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移民入籍加拿大:你準備好了嗎?(圖)

加拿大日



今年加拿大國慶日(Canada Day),正好是建國140週年,若跟東方古國比,還在「童年」時代;若跟自己比,已頗有些滄桑感了。著名傳播學者麥克盧漢曾說:「加拿大人可知可察的矛盾性格使得他們總是保持低調,同時這也為各個民族的人們實現夢想提供了土壤。」年復一年,從世界各地來的移民們,都帶著千姿百態的理想來這裡尋夢。

不少人成為公民後,在這裡腳踏實地安居樂業;也有些人成為匆匆過客,入籍就是為了「行事方便」,至於公民責任卻付諸腦後,只是在海外出了狀況陷入危機,才想起求助於加國政府。如果是在入籍考試中沒有答准有關公民義務的考題,倒還是小事,影響的是個人;要是在現實中不履行公民的義務,甚至幹出忤逆國民之事,影響的就是社會。因此說,成為加國公民,您剛開始一場新的大考。

去年新公民逾25萬

根據聯邦公民暨移民部的資料統計,2006年共有25萬9267位新移民宣誓入籍。從移民來源國來看,上述入籍人士中,有53.4%分別來自中國、印度、巴基斯坦、菲律賓、伊朗、韓國、羅馬尼亞、錫蘭、美國和牙買加。其中來自中國的共有3萬4351人,佔其入籍總數的13.24%.印度和巴基斯坦各佔12.99%和6.56%。

也是在去年入籍的辛格,就來自孟買,他說加拿大的入籍宣誓儀式是一次十分有意義的體驗,氣氛莊嚴但不肅穆,內容生動而不教條,充分體現了加拿大民主、人性化和多元性。

有位從亞洲來的移民在入籍宣誓後的當天晚上,像慣常記日記一樣寫道:「今天我們一家三口早早起床,穿戴整齊,跟其他新移民一樣神采飛揚。宣誓畢,大家齊唱加拿大國歌《哦,加拿大》,真正有主人翁的感覺。入籍女法官和加拿大皇家騎警也滿面笑容跟大家一一合影,以為永久紀念。」

兒子今年已上多倫多大學的瑪麗追憶說,入籍那天對她來說可是個大日子,上午上班時就不停地有同事過來問是否很激動,因為這是件一生就可能發生一次的事情。她說自己對加拿大的感覺是慢熱型的,開始時感覺並不太好,甚至考慮過打道回府,漸漸地才喜歡上居住的這個寧靜城市,入籍也是水到渠成的。上午提前下了班,在同事們和老闆的一片祝福聲中離開辦公室。開車回家見老公已穿戴整齊在門口等著了,趕緊換套衣服,戴上老公在花店訂的胸花,直奔SIAST。上到三樓大廳,已有些人在登記了。入籍典禮持續1個多小時,共有來自26個國家的72人在那天獲得加拿大國籍。典禮完後和移民大法官及皇家騎警合影。當天晚餐當然是得出去吃,好好慶祝一下了。

一份發人深省的調查

加拿大國慶日數天前公布多米尼奧研究所(Dominion Institute)一項最新民意調查,顯示60%加人不具備需要通過公民考試的基本知識,因此無法通過公民考試。而10年前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45%加人無法通過相同測試。  

這份最新調查顯示,雖然96%加人能說出「O Canada」為國歌,但只有60%的人能記住國歌頭兩行歌詞。僅4%能說出國會中4個聯邦政黨名稱;而只有1/3能確定加國省份與特區數目。

本次民意調查還顯示,只有4%加人能說出參加聯邦選舉,選民必須具備的3項條件。僅3%的人能正確說出,根據加拿大公民暨移民部規定,加公民的3項責任。5%的人能記得受到「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The 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所保護的4項權利或自由。16%的人能說出1867年加入邦聯的4個省份名稱。32%的人能正確說出加拿大省份與特區數目,這方面魁省人最差,只有15%。只有8%的人知道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是加國元首。

加人對國家知識瞭解程度比10年前差的方面如下:在同一公民測驗中,10年前55%的人能通過,而現在只有40%的人及格。有專家指出,是加人對於加國文化、傳統、地理及政治狀況瞭解的程度下降,從而導致上述結果。

