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令尊」等常用敬稱溯源
「先母」「先父」已作古現代社會上「後媽」、「後爸」的稱呼,無須解釋,其意自明。在漢語詞彙了還有另外一對詞語,那就是「先父」和「先母」,需要注意的是,「先父」和「先母」和「後爸」、「後媽」之間並沒有任何對應的意思。這裡的「先」有特別的含義。
因此,我們需要區分一下「先父」、「先母」和「生父」、「生母」之間的詞義關係。
「生母」一詞意思就是「生身母親」,與自己有直接的血緣關係,「生母」一詞通常是在有相對詞出現的場合下對舉使用,很少單獨出現。同「生母」相對的詞有「嫡母」、「庶母」「繼母」、「養母」、「過繼母親」等。過去,男子可以有妻有妾,正妻所生的子女稱自己父親的妾為「庶母」,妾所生的子女稱父親的妻子為「嫡母」;男子已有子女而後續娶,原有的子女稱父親續娶的妻子為「繼母」或「後母」。當然,這些都是書面語言,至於口頭的稱呼,往往會因地域、方言、習慣及其它情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其基本含義則不會有太大出入。
而「先母」則與之有所區別。「先母」一般出現在社交場合,是對他人講到自己已謝世的母親時所用的敬詞,即「我的已經逝世的母親」,因此,「先母」必須是第一人稱用語。這三個條件同時具備才可以使用這個詞語。不論出於多麼敬重的心情,稱呼別人去世的母親都是不能使用「先母」這個稱呼的。「先父」的使用與此相同。對此不可不慎。
「家父」「令尊」是兩人
先來看一個笑話:有個小名叫傻瓜的男孩,有一天,他爸爸媽媽上街去了,他爸爸的一個朋友正巧來訪,傻瓜去應門。客人問:「令尊、令堂在家嗎?」傻瓜瞄了客人一眼,大聲說:「沒這個人!」客人在門前探頭內看,沒見到大人,很失望地離開了。不大一會,傻瓜的爸媽回來了,傻瓜對爸爸說:「剛才有一個人好奇怪,他來我們家找令尊令堂,我跟他說沒這個人。」爸爸聽到後就告訴傻瓜說:「唉!令尊就是我,令堂是你媽媽,你是傻瓜。我們家就三個人。明白了嗎?我再說一遍。」傻瓜的爸爸又說了一遍,傻瓜就點點頭了。第二天,傻瓜的爸爸、媽媽又外出,又是同一個客人來訪,傻瓜就去開門。客人依然客氣地問:「令尊、令堂在家嗎?」傻瓜就回答說:「唉!令尊就是我,令堂是你媽媽。」客人往門裡看看又沒大人在家,也就沒理會傻瓜要離開了,才一轉身,就聽到傻瓜繼續說:「你是傻瓜。」
如此巧合的故事生活中當然不會發生,但很多人不知道「令尊」、「令堂」所指何人卻是真實情況。
說起敬稱,有句話需要記住,那就是「家大舍小令他人」。這句話的意思是,在社交場合,說到比自己大的家人,譬如說到自己的父母、兄長時,前面要加一個「家」字——家父、家母、家兄;說到比自己小的家人,譬如弟弟、妹妹時,就要用「舍」字——舍弟、舍妹,以此來表示謙虛。而說到別人的家人,譬如父母時,前面一般加上「令」字——令尊、令堂,以示尊敬。因此,「令尊」、「令堂」是對別人父母的尊稱,而「家父」、「家母」則是對自己父母的謙稱。很明顯,「家父」、「家母」與「令尊」、「令堂」根本就不是一個人。「家父」僅作子女對別人謙稱自己父親之用,別人萬萬用不得。「令尊」中的「令」,含有美好義,是稱對方親人時的敬詞,萬萬不可用在自己身上。敬詞與謙詞互相對應(如「令尊」與「家父」)卻不可互相替代,這是一個常識性的問題,需要時時記在在心上。
「岳父」原來是敬稱
不知從現在何時起,大家已經越來越習慣於稱呼岳父為爸爸了,似乎喊「岳父」顯得疏遠,只有稱呼岳父為爸爸才能顯得更加尊敬,更加親切,更加和妻子一心一意。有時,因為到底叫不叫「爸爸」甚至會引發不必要的矛盾。殊不知,「岳父」一詞其實比「爸爸」一詞更含有敬意。如果知道岳父一詞的來歷,我們就會發現,岳父一詞裡麵包含著說不出的感動在裡面。
