當時根本就沒去多想。當時,北京的監獄人滿為患,外地的服刑人員一律要遣送回原籍服刑。

11月30日的一大早,我們就被幾位便衣警察和全副武裝的武警押送回湖南服刑,坐的是北京至長沙的T2 次火車,和我們5月17日到北京坐的竟然是同一趟車。坐車時的記憶是異常的清晰,我們帶著手銬,穿著破棉大衣,吃著米飯。回到闊別半年的故鄉,我們下榻的第一站便是衡陽監獄(當時稱「湖南省第二監獄」,又稱「湖南省重型機械廠」,現在叫雁北監獄)。在這個監獄,阿東和我呆了有差不多五個月的時間,德成則一直呆到1998年1月出獄。

衡陽監獄位於衡陽市區,在火車站附近。在入監隊,省監獄管理局把湖南的部分「八九犯」集中起來進行「洗腦」 學習,我們也就認識了來自湖南各地的許多「六四」暴徒(或者稱「八九犯」吧),大約有四、五十人之多。他們中一些人的名字或已淡忘,一些人的名字卻還沒有忘卻。「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我的六四情結,大概此生總也難以消除。18年後的現在,為了見證昨日的歷史,讓我寫下那些我還沒能忘卻的人的名字吧。

胡敏:25歲,岳陽市軸承廠工人。六四後的6月7日晚,他與他的新婚不到一月的妻子在岳陽火車站廣場,和很多人一起聽到從北京南下演講的大學生們對李鵬政府的血淚控訴,於是群情激憤,不能自已。轉至巴陵大橋,岳陽市數千名大學生、工人和胡敏他們,在京廣鐵路上臥軌靜坐,並將備用鐵軌抬上鐵路,造成京廣鐵路線中斷。接著,上萬群眾自發遊行,搗毀岳陽市政府大門和牌子,胡敏他們也旋即宣佈成立「岳陽市工學聯盟會」,由他任會長。6 月9日,胡敏他們被抓。8月8日,岳陽市法院以「流氓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1990年4月,胡敏和我一起轉至永州監獄金工一車間服刑。因為刑期重,期間,年輕貌美的妻子提出與他離婚,他也只能無奈地接受,內心卻痛苦不已。服刑最後的幾年,監獄裡由機械勞動,改作手工勞動,他每天都要勞動十五、六個小時。在飽受了12年磨難以後,他於2001年初獲得假釋。出獄時,他走路搖搖晃晃,只剩下一副骨頭架子,體重不足35公斤。(胡敏的同案中,還有三名被判緩刑,只在看守所和他們在一塊。)

郭雲橋:20歲,岳陽市三五一七廠工人,胡敏同案,被判15年。後與喻東嶽一起轉至赤山監獄型鑄車間服刑,1999年出獄。

毛岳君:24歲,岳陽市省建三公司五處工人,胡敏同案,被判12年。後轉至永州監獄服刑,1996年出獄。

王昭波:25歲,岳陽機務段工人,胡敏同案,被判12年。後轉至永州監獄服刑,1991年因糖尿病「保外就醫」出獄。

繁立新:22歲,岳陽市郊區農民,胡敏同案,被判10年。後轉至永州監獄服刑,1995年出獄。

繁凡:23歲,岳陽市鋼球廠工人,胡敏同案,被判7年。後轉至赤山監獄服刑,1994年出獄。

陸景國:25歲,新田縣某中學教師,畢業於永州師專物理系。89年5月,他在北京進修,為學潮所鼓舞,攜帶一些資料回鄉,印發上千份傳單給學生,並在縣城大街予以張貼。事後,被永州市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了十年。後轉至永州監獄教師隊服刑,1994年出獄。

宋灶發:30多歲,陸景國所任學校的教導主任,同案,被判8年。

顏家志:40多歲,陸景國所任學校的校長,同案,被判5年。

王六蘭:29歲,祁陽縣中南製藥廠保衛科幹事,曾參加79年的對越戰爭。89年時,祁陽縣城的學潮和民運很具規模。事後,被永州市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3年。1991年出獄。

段某某:24歲,祁陽縣某中學教師,名雖忘了,但口才極好,文筆快暢,王六蘭同案,被判3年,出獄後不久病故。

蔣少雄:22歲,祁陽縣某中學教師,畢業於湖南師大地理系,王六蘭同案,被判2年。

李煜:20歲,衡陽市人,在校大學生,「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1年。

雷諾衡:20歲,衡陽市人,工人,「擾亂公共秩序罪」,被判2年(?)。

胡定峰:26歲,汨羅人,律師,「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2年。

夏陽:20多歲,岳陽市團委書記,「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2年(?)。

閔和順:30多歲,岳陽師專教師,「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3年。


由於時間的作用,上面的記憶可能不是完全的準確。這些人中,有些與我的緣分深些,如胡敏、毛岳君、王六蘭幾個,直到現在也還來往,有些給我的印像要淺,另外一些則差不多全給忘了。而當時相處一起的時候,關係非常的融洽,過得非常的愉快。大家同病相憐,甚而同志相稱,一起喝酒,一起抽煙,分東西用,分衣服穿,都是常有的事。

那時,對八九民運和六四大屠殺,對正在蘇聯、東歐發生的事情,常有從容的探討和激烈的思想交鋒。我是一貫徹底否定中共,否定毛澤東,否定馬列主義的,而有的人卻仍然對共產黨抱有幻想,只是鄙視和仇恨鄧小平、李鵬等人而已。爭論的結果,往往是贊成我的看法的人佔了多數。

