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小康」,進「火坑」——杭州大井巷強遷內幕

文章摘要: 筆者從大井巷原居民提供的一大摞複印件中,發現杭州市政府和上城區政府規避法律、曲解法律,先是欺騙,愚弄老百姓,造成既成事實,然後利用既成事實進一步逼老百姓就範,用杭州市副市長楊戍標的話來說。叫做「不翻燒餅」。

胡錦濤6月25日在中央黨校的「四個堅定不移」的講話中,有「堅定不移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一說。中國官方媒體對胡總書記關於四個「堅定不移」的評價是「站在歷史和時代的高度,具有巨大政治勇氣和理論勇氣」,「代表了時代強音,震撼人心」。在這肉麻吹捧的背後,是中共政府打著建設「小康社會」的幌子,強征農民的土地,強搶城鎮居民的房子,使相當一部分老百姓從「小康」進入「火坑」,杭州市大井巷的居民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杭州大井巷居民最近在致「尊敬的領導」的一封聯名信上說:「祖傳私房被暴力搶了,營業場所被搶了。把我們這些社會低層的弱勢百姓從城市中心地帶驅逐到偏遠地區,增加了生活成本,斷了生計,小康不許奔,卻奔進了火炕」。

曾經的小康社會

南宋王朝定都杭州,王宮就設在大井巷附近,當時是杭城最繁華的地方,瓦子、酒肆、歌館多集中於此,「暖風吹得遊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托祖上的福,大井巷在共產黨沒世前就進入了小康社會。據專家考證,大井巷這條街一百多年前是杭州「最最繁華」的地方,相當於現在的武林廣場,平均千米不到的地方就有4家百年藥店。大井巷街區還具有很厚的文化底蘊,豐富的歷史傳說。據說八仙之一的李鐵拐到過朱養心膏藥店,從此朱養心的膏藥特別出名。大井巷的五口井也是神奇的井,永遠不會幹。在這條街上,擁有胡慶余堂、萬隆火腿店、孔鳳春舊址、方回春堂、朱養心、張小泉剪刀店、王老娘筷子店等眾多的歷史文物古蹟,被很多歷史學家譽為「杭州最後留下來的最古的街」,「大井巷是杭州歷史文化名城的重中之重」。現在居住在大井巷的私房戶,從祖上算起,已有幾百年了。幾百年來,這些居民安居樂業,豐衣足食,儘管外面有時戰火連天,但這裡一直是世外桃源。然而,自從開發商看上這塊地方,杭州市政府說要對這裡進「保護」後,老百姓就開始不得安寧了。

除大井巷的居民外,最關心大井命運的是原浙江大學歷史系教授、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專家委員會主任,年近八十的毛昭晰老先生等一批專家了。2003年,在大井巷胡慶余堂藥業博物館舉辦了城市科學沙龍(座談會),座談主題為「杭州大井巷歷史街區保護」,由浙江省城市科學研究會秘書長陳潔行教授主持,毛昭晰先生和胡慶余堂國藥傳人、青春寶集團有限公董事長馮根生主講,與會者還有《中外旅遊雜誌》主編章勝利、杭州市歷史學會民俗專家丁雲川、浙江工商大學教授仲向平、浙江省古建築設計院副院長張書恆等十多位來自政府、大學、設計院的專家、領導。在座談會上,毛昭晰首先拿胡慶余堂藥業博物館說,這所博物館既是物質文化又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外國人眼裡這是世界上最好的博物館。但如果胡慶余堂沒有周圍的歷史建築,就成了孤立的一幢樓,對杭州的歷史文化保護十分不利。他說:「大井巷是清河坊歷史街區的重要組成部分,歷史非常悠久。胡慶余堂、張小泉剪刀店等百年老字號都開設在巷內。在這裡,可以感受到‘錢塘人家’的市井情調。」他又說:「現在西湖正在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申遺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保護文化遺產的生活延續性,也就是保持那裡的居民原有生活風貌。如果沒有居民生活,大井巷就不是原來的大井巷了。」陳潔行教授也認為,目前全國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中,有一個不好的傾向,即名城「空城化」,在舊城改造重建後,失去了原有的生活韻味,他不贊成這樣的做法。他說:「保護歷史文化應遵循原則性、整體性、可讀性和永續性。大井巷裡有多家超過百年以上的老店,每一家都有深刻的歷史文化和內涵,如果這些極具歷史文化的建築都拆光,胡慶余堂變成了孤樓,整條古街的歷史風貌不堪設想,也違背了杭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整體性的原則。如果對大井巷進行拆遷改造,也有可能使大井巷變成第二條河坊街,這是不妥的。現在的河坊街只有一家保和堂是‘修舊如舊’的,其他都是很新的,一色(式)的,所以人們叫它仿古街,而不認同是真正的歷史文化街區。一條貨真價實的歷史文化街被‘真作假’,應該說是一個深刻的教訓。」馮根生說:「大井巷是杭州現存最後也是最古老的街,如果再不保護,杭州就沒有真正的歷史文化風貌了。如果全部拆掉,重新造一條,可能面貌會好,但不再是歷史建築了,不能算是國家文物,又只能是一條仿古街。希望大井巷不要拆掉。建議可以牆麵粉刷一下,牆門不好修復一下。」浙江省古建築設計院副院長張書恆強調說,歷史文化街區改造的確應加強生活延續性保護。她呼籲有關部門盡快研究保護政策。