以「國家認同」為本

有學者分析說,通過上述有關入籍考試的調查報告,還應該引發對國家認同的深層思考,越是年輕的國家,越需要這方面的課業。

國家認同,是一個人對自己國家身份的確認。民族和種族屬性是建立國家認同的最原初途徑。而今,民族、種族因素在建立國家認同中的作用越來越弱化。在觀念層面,過分強調民族和種族已屬「政治不正確」;在操作層面,因民族概念本身複雜混亂,加之世界上並無純粹單一民族,過分強調民族不可行。

真正的大國,不僅是領土大、人口多,關鍵是領土內的國民是否已形成「國家意識」,產生「國家認同」。武力不能建立真正的「國家認同」 ,真正的「國家認同」是靠歲月融合才能夠培養出來。

加拿大是一個聯邦制國家,各省和地區有自己的政策體系,所以決定了各地的社會、福利、醫療、教育等體制不盡相同。而加拿大之所以能形成一個大的政治社群,不僅是靠政治共同體的制度運作,更重要的是有社會自組織系統作為基礎。加國政府假如突然癱瘓的話,這個社會不一定會亂,可以照常運作。

樹立公民意識

與國家認同相輔相成的,就是公民意識。一個社會如果缺失公民意識,那麼什麼努力都可能事倍功半。即使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假如它的民眾缺乏公民和社群意識,同樣會出現不堪忍受的混亂。一個現代社會不僅要講個人權利,同時也要有公民責任感,對公共利益的責任感。

非典時期在加拿大,從亞洲回來的加國公民不用政府強制,都自覺地在家裡隔離兩週,這是公民社會中人的自覺。假如你到處亂跑,所有人都會認為你是一個不負責和沒有信用的人,這樣缺乏公共責任的人,在加國社會是缺乏最基本的信用,以後沒有人會與你打交道。

加國公民的原則體現在對法律的遵守與維護上,那法律是全體公民投票表決的,當然大家一起來維護。例如警察逮住的違法者,小到家長打孩子,大到走私販毒拐賣人口,基本來自公民舉報。這是公民意識在證人意識上的體現,既然法律要維護,就少不了人證物證,而在加拿大,最不缺的就是證人。這事兒已發展到「無人在場、有人作證」的境地。曾有剛抵加的華人發現坐駕被撞,車窗上貼張紙:「你的車是被車牌多少號的車輛所撞,我是證人,我的電話姓名如下,請主動與我聯絡。」

公民意識往往體現在生活中的細枝末節上。溫哥華島拿乃摩海灣盛產螃蟹,當地一家海濱酒店可協助住店旅客捕螃蟹並幫助烹蒸,但前提是必須辦理捕撈許可證,並自覺遵守《捕撈規定》,即尺寸在165毫米以下的螃蟹不准捕,正處於繁殖季節的螃蟹不准捕,超過捕撈證許可數量的螃蟹不准捕等等。依法辦事,將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有機結合,節約性、保護性地開發、利用生態資源,才有源源不斷的螃蟹可捕。

還有像加拿大國際林木產品有限公司,自覺重視處理好生產經營與生態保護的關係,為將木材採伐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總共購進20多架直升機,專門用來將被採伐的樹木直接吊離原地,不致破壞周圍其它樹木。雖然這樣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產成本,但仍堅持採用這種保護性開發措施,而且多年來始終遵守「採伐一棵樹栽種兩棵樹」規定,從而在取得可觀經濟效益的同時,也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從維多利亞乘坐海輪返回溫哥華時,要經過一段較長的海峽,輪船航行速度很慢,而現代化的輪船速度不該如此緩慢。經瞭解才明白,原來輪船慢速行駛是為了盡量減少海浪對海峽兩岸地貌的侵蝕,時間週轉上就造成一定損失。人家把權利意識和責任意識結合起來,把環境保護等社會責任視同經營創利一樣重要,這就是加拿大典型的公民意識。 
 
多元共處靠培育

加拿大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文化多元,公民教育被加拿大政府看作是促進各民族共存、文化共融的重要途徑。作為移民國家,一方面加拿大的共同的政治理念超越種族、民族,母體文化的差異對塑造國家認同發揮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國家接受多種文化「馬賽克」式的並存,而自由主義理念又表現在「多元文化」與共同政治的關係上。不同文化導致不同行為,而不僅僅在於飲食、藝術、文學等方面。實際上,加國在這些方面有足夠的包容與多元,這也是加拿大的國情和特色。

