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週四(7月26日)審議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中新社報導,根據中共中央決定,中央紀委自2006年9月起對陳良宇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
經查,陳良宇在擔任上海市黃浦區區長、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期間,濫用職權,支持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貸給不法企業主和有關公司巨額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為不法企業主收購國有公司股權提供幫助,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決定還說,陳良宇利用職權在項目審批、資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規劃、職務升遷等方面為他人牟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決定指出,陳良宇以權謀私幫助親屬在經營活動中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包庇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
這個消息意味著陳良宇涉及的腐敗案經過一年的調查已經結束,司法程序即將開始。
上海社保基金案其他涉案官員,都在被罷免人大代表後宣布黨內處分,並移交司法機關。 信息中心引述消息人士表示,目前陳良宇專案組設在上海徐匯區別墅區第三棟第三樓,上海檢察院第二分院人員也加入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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