然而,不管居民如何請願,專家如何呼籲,也不管杭州市政府自己曾經頒布過164號令,杭州市政府和上城區政府的官員對這塊寶地早已垂涎三尺,他們打著「保護」的幌子,對大井巷進行了海盜式的掠奪,把大井巷的居民從「小康」趕進了「火坑」。

拆遷陽謀三部曲

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制定了不少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和部門規章、地方規章,但這些法律、法規、規章對老百來說是王法,對政府和官員來說卻是廢紙一張。中國政府常說老百姓不懂法、不守法,但真正不守法的是政府和官員。在地方政府那裡,鄉(鎮)政府的一紙紅頭文件,其效力要遠遠大於憲法。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財產不得侵犯,但鄉政府或一個什麼辦室憑一張沒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就拆掉老百姓的房子。非常明顯,清河坊歷史街區管委理委員會強遷大井巷地區居民私房不僅違反憲法、民法,也違反杭州市政府制定的《杭州市清河坊歷史街區保護辦法》即164號令。

筆者從大井巷原居民提供的一大摞複印件中,發現杭州市政府和上城區政府規避法律、曲解法律,先是欺騙,愚弄老百姓,造成既成事實,然後利用既成事實進一步逼老百姓就範,用杭州市副市長楊戍標的話來說。叫做「不翻燒餅」。

1999年,上城區吳山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向杭州市計畫委員會(現稱發改委)遞交了「大井巷地區進行保護和改造」的報告。同年11月22日,杭州市計畫委員會下發了「杭計投資(1999)644號文件,稱「同意由吳山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對河坊街、大井巷地區進行保護與改造,規劃範圍為華光巷以東、中河路以西、規劃高銀巷以南、鼓樓城隍山以北,總用地為13. 公頃(該複印件小數點後數字看不清——¬筆者注),保留改建保護清末民初建築9萬平方米,新建公建住宅10000平方米,暫定總投資3億元,所需資金由指揮部籌措解決。該項目列入杭州市一九九九年基本建設計畫,項目代號為99211205,同時撤銷市城市建設發展公司與上城區房管局打銅巷地塊開發建設計畫」。從這份文件看,對大井巷地區進行「保護和改造」的申報人和主辦方是「吳山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保留改建保護清末民初建築為9萬平方米,在該項目批准的同時還「撤銷市城市建設發展公司與上城區房管局打銅巷地塊開發建設計畫」。但實際執行時,這三個主要內容全改了:主辦方變成了「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委員會」;保留改建保護清末民初建築9萬平方米的大井巷變成了拆遷,打銅巷的開發建設照樣進行。市政府的文件為什麼說一套做一套?原來是政府和開發商早就打上大井巷的主意,採取騙取立項或假立項的辦法(大井巷居民認為是騙取立項,但筆者認為假立項:騙取立項是主辦方欺騙市政府,假立項是市政府規避法律,欺騙國家和人民)以取得合法性,然後以合法的名義強奪老百姓的財產。這是陽謀的第一部曲。