根據記載,「岳父」一詞的由來是這樣的:古代,帝王常登臨名山絕頂,並在山頂堆土為壇祭天,是為「封」;除地為土單而祭地,是為「禪」,二者合稱「封禪」。改朝易代,帝王即位,常行「封禪」之禮,以報天地之恩。「封禪」對於每一個王朝來說,都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歷來都很受統治者的重視。史書記載了大量這類事例。由於泰山被視為「五嶽獨尊」,所以也就成了「封禪」之地的首選。
在唐玄宗李隆基的一次泰山「封禪」中,中書令張項做「封禪使」。「封禪使」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權力,於是,張就藉機把自己的女婿鄭鎰由九品超拔為五品。唐玄宗察覺此事之後,他曾當面質問過鄭鎰。弄得鄭鎰面紅耳赤,無言以應。在旁邊的同僚黃幡綽含沙射影地譏笑道:「此乃泰山之力也。」玄宗對於張項的徇私大為不悅,不久就把鄭鎰降回了九品。後來此事傳到了民間,時人認為鄭鎰之妻父雖然有徇私之嫌,但其對自己女婿的感情卻不可謂不深,於是人們就把妻父稱「泰山」。又因泰山乃五嶽之首,又稱為「岳父」。同時,也把妻母稱為「岳母」。
因此,「岳父」這個名詞,包含了一段特殊的典故,見證了一段特別的感情,稱妻子的父親為「岳父」要比稱呼「爸爸」更加恰如其分,同時也更加尊敬。
「慈母」曾是傷心事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這是唐詩中最為溫馨的一首詩,在大華語圈中家喻戶曉。我們太習慣於說「慈母嚴父」了,以致於我們自然地就認為「慈母」就是「慈祥的母親」。其實,「慈母」之「慈」與「慈祥」無關,「慈母」,本來是件傷心往事。
「慈母」最早現身於《儀禮》,不僅如此,《儀禮》同時還對成為「慈母」現身的條件作了諸多令人張口結舌的限定:「慈母者,何也?傳曰:妾之無子者,妾子無母者,父命妾曰:女以為子。命子曰:女以為母。」由此可知,不是隨便哪個女人都可以成為慈母,也不是哪個兒子隨便都可以擁有慈母。
要想成為慈母,下列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具有小妾身份;必須沒有或者不會生育(至少是沒有生育男孩);更為關鍵的是,丈夫必須還有另外的妾,且這個妾恰好一命嗚呼並正好遺留下一個男孩。在這些條件都具備的時候,還需要丈夫下達明確的指令:「寶貝,你把這個死了母親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養起來吧!」知道了這些,我們在讀到《儀禮·喪服》中「慈母如母」時,才不會感到過於突兀。
所以,「慈母」和「生母」的死亡有關,但和「慈祥」無關,「慈母」從來都是一段傷心往事。隨著一夫一妻制的推行,今天「慈母」已喪失了產生的土壤。
但是,我們也應注意到,為《儀禮》所嚴格定義的「慈母」,其詞義的內涵也在慢慢演變,至少在唐代,「慈母」就已經不再是一個專稱。李白的詩中就有「曾參豈是殺人者,讒言三及慈母驚」的句子,顯然,這裡的「慈母」就不是《儀禮》中的「慈母」。
雖然如此,我們探討一下「慈母」的來歷也不是一件壞事,這至少可以讓我們多瞭解一些傳統文化知識。
人到七十才「致仕」
先是余秋雨誤用,後是金文明「咬嚼」,再是余秋雨引經據典的蒼白辯解,最終使得相對生冷的「致仕」成為一個知名度很高的詞。如果現在還有人不清楚何為「致仕」,那的確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從這個意義上說,名人誤用詞語是一件好事,否則,在中國社會上怎麼會有如此好的普及古文化的機會?儘管如此,對於這個詞,我們仍然有必要重新認識一番。
