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80年代,中國官方針對臺灣問題祭出了一國兩制的招法。後來,鄧小平將其先行用於香港的回歸,我認為不是出於「偉大的構想」,而是迫於無奈,別無選擇:1898年簽立的不平等條約即將到期,若再和英國人續簽,是很沒面子的事,無論如何說不過去嘛。而收回香港搞社會主義,他又斷乎不敢。1997年7月 1日,香港脫離英國管治,改由「港人治港」。應當說,10年來,香港繼續保有資本主義制度未變,這是基本事實。
中國大陸和香港以不足20米寬的深圳河為界。然而,同是黑眼睛、黃皮膚的龍之傳人,卻因區區一河之隔,身歷兩重天地。我想,假如在大陸搞個公投,題目是:兩邊兩制,誰優誰劣?那麼,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民眾,眼睛是雪亮的。別的不消說,單舉兩條緊要的,就可知道香港的制度是優越的。一是在潛規則盛行的大陸,當貪官是硬道理;而在按明規則辦事的香港,當清官是硬道理。二是在大陸,民眾當冤大頭是硬道理;而在香港,人權不容侵犯至今依然是硬道理。
今日之大陸,幾乎無官不貪。擠進官場者,在潛規則的制約之下,已經不是想不想貪,而是不能不貪的問題。否則,被淘汰出局的概率極高。粗略說來,能當成清官的概率恐怕不到萬分之一。剩那一大堆,皆貪官也。那麼,當貪官的風險又是如何呢?貪官被揭露、被懲處的概率極小,恐怕不到千分之一。因此,經過現實的利害計算後,官場中具有正常理性的人不難明白:當貪官才是硬道理。
今日之香港,幾乎無官不清。進了官場,在明規則的約束之下,一般來說,全然沒有貪的必要。而一旦心裏痒痒,一時衝動伸了手,被捉拿歸案、身敗名裂的概率有多大呢?在百分之五十到七十之間。也就是說,其風險為在大陸當貪官的500倍至700倍。因此,香港官場裡的人心裏清楚:當清官乃是硬道理。
一個盛產清官的制度,顯然優於盛產貪官的制度。這,還用說嗎?
今日之大陸,民眾在自己的基本權益受到合法傷害之後,如果嚥不下那口氣,能通過「正常渠道」討回公道嗎?我認為,從總體上說,很難。其難度與一個人想當清官的難度可有一比。大家知道,有條主要的渠道叫上訪。但是,漫漫上訪路上,又要歷經多少苦難和屈辱?被搪塞、被糊弄就不去說了,被截訪、被拘禁、被勞教也已司空見慣。而最後能得到公正處理的,也就千分之一二。還有條渠道,叫做民告官。但是,法官也要吃香喝辣的,三權不分立之下,他們不聽政法委的,能行嗎?所以,一介平民能把官告倒,那就像人咬狗似的,委實是條大新聞。最後,是由官方媒體曝光,出出惡吏的醜。不過,這種曝光實行嚴格的計畫生育政策,該不該曝,曝多少,都由官府掌控。計畫外的曝光則需要有良知、有膽量的記者和編輯拍案而起,捅出去再說。然而,他們多半會被「嚴肅查處」,甚至丟掉飯碗、被抓起來坐班房。
「正常渠道」的習慣性梗塞使民眾承受不了合法維權的代價,於是大部分受害者選擇忍氣吞聲,當冤大頭\x{2014} \x{2014}這成了硬道理。倘若少部分人怒氣攻心、激出變亂(群體性突發事件),則素以推委著稱的官府會漏夜啟動應急預案,迅即派出軍警彈壓,並將 「帶頭鬧事」者立馬繩之以法,其他人則又無奈地融入冤大頭之行列中。應當承認,大陸民眾中真正豁出去走「非常渠道」,通過網際網路尋求正義、討回公道的,還很少。
在大陸,民眾當冤大頭是硬道理。這意思是說,不當,就是犯傻。而在香港,情形則恰恰相反:民眾當冤大頭,那才是犯傻呢。在香港,民眾的基本權益一般不會受到來自官府的傷害。如果受了傷害,則維權手段既多,又管用。例如,可以通過不願「自律」的民辦傳媒揭露,可以讓民選立法會議員批判,可以去司法獨立的法院告狀,可以上街集會、遊行抗議,還可以組織自己的獨立社團進行博弈、抗爭\x{2014}\x{2014}這五項政治權利,對大陸民眾來說,可完全是鏡中花、水中月啊。往後如果能衝破大陸官方的阻撓,爭取到普選特首和立法會議員,那局面將更為改觀。在香港,受害者如果忍氣吞聲,民不與官鬥,那可真是奇了怪了。而起來捍衛自己的尊嚴和權益,則是天經地義的硬道理。
一個人權不容侵犯的制度,顯然優於民眾當冤大頭的制度。這,還用說嗎?
判明瞭誰優誰劣,再來看所謂一國兩制,它,不就是非要護著那個盛產貪官的制度嗎?它,不就是非要留著那個民眾當冤大頭的制度嗎?依我看,這個一國兩制,說好聽一點,是權宜之計;說難聽一點,是歪門邪道\x{2014}\x{2014}不論好聽難聽,都長久不了。時至今日,但凡有一點政治智慧的人,都不會不明白:大陸像香港那樣,建立按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明規則運行的良好制度,又有什麼不妥、不當、不好呢?大陸民主化了,臺灣問題也將迎刃而解。我認為,對中華民族來說,一國良制,方是人間正道。
其實,對世界政治生態來說,又何嘗不是正在走向一球良制呢?在政治全球化的浪潮中,山西黑窯奴工式的社會返祖現像要化掉,一切極權、後極權的制度要化掉,任何形式的專政制度要化掉,最後達於一球良制:同一個世界,同一種制度。當然,作為良制的現代民主制度需要不斷加以改進和提升;若有比它更好的,則理應讓賢,讓位。
2007年6月28日 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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