取得杭州市政府立項後,主辦方變成了「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委員會」,然後憑著立項批准書,「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委員會」向杭州市規劃局申請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據杭州市規劃局批准的(2000)年浙規用證0100437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件」,在「建設項目」 一欄,填寫的是「清河坊歷史街區改造二期」。立項報告上寫的是「保護與改造」,而現在「保護」二字沒了。作為歷史文化遺產,重點是保護而不是改造,本來把 「保護」和「改造」並列就不妥當,現在居然不提保護只提改造了。由於是「改造」,用地性質就變成了「市政公用設施地」。「市政公用設施地」與歷史文化街區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意味著可以拆遷,而後者是不能拆遷的。作為規劃部門,這個時候批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不合適的。從上面的專家論證我們知道,清河坊歷史街區是杭州也是浙江省最有價值的歷史街區,而大井巷是清河坊歷史街區的「重中之重」。對這樣重要的一個歷史街區,應慎之又慎,給一個最完美最合理的規劃,不能在沒有作出規劃前就批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事實上,「清河坊-大井巷歷史街區保護規劃」直到2007年5月份才公示。這份「陽光規劃」的主要內容是:一、保護層次。保護層次分為兩個:一是重點保護區,二是傳統風貌協作區。重點保護區就是上述立項中提及的那片地區,面積為14.93萬平方米。二、用地功能調整。目的是「更好地維護清河坊-大井巷歷史的風貌特色,同時改善居民生活」。該區域內「搬遷重點是保護區內的工廠企業,調整用地作為居住用地。對一些影響風貌的公共建築,應按保護規劃進行改造或拆除。」三、建築保護與整治模式。保護與整治模式有六種:一是保護,以求真實反映歷史原狀。二是改善,指原有建築結構不變,局部繕修改造。三是整飭,四是保留,五是拆除(違章建築),六是重建(對傳統風貌影響大的建築採取拆除重建的措施)。四、規劃原則:1、嚴格遵循該地區的「歷史的真實性、生活的延續性、和歷史風貌的完整」的原則;2、按照歷史文化優先保護的原則,保存歷史遺存的原物,保護歷史信息的真實載體;3、分級保護、總體留存的原則;4、全面復興,可持櫝發展的原則;5 、展示歷史、延續生活的原則。從這個「陽光規劃」來看,這根本不是什麼「市政公用設施地」。幾年來,大井巷的居民不斷地跑規劃局,因為「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委員會」總是說他們是根據市裡的規劃搞強制拆遷的,居民們據此責問規劃局,要他們拿出具體規劃。規劃局自知理虧,推說他們批出的是「保護紅線」而不是 「拆遷紅線」,是房管局「理解不同」(拆遷許可許是房管局批的)。現在,大井巷居民千呼萬喚的「清河坊-大井巷歷史街區保護規劃」終於出臺了。該規劃強調 「居住用地」、「改善居民生活」、「生活的延續性」,但是,大井巷的居民已被強遷完,「改善居民生活」、「生活的延續性」都成了空話。由此,人們不能不聯想到:政府會不會把原居民趕走後又迎來一批新的居民,也就是說,把原居民趕走後,又將他們的房子高價賣給別人,從中大發橫財。

「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委員會」從市規劃局拿到浙規用證0100437號、0100438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後,又向杭州市國土資源局要地,市國土資源局於2002年批出了「杭國地(2002)83號建設用地批准書」。該批准書在「土地用途」一欄中填寫的仍是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是「劃撥」,也就說是無償取得。這是拆遷陽謀的第二部曲。

有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准書後,杭州市房產管理局於2003年2月10日向「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委員會」頒發了「杭拆許字(2003)第004號房屋拆遷許可證,拆範圍是中山中路和大井巷一帶,依據是拆遷紅線。前面說過,市規劃局對居民說他們畫的是「保護紅線」,而房管局則說是「拆遷紅線」,這兩種紅線的作用完全相反,在這裡卻「有機」地統一起來了,這就是拆遷陽謀的第三部曲。2002年2月12日,杭州市房管局發布《房屋拆遷公告》,對中山中路部分地區、大井巷、打銅巷、小井巷、環翠樓、叭蠟子巷等地的房子進行全部拆遷。原杭州市計委批准的立項報告中 「保留改建保護清末民初建築9萬平方米」全部被威逼或強制拆遷。