民族國家認同回應的是每一個人的族群和文化歸屬問題。人並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歷史和現實中的人不僅是理性的,也是有情感的,人的情感總是與一定的族群和歷史文化背景相聯繫,他必須獲得一種文化和族群的歸屬感,必須生活在某種文化的共同體之中,否則無以形成完整的自我觀念。

在加拿大,在守法基礎上張揚自由,恰恰體現了多元精神,因此有人戲稱這是「有原則與沒規距」。實際上兩者不僅不矛盾,還在有機結合的前題下保證人性的最大自由。在加拿大衣帽服飾爭奇鬥妍,任意搭配。冬天上穿棉衣下穿超短裙絲襪,在街上司空見慣。同性戀可以公開租屋同居,同進同出。租賃公司不得因性取向取消出租業務,僱主不得因性取向解僱員工。

宗教信仰既然是自由的,就得真自由。有的宗教要求信徒蓄須,而某些企業出於行業需求要求員工剃鬚,怎麼辦?加拿大的勞工保護法對此有專章規定,這種情況下企業得做出讓步。加拿大人也真有辦法,食品生產行業除了有專門的頭罩保證工人不掉頭髮,還有專門掛在下巴上的罩保證不掉鬍子。

當然加拿大的法律也有漏洞,加拿大人也有撒謊和犯罪。人性自由解放也並沒有完全實現,深層次的種族歧視依然存在。但任何一個外來者,都能很明顯的體會到這種有原則和無規矩,人類文明的結果在加拿大表現很清晰。這些都應該被每一位已經入籍或準備入籍的移民所認識,而這些又是一張試卷難以承載的。

義務與權利並舉

加拿大公民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有權自由出入加拿大國境;有權在加拿大任何地方居住和工作;有少數民族教育語言權利;可擁有加拿大護照;在申請時可以被優先錄用為政府官員;在申請某些政府資助時也可以被優先考慮。

作為公民,還應當對加拿大忠誠,對英聯邦及其代表忠誠,遵守加拿大法律,尊重他人權利,尊重私人和公共財產,維護加拿大傳統和支持加拿大理想。

加拿大的人權義務部分來自加拿大在聯合國的會籍,部分來自對各項國際協定的參與。加拿大已參加主要國際人權條約,其中之一允許公民直接向聯合國提出申訴。這是最新的公民權利,它是在結束迫害和制訂政府行為的國際準則方向走過了漫長的道路而得到的。

加拿大國務秘書部人權理事會(Human Rights Dircctoratc)負責向聯合國提交本國人權狀況報告,回答聯合國有關加拿大人權問題。人權理事會的職責還包括改善對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和民權的理解和使用;促進更好的人權政策及其研究、教育、宣傳和訓練;促進負責聯邦與省負責人權政策的有關部門合作。

雖然公民資格包括對公民義務的強調,如遵守法律、納稅、依法服兵役等,但公民權利的行使和公民義務的履行,還需以公民責任感為核心的公民精神作為支撐。所以,有學者指出,在市場經濟大發展和各領域都在多元化的當代,「用程序—制度的機制來制衡自利是不夠的,還需要某種程度的公民德性和公共精神。沒有這一點,民主國家就難以治理,甚至會出現不穩定局面。」

正是看到公民精神的重要性,聯邦參議院1993年發表《加拿大公民資格:分擔責任》的報告,所有這些做法實際上都是想藉助於公民資格中關於公民精神的重要內涵,來凝聚公民對國家的認同。簡言之,公民精神的塑造首先要求人們積極參與共同體的公共生活。其次,突破亞當・斯密意義上的自利,在從本國歷史中積累下來的社會資本中發掘「誠實、信任和守法」等最重要的公民德行。

從總體上看,在全球化時代,集體性參與權利、性別權利和文化權利增加了公民資格的實質平等內涵,在以個人為單位的權利保護基礎上尊重特定群體的差異已經成為公民資格發展的新起點。而對公民精神的強調實際上重申了政治共同體中人的目的性發展:每個人的發展都不能以他人為手段,而應是以他人的發展為自己發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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