在衡陽監獄,忘不了的,還有我們「48小時絕食抗議」的事。那時候,入監隊裡都是「新口子」,一邊是刑事犯,一邊是政治犯,我們也從不把自己當犯人看待,雖然一般刑事犯都對我們很尊敬,我們卻免不了與老的管事犯們(又叫「勞動改造積極份子委員會」)產生矛盾。事情發生在電視室,起因是喻東嶽要求按照規定看《新聞聯播》,某管事犯不肯,要看娛樂節目,兩人爭執起來,管事犯還動了手。兩個陣容為此吵的不可開交,道理也明顯在我們這邊,而入監隊指導員(姓唐,我們叫他「唐老鴨」)卻不分青紅皂白地決定給喻東嶽以帶銬處分。我於是宣布絕食抗議,要求管事犯向我們道歉。政治犯中的一部分參加了絕食,另一部分也表示了支持態度。教育科、監獄的頭頭都來了,甚至還驚動了省監獄管理局來人調查。這事最後雖然不了了之,但管事犯從此再不敢對我們說三道四,連「唐老鴨」也對我們客氣了許多。

1990年4月12日,省局決定把我們這群人分開改造。與兄弟們依依惜別後,我和胡敏幾個被轉移到永州監獄(當時叫「湖南省第三監獄」,對外則稱「湖南省汽車配件廠」)服刑,在這裡我又度過了十年半的監禁生活。永州監獄位於城市中心,監獄裡也關著許多的六四「暴徒」,約莫有五、六十人。分兩個單位關押,一個是我和胡敏呆的金工一車間,另一個是毛岳君和樊立新呆的綜合廠。這些政治犯大多刑期不長,很少有超過5年的。當時的情況,獲得減刑很容易,幾乎刑期過半就能出去,因此他們走的很快(97年後就不同了)。由於我是轟動全國的六四「暴徒」,承蒙監獄方面看得起,我一直是永州監獄的「頭號犯人」。在起初的兩年裡,我拒絕任何勞動改造,逢人便講六四,監獄方面自然放不過,我因此累計有13個月三次被單獨關在嚴管隊,予以嚴管。出去了也被盯的很死,行動不便,綜合廠我只去過一次。我現在只記得和我一起呆在金工一車間的十幾個六四「暴徒」中的四個,他們是:

周志榮:30歲,安鄉人,湘潭二中教師,畢業於湖南師大地理系,「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5年,1992年出獄。現在在湖北赤壁看守所再次服刑。

顏德云:25歲,湘潭市人,個體戶,「擾亂公共秩序罪」,被判4年,1992年出獄。出獄後,因與搶劫犯搏鬥,把人殺死,被判無期徒刑。

劉永祥:19歲,湘潭市人,高中生,「擾亂公共秩序罪」,被判3年,1991年出獄。

唐敖:27歲,邵陽市人,工人,「擾亂公共秩序罪」,被判7年,1993年出獄。

釋子曰:「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柳子曰:「永州之野產異蛇......」
陶子曰:「洞中只一日,世上已千年!」

經歷了11年4個月的黑牢歲月,2000年9月13日,我終於得以重見天日,回到自由世界。從那時起到現在,六年多了,我又認識了一些新的六四「暴徒」,因緣聚會,這些人現在都成了我的好朋友。他們中雖然少有飽讀詩書,志存高遠之輩,都在為自己和家人的生存而艱難打拼,但內心中良知不泯,對六四的記憶刻心銘骨。六四後,這些人都去了兩個地方——赤山監獄(湖南省第一監獄)和長沙市新開鋪勞教所。湖南的八九民運聲勢浩大,在全國可能僅次於北京。89年湖南的六四「暴徒」究竟有多少?誰也搞不清。有的說有一千,有的說五百,有的說三百,我估計五百可能比較接近事實。據說,在赤山,就關了上百名的六四「暴徒」,在新開鋪,則有五、六十名六四「暴徒」被勞教。這裡,我只簡單地記錄一下他們的名字、籍貫和刑期:

在赤山監獄的有,劉建安(益陽人,10 年)、張京生(長沙人,13年)、譚力(長沙人,5年)、劉克文(株洲人,5年)、李金鴻(郴洲人,5年)、陳學金(郴洲人,4年)、李梘(長沙人,4 年)、張帆(湘陰人,3年)、胡作義(長沙人,3年)、劉偉(長沙人,3年)、譚明奇(長沙人,3年),其中,聽說而沒有見過面的,還有張旭東(長沙人, 5年)、周敏(長沙人,4年)等人。

在新開鋪勞教所的有,謝長發(長沙人,2年)、卿昭(永州人,3年)、鄭世和(永州人,3年)、鄧立明(邵陽人,2年)、張國漢(長沙人,2年),其中,聽說而沒有見過面的,還有潘明棟(長沙人,3年,已病逝)、肖會度(懷化人,2年)、段平(祁陽人,2年)等人。

湖南的六四「暴徒」中,邵陽的莫莉花、盧四清,永州的唐伯橋都已流亡海外了,也很有名,出國的還有摟底的譚力量、長沙的張捷等上十人。有兩位六四「暴徒」曾經出來過,又進去了,他們是邵陽的李旺陽和漵浦的張善光,現在在赤山監獄。89年中,湖南沒有人被處決,判刑最重的是兩個死緩,兩個無期。現在,我和胡敏都已出獄,湘潭的陳鋼也於1999年出獄,只有長沙「4.22」事件的首犯李衛紅還在赤山監獄服刑。由此推之,不知全國的被判重刑未獲自由的六四「暴徒」 尚有多少?

寫罷,已是凌晨四點,屋外仍是漆黑的緊。是為記。


2007.5.29於湖南瀏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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