不許「翻燒餅」

據杭州市規劃局的一位官員說,有一次市政府官員和專家一起開會研究歷史街區保護問題時,毛昭晰先生親手向市委書記王國平、市長蔡奇(當時還是副市長)等每人送了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王國平辦公室裡還沒有憲法嗎?當然不是,毛教授向他送憲法的目的是希望這些官員遵守憲法,尊重人權。其實。王國平們並非不知道對大井巷地區的強制拆遷和搬遷是錯誤的、違法的,只是他們不想「翻燒餅」。據說王國平在這次會議上說,如果允許大井巷被強遷的私房戶自保,那麼原來(通過欺騙、威嚇、強廹)遷出的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居民,就有可能要回遷,所以現在只有繼續強遷,把所有的私房戶全部趕出。毛昭晰反唇相詰說:「如果你已知道錯殺了九十個人,留下的十個你還要繼續斬盡殺絕嗎?」王國平無言以答,十分尷尬。已知錯殺了九十個人,還有十個刀下留人的做法叫做「翻燒餅」,而杭州市政府的做法是「不許翻燒餅」。

筆者手中有一份《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清河坊歷史街區拆遷問題有關情況的備忘錄》,該備忘錄記載:2006年 10月11日,受杭州市副市長楊戍標的委託,市府副秘書長何榮坤主持召開關於清河坊歷史街區拆遷問題的專門會議。出席人員有:上城區政府劉志安、上城區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委員會梅建群、杭州市規劃局劉峰、市房管局蔡剛生、狄紅宇、市信訪局謝昌平、市園文局劉穎、市法制辦張東濤。會議聽取了市房管局和上城區政府的情況匯報,並就存在的問題地行了研究,會議確定的有關情況備忘如下:「一、鑒於規劃部門2000年核發的用地規劃仍有效,拆遷程序合法有效,雖然 2000年核發的用地規劃與2005年批復的保護規劃有衝突,但考慮到目前清河坊歷史街區超過90%的住房已簽訂協議搬出,如將拆遷範圍調整為保護範圍,會引發之前已騰空住房的矛盾,尤其會引發已執行裁決、強遷程序住戶的矛盾。從政策的統一性和延續性角度出發,從減少矛盾和消除矛盾的角度出發,對已核發拆遷許可的項目,被拆遷人應按《拆遷條例》的規定搬遷騰空。二、涉及拆遷範圍的保護建築問題,由市政府專題研究保護方案。三、上城區政府、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委員會、市規劃局、房管局、信訪局、園文局、法制辦等部門和單位要互相銜接,統一口徑,共同做好解釋工作,確保社會穩定。」從這份備忘錄看,杭州市規劃局2000年核發浙規用證0100437號、0100438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有問題的,它與2005年批復的保護規劃是矛盾的。如果2000年就有了這樣的「保護規劃」,或在2005年有了「保護規劃」後再審核清河坊歷史街區管理委員會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那拆遷許可證就肯定開不出來了,所以它就廹不及待地先斬後奏,等房子拆完了,再搞出個「保護規劃」來。可以說,這個「陽光規劃」遲遲到今年5月才公布也是精心安排的,因為這個時候大井巷的房子已經只剩下一兩戶了。備忘錄的所謂「如將拆遷範圍調整為保護範圍,會引發之前已騰空住房的矛盾,尤其會引發已執行裁決、強遷程序住戶的矛盾」這句話,說穿了就是「不許翻燒餅」。

今年6月20日,著名畫家陳逸飛遺孀名下「逸飛集團」的總經理許祖彪來杭州大井巷,親口對陳映映、朱為國等私房戶(當時在場的有很多人)說:「河坊街二、三期是逸飛集團用10個億買下來的」。大井巷居民早就聽說他們的房產被市政府、區政府以5億元的價格賣給了開發商,現在果然得到了證實,而且還高出了一倍。前面說過,今年5月份公示的「陽光規劃」多方強調清河坊-大井巷歷史街區的「居住用地」、「改善居民生活」、 「生活的延續性」等功能,但大井巷的原居民被強遷完了,能讓他們重新返回嗎?筆者在這裡作一個大膽的推斷:原居民返回的可能性幾乎是零,但新「居民」將會大批誕生。

