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登記條例(初稿)》引起爭議

中國媒體近日登載了公安部門起草的《姓名登記條例(初稿)》的內容,引起爭議。公安部戶政處表示,披露正在內部討論的條例是泄密事件。下面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林坪的報導。

甘肅的《西部商報》報導稱,中國公安部已經起草完成了中國首部姓名登記法規《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並已下發各地公安機關徵求意見。條例規定,公民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也可以採用父母雙方姓氏,按照雙姓起名;姓名不得含有損害國家或者民族尊嚴的;違背民族良俗的;容易引起公眾不良反應或者誤解的詞彙。姓名不得使用生僻字、外國字等。報導說,有警察對這一規定表示歡迎,因為以前換發身份證時,很多人姓名中的生僻字,不能輸入電腦,造成不便。對此,在美國的社會學者劉曉竹評論說,

「生僻字,中國的文字就是那麼多,如果說電腦上不能輸入,就要改進電腦,不要剝奪老百姓的權利,這一點就特別反應出中國體制的特點,先讓當官的滿意了,當官的舒服了,方便了,就不管老百姓的需要和權利。這就是體制的慣性。另外,從這個事情公布的前後次序來說是本末倒置,為什麼現在這樣的事情公安局內部徵求意見,應該公安局是向社會服務的、向老百姓服務的,先看老百姓滿意不滿意,公安部門如何配合,他們是第二步徵求意見的對象,中國一黨專制的體制完全是本末倒置。」

上海的《新民網》的報導說,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戶政處表示,這一條例目前僅在內部徵求意見,內容被公開屬於泄密,公安部正在追查媒體是如何得知條例內容的。現在美國的網路雜誌《中國事務》主編伍凡對此表示,

「什麼是泄密?什麼叫密?我認為跟公眾有關係的不應該‘密’,如果牽涉到國家利益、國防、外交還有一些軍事,那就是‘密’。這個完全是跟人民生活、文化習俗都有關的,叫什麼‘密’呢?毫無‘密’!中國最大的毛病很多出臺的官方所謂的規則、通知等等就是那麼兩三個人去決定全中國十幾億人口的命運。這是很荒謬的。像這種事情它應該開聽證會。」

草擬中的《姓名登記條例(初稿)》還規定了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的條件:1.與在同一單位或學校的人同名姓名;2.與知名人士同名的;3.與聲名狼藉人相名的;4.與被通緝的犯罪嫌疑人同名的;5.名字可能造成性別混淆或誤解的。而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只能申請變更姓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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