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藥監局局長鄭筱萸被處決



因受賄和疏忽職守罪被判處死刑的中國前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7月10日上午被處決。

鄭筱萸因受賄和玩忽職守罪,在5月被一審判處死刑,他的上訴也在6月被駁回。

鄭筱萸的律師此前曾指出,原黑龍江政協主席韓桂芝、原瀋陽市市長慕綏新等貪官受賄數字都高於鄭筱萸,但都未判死刑。

但是法院官員、法律專家以及反腐敗專家普遍認為,中共政府似乎要以鄭筱萸作為警示,除了警告其他官員外,似乎向中國民眾顯示當局反腐敗的決心。

一審法院在判決書中稱,鄭筱萸受賄和玩忽職守,導致偽劣藥品獲得正式生產文號進入市場,給民眾造成巨大影響,因此判處他死刑。

而與鄭筱萸案關係重大的前藥監局註冊司司長曹文莊7月5日備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鄭筱萸被控受賄649萬元,而且玩忽職守導致6種假藥也得到藥品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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