附錄:大井巷居民寫給中國政府各級尊敬的領導的信

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們是杭州清河坊歷史街區的私房戶主。從我們的祖輩開始就已經在清河坊居住和創業了,我們比新中國的年齡還要大。繁榮的歷史街區的形成,她的品牌效應,她的無形資產都是先輩飽含血淚的創業史。可是今天我們生活在災難中,這裡沒有民主,沒有法制,沒有人權,憲法被赤裸裸的人治權力所踐踏。「拆遷許可證」已簽發整整4年多了,保護規劃遲遲制訂不出來。因為權力和利益與歷史遺產一直在較量,與街區保護的宗旨不合拍,規劃只得難產了。沒有規劃,房子又不拆,卻一戶不留。23/10/06私房戶開始被暴力強遷了,工商局同意在此經營數十年的戶主無家可歸,斷了生計,街區總共要求自保的私房20戶,尚有10來戶在等待強遷;被抓、被關、非法拘禁過10人;許多人被逼致重病患癌,聽證會上腦溢血搶救;許多老人被遷後相繼去世,如大井巷38、48、55、71號的老人;從未發生火災的古大井巷2006年4次人為火警、公安公告懸賞……。貴官們為了搶私房,欲致人於死地而不顧,採取各種卑劣的手段,真是件件寒民心!

我們沒有犯法,僅只要求按照至今沒有廢除的市政府<164>號令和市房管局「實施意見」,保留自己合法合理的私有房產。酷暑寒冬,風裡來雨裡去,我們奔走上訪,飽嘗辛酸和風險。上訪材料不了了之,或由貴官們單方面瞎編謊言,一級一級再矇騙上去。賤民們究竟擁有什麼真正公正公平的通道和平臺可以去申辯?沒有!只有壓制和強制,只有眼睜睜看著擁有無可比擬的管理強勢的貴官們說謊,在炫耀政績的形象工程背後深埋了多少百姓的血和淚!說的和做的是何等距離,虛偽空洞!於法於情於理難容的強遷帶給我們普通弱勢百姓的痛苦和怨恨已無法迴避!為什麼人治的行政權力會重重地大於憲法?!法律的悲哀!百姓的悲哀!維權之路是危險的,是有壓力的,但我們會義無反顧地,日復一日,一代一代走下去!!!

今天我們再次懇請領導關心重視我們的強烈呼籲,不僅僅向貴官們,更應該向我們普通弱勢百姓調查事實真相,說句公道話,做件公平正義事。保衛神聖憲法!保護合法私有財產!保護歷史街區!我們全體私房戶主在此千拜萬謝。

杭州清河坊歷史街區全體要求自保私房戶主 敬呈

2007年3月1日

補充材料:

補充材料:

一、專家們的意見。(附件一)

二、市政府的特別法規。

28/12/00市政府<164>號令,特別制訂和公開頒布《杭州清河坊歷史街區保護辦法》及 29/3/00市房管局的保留房屋。明確「街區的整修、應當堅持保留歷史文脈和再現傳統街區風貌的有機統一」,「保護規劃,保持街區的傳統風貌和歷史文化氣息」。「功能定位,以商貿旅遊為主,居住為輔」。「私房,符合條件的,可以自行保護和改造」。據此,河坊街留下了13戶私房。正如管委會所說,「街區日益成為杭城唯一乃至全省、全國都少見的集歷史文化,商業旅遊、購物於一體的歷史文化特色街區。」13戶私房戶也一直在努力作出他們的貢獻。(附件二)

三、市房管局行政許可行為違法。「拆遷許可證」是人治行政權力的產物。

在沒有廢除或更新<164>令及的事實下,在百姓都不知情的情況下,市房管局卻出爾反爾,不嚴格審查,在10/2/03又簽發了「拆遷許可證」。並無理「規定除少量歷史建築以外的所有房屋實行拆遷」。「明確土地用途為市政公用設施,功能性質為旅遊商貿用地,居民不宜在原地繼續居住」。(附件三)

1.顯然,它違反了<164>號特別法,也違反了自己頒布的。

2.以大井巷為例,涉及公、私房住戶數百戶,共97個門牌號,其中歷史建築5個,即胡慶余堂、保大參號、張小泉剪刀店、朱養心膏藥店和錢塘第一井。按「許可證」規定,現存唯一代表杭城繁華歷史的古街,大井巷,除五個門外,其餘92個門內的房屋應該全部拆光。到那時,古街的古韻古風在哪裡?淵源的真實生活在哪裡?不同時期留下的歷史印痕在哪裡?我們不竟要大聲疾呼,大井巷拆光了,是再造一條仿古街呢還是作「市政公用設施用地」?「許可證」的出臺是為了真實保護好古街還是從精神上也被破壞了古街?

