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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筱萸成「標本」「坦白」也不「從寬」

 2007-06-21 11:0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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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韓瑞綜合報導)5月29日,原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因受賄、玩忽職守罪被判死刑。6月8日,鄭筱萸就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他在上訴書中指出,自己在案發後"主動坦白"、而且"認罪態度較好",這些都是法定可以從輕的量刑條件。國內傳媒和法學專家普遍認為,鄭筱萸成了「標本」,他的死刑要想改判,除非出現奇蹟!

假藥致死東窗事發
據《明報》報導,62歲的鄭筱萸是福建福州市人,1994年擔任國家醫藥管理局長,1998年3月出任國家藥監局第一任局長。2005年因年滿60歲,卸任退休。由於他在任內藥監局監管不力,先後發生多宗假藥案,包括導致多人死亡的欣弗注射液案、齊齊哈爾第二製藥公司假藥案及PAAG隆胸案等。他於今年1月被捕,3月被移交司法機關。

法院查明,鄭筱萸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649萬餘元。另外,鄭筱萸玩忽職守,致使部分藥品生產企業使用虛假申報資料卻獲得了藥品生產文號的換發,其中六種藥品是假藥。

不過,北京一中院一審以受賄罪(犯罪數額649萬元)判處鄭筱萸死刑,以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兩罪並罰,執行死刑。從字面上看,法院判處鄭筱萸死刑的主要原因是受賄罪而不是玩忽職守罪。

「坦白」 也不「從寬」
《京華時報》報導說,鄭筱萸在上訴書中稱,自己在案發後有「主動坦白」、「認罪態度較好」等法定可以從輕的量刑情節。之前也有報導披露,鄭在被「雙規」期間,有關部門只掌握其100多萬元的涉嫌受賄數額,但鄭筱萸主動交待了其它300多萬元的受賄事實。
 
「鄭筱萸坦白交代問題後,希望得到從寬處理。」 《民主與法制時報》引述知情人的話說,在秦城監獄時,鄭筱萸曾與一位工作人員談起自己的量刑問題,鄭筱萸的預期是無期徒刑,死緩也能接受。此前,鄭對一些省部級官員受賄案瞭解較多。原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原雲南省省長李嘉廷,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原安徽省政協副主席王昭耀,原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有傑,原黑龍江省政協主席韓桂芝等等省部級腐敗官員都因坦白從輕判處死緩。
 
鄭筱萸被判處死刑,成為坦白也不能從寬處罰的第一個省部級高官。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在不久前曾再度強調會逐漸減少重大經濟案件的死刑判決,同時也表示罪犯如果有認罪或為警方提供線索等表現,就不會被判處死刑。

成了反腐「標本」
關於鄭筱萸的二審判決,《法制週報》引述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的話說,「鄭筱萸的死刑要想改判,除非出現奇蹟!」北京高校一些著名的法學家和司法界人士分析後普遍認為,鄭筱萸最終被判處死刑「是板上釘釘的事情,改判幾乎不可能」。
 
國內媒體紛紛發表評論,認為鄭筱萸被判死刑有示範性「標本」意義。「既然鄭筱萸成了‘標本’,不管這一‘標本’的價值存在於哪一方面,這個‘標本’死定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一位全國知名的刑事辯護律師肯定地說。

在宣判後的第一時間,中共方面馬上就鄭案的一審判決結果作出正式表態和解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回答提問時表示,案件的判決結果是當局(向外界)顯示「反腐敗的決心。」北京一中院宣判鄭筱萸死刑後第二天,新華社馬上發表文宣,為判決結果辯護。據《成都晚報》報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家弘認為,判處鄭筱萸死刑除了法律上的原因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那就是中共領導人要顯出懲治腐敗的決心。

假藥依舊氾濫
鄭筱萸等被判死刑不久,中央電視臺6月10日披露,吉林省18家醫院被查出使用假人血白蛋白。 專家指出,危重病患如果使用了假人血白蛋白將會貽誤治療,導致病情惡化,甚至危及生命。

BBC引述央視的報導指出,在這次對吉林的抽查中,共查出涉及經營和使用假人血白蛋白的單位共59家,其中包括18家醫療機構和39家藥品批發和零售企業,以及2家保健品經營企業,其中一些銷售假人血白蛋白的藥品零售和批發企業是手續齊全、規模較大的藥品經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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