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新規定好比"一個泥巴手槍來嚇唬人"

中共中央紀委最近表示,有腐敗問題的幹部如果在5月30號到6月30號一個月內主動交待問題,可獲從寬處理。有人對這此舉是否能遏制腐敗表示懷疑。

中紀委發布的新文件禁止領導幹部利用職權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購買房屋汽車,禁止為他人牟取利益,從中收受股票,合辦公司獲得好處。原河南民間組織「腐敗行為觀察」創辦人安鈞先生因為從事民間反腐敗活動,曾受官方打壓而坐牢。星期五安鈞先生接受採訪時表示,中紀委這個規定讓人感到可笑,好比三歲小孩捏了一個泥巴手槍來嚇唬人:

「中國這麼多的法律都起不到作用,而且現在是越反越腐敗。發一個所謂的規定,能起到什麼作用?挺荒唐的!這是個諷刺嘛!」

中紀委表示,有腐敗行為的官員如果在5月30號至6月30號之間主動交代問題,會獲得從寬處理。在這以後出現問題的,將被嚴肅處理。山東大學退休教授,《百年禍國》一書的作者孫文廣先生說,腐敗官員肯定是能拖就拖,誰會去交代問題?

「共產黨的幹部是經過了多年的運動什麼的,已經是很熟悉這些技巧了。想通過這樣的辦法來讓他們交代是很難的。過去說‘坦白從寬,從寬處理’實際上坦白了以後照樣處理。這是第一;第二就是他們會忍一下或者拖延一下,過了這一關就沒事了。因為大量大貪污犯都是逃得掉的。很多人就是這種心裏:能拖就拖,能扛就扛。而且他們的偵察手段、偵察力度都是很有限的,就是嚇唬嚇唬、敲山震虎。我覺得不會有太大的作用,風聲大雨點小。」

中國官方近年來不斷表示加大反腐敗力度。資料顯示,中國去年有大約10萬名官員因為腐敗受到查處。前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因受賄六百多萬元人民幣最近一審被判處死刑。安鈞先生說,反腐敗的工作需要有效監督:

「中紀委的規定能起到作用的話,就是要有一個監督的前提。誰來監督實行,各級黨委政府一把手來監督就很荒唐。自己監督自己,自己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很定是無效的。中國要治理腐敗的話必須用民眾直接選舉法,涉及到民生利益的縣市級官員必須取消由上級任命的方法,而由民眾直接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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