3.街區的保護規劃至今沒有出臺,「拆遷許可證」卻已簽發四年多了。赤裸裸的權力和利益是矛盾的罪魁。用「市政公用設施」的名義成功騙批到「劃撥國有土地」,實際用作「旅遊商貿用地」。房子不可以滅失,又沒有用作市政公用設施,而是修繕、修建、裝飾一新變為商業用房。決策者、策劃者和附炎趨勢者們,抓人、放人都是件容易的事,弄張莫名其妙的「許可證」當然太容易了。(附件四)

四、要公正、公平,尊重保護合法私有財產。

祖輩留給我們棲身避雨的老屋,也留給我們賴以生存的店舖。今天,為使街區歷史文化更燦爛,人文景觀更多彩,我們要繼承祖輩的遺願,同河坊街留下來的私房戶一樣,遵市政府<164>令和市房管局,按統一規劃,自行修繕、修建,為恢復歷史傳統風貌的真實性,保持原住居民生活風俗的延續性,真正體驗老杭州民俗文化作出應有貢獻。但是在同一個管委會轄區,同一個保護項目,河坊街的私房可以留,我們卻「一戶不留,要留就強遷。房子不拆也得走……」等等無視憲法的霸道言語始終壓抑著我們。祖傳私房被暴力搶了,營業場所被搶了。把我們這些社會低層的弱勢百姓從城市中心地帶驅逐到偏遠地區,增加了生活成本,斷了生計,小康不許奔,卻奔進了火炕。搶去的房子究竟誰來住?店舖究竟賣給誰?遷而不拆,統統趕走歸官商,窮人更窮,富人更富。

五、施政者更應有公平正義感,要冤能申,錯會改。

施政者的部分錯話和謊話:

1.涉及住戶741戶,大部分屬私房——事實是,極少部分是私房。

2.部分拆遷戶不肯搬遷,工程至今未能全面開工建——事實是,規劃至今沒有出臺,怎麼保護?怎麼拆?工程如何開工?有良知的規劃師們要真保護,官商們要暴利鼓私囊,施壓再加壓,修改再修改,規劃終於難產了,真保護會夭折!

3.拆遷戶不斷上訪,一味上訪,造成惡劣影響——事實是,本來就最懂法,最會用法,又擅打擦邊球的施政者,在法不健全,法不獨立,甚至權大於法的情況下,要貧賤無助的百姓用法去訴訟行政行為,勝訴的概率有多大?行政違法應該用行政手段去糾正是最快最好的手段。社會缺乏公平正義,被冷漠威逼的百姓訴怨升級,只好不斷上訪。

4.政府給予拆遷戶照顧和經濟利益的優惠,是空前的——事實是,政府以2003年住房貨幣補償基準價4900左右 /m2,住宅殘值價,無實地測量,無產權人同意,單方面強行評估置換。裁決,強遷程序純屬虛設,走過場。歷史街區的商業效益太肥潤了,2001年河坊街拍賣出3萬多/m2價格,2006年5萬多/m2的轉讓價(杭報),就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5.考慮超過90%住房已簽協議搬出,調整,會引發矛盾——事實是,搬出去的住戶中,公房戶約佔97%,餘下的私房戶都是自願或不符合條件留下來才搬走的,和他們本來就不該有矛盾。現在和將來也不該有矛盾!

6.會引發已執行裁決,強遷程序住房的矛盾——事實是,拆遷涉及住戶741戶,總共要求自保的私房戶僅佔2.7%, 19/10/06止,強遷尚未發生,之前我們卻數十次呼籲停止強遷。但施政者欺下瞞上,錯就錯到底(市房管局長說)的態度作風,想造成既成事實,強硬要剝奪、犧牲百姓的合法權益去炫耀政績,去彌補錯誤,百姓沒有真正的通道和平臺去申辯,又不向百姓進行認真的調查,面對面地核實過分殘忍的權力侵害當然無所顧忌了。

7.統一口徑……——事實是,4年多前申報許可證的條件或不真實或不具備,卻用權力濫發出許可證,利用百姓的無知欺騙百姓。4年多後的今天,漏洞百出的許可證申批不懈一擊,各級各部門的施政者只好統一口徑,再次用權力欺壓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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