《禮記·內則》明確規定:「七十致政。」致政亦即還君事、還祿位於君。「致政」也稱「致仕」、「致事」,就是今天所說的「退休」。夏、商、周均有官員年老致仕制度,官員到七十歲即應退休,此即所謂「七十致政」。
不實行官僚終身制當然是件好事,但看看「七十致政」的上下文,我們也許會有另外的感受。
在《禮記·內則》裡,規定了七十歲應該享受的待遇:「大夫七十而有閣」(可以有自己存放美食的菜櫃);「七十養於學」(年七十以上的可以在大學裡養老);「七十杖於國」(七十歲可以在國都拄枴杖);「六十宿肉,七十二膳」(六十歲的人應該隔一天吃一次肉,七十歲的人除吃肉外還要另外再加上一樣美食)……把這些待遇合在一起,那就是,一個人到了七十歲,就被國家供養在大學之內,在他的房間裡有專用的食櫃,櫃子裡放著各種各樣的美食,每兩天可以吃頓肉,同時還有精美的點心和小吃,吃飽之後可以拄個枴杖在首都四處視察……由此我們應該可以感受到,在當時,能真正享受到這麼高待遇的人一定少之又少,否則,在國民生產總值極低的情況下,國家的財力根本受不了。更進一步,我們應該由此推知,在當時的情況下,能活到七十的人應該少之又少,「人生七十古來稀」嘛。所以,所謂的「七十致政」,雖說是到了七十要退休,但和終身制是沒有太大區別的。
致仕之後怎麼辦
「致仕」也稱「致政」,就是今天所說的「退休」之意。夏、商、周均有官員年老致仕的制度,官員到七十歲即可退休,此即所謂「七十致政」。現在的問題是,在封建社會,歷代都沒有「高薪養廉」之說,因此,官員的俸祿都不是太高,對於一個奉公守法的官員來說,退休之後怎麼辦?
其實,對於退休官員的待遇,歷代都有明確規定:
夏、商、周實行「世祿制」,即各級封君享受自己封地上的收入,官位及俸祿可世襲。因此,在當時,退休和不退休是一樣的。只是當時規定,官員退休後,應該到各級學校去傳播知識(養於學)。
秦漢實行「爵祿制度」。秦漢之爵分為軍功爵和賜爵,主要依據功勞而定,賜爵面廣,爵位與官職無固定聯繫。爵和祿各成系統,爵表示特權,祿則是供職後的待遇。漢朝規定,公卿退休後受到優厚待遇,一般給原俸的三分之一,功勛極其卓著的少數官員甚至可以享受原俸。另外,在退休時還有一次性賞賜,如錢、黃金、糧食、房屋、車馬等。
由於魏晉南北朝時期門閥士族的橫行,退休制度執行情況欠佳,不肯按時退休的官員很多,造成機構的臃腫和效率的低下。
隋唐時期,官員身體欠佳或年逾七旬即可退休,五品以上官員退休由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員退休則由尚書省批准。五品以上官員退休享受半俸,有功之臣因皇帝特恩者可獲全俸。
宋朝則是另外一番景象,朝廷為了鼓勵官員按時退休,自神宗以後准許官員帶職致仕,並對退休官員給予種種禮遇和優待,一度准予領取全俸,並設置大量宮觀安置致仕官員。
明代官員退休制度較前代更加制度化。朱元璋將退休年齡從前代的70歲提前到60歲。明孝宗甚至規定,有病的官員可在五十五歲冠帶退休(近似於今天的「內退」,退休者依然著官服,並享有一定的特權)。明代官員退休後仍享有一定的待遇。官員退休後一般是回故鄉養老,其返鄉交通工具和途中費用由政府提供,回鄉後仍列名官籍,享有免稅免役特權,地方官府還要派人為其服役。除此外,還規定:如四品以下官員退休晉級一等,官員退休,其子孫可獲蔭補資格。有特殊貢獻的官員按原俸祿發放,一般官員則多是半俸。
清朝退休制度規定,年滿60歲的官員即可退休,退休後官員仍名列官籍,享有免稅免役特權,並有向皇帝陳訴地方政務情況的權力。退休官員一般均回故鄉養老,退休官員俸祿一般按原俸祿減半發放,但對那些有特殊功績的官員,如打仗負傷者,則全數發給。
由此可以看出,在古代,退休之後的官員並沒有多少衣食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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