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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良洛及其整個海淀區的利益群體

 2007-06-10 13:2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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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北京海淀區一個區長,周良洛居然能夠捲入這麼多的非法斂財事務,他不可能一手遮天,唯一的解釋,就是他屬於一個盤根錯節的以權力和利益紐結的群體。他身後的背景深不可測。

「入土為安」?沾「土」就完!

據多維社特約記者白曉雲報導,周良洛被中紀委調查,主要是涉及土地問題。

3月2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下發了本年度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的安排,其中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列於首位。

4月6日,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監察、紀檢等八部門聯合動員部署,於4月起在全國範圍內展開樓市專項治理,其主角監察部是與中紀委「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合署辦公」機構,重點在項目立項、土地取得、規劃審批、預售許可等環節,懲治違規審批、濫用權力、違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許可中的索賄受賄等行為。值得注意的是,以往治理的重點在土地出讓環節,目前,審查和治理已經前移到規劃環節。

自2006年10月底以來,受中央的壓力,北京市也清理土地違法,甚至徵用3顆衛星來監控違法用地行為。當時就已提出,清理的重點對象是區縣一級的地方政府。2006年一年,北京至少檢查發現違法建設用地11786宗,建築面積達450萬平方米。

周良洛為何被查?說法甚多。據稱在「非典」期間,他要求轄區內各醫院採購指定公司的抗非典產品,其中包括清華紫光公司的測溫儀與消毒車等,引發各醫院不滿。這家公司的董事長,正是周良洛調任朝陽區之後,接替其擔任清華團委書記的徐景宏。周良洛強行上馬在海淀的六里屯建垃圾焚化廠,這個項目投資金額過億(一說有八至十億元),而項目是由其妹妹周瑞娟經手。

人們的視線最後集中到土地上來:周良洛在朝陽區、海淀區任職期間,朝陽區、海淀區兩區相繼成為北京的「經濟龍頭」,海淀、朝陽並列為2003年以來北京八城區中房地產最發達的兩個區,也是北京2008年奧運場館的主要建設地。周良洛先後手握兩大「旺地」的審批權,自然成為開發商公關的重點目標。在北京從事多年地產開發的業內人士透露:「在土地市場公開交易之前,區政府對轄區內的土地通常是很有話語權的。」換句話說,周良洛就是一言九鼎的角色。更何況,周良洛同時兼任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主任、海淀區北部地區開發建設委員會主任,這些都是左右土地流向的命脈職位。

周良洛出事後,關於其土地違法的傳言不絕於耳,什麽「打著舊村改造的幌子,把57畝耕地白送給上地房地產有限公司」,什麽「把208畝宅基地謊報成工礦用地和毛地,協議出讓」等等。

海淀區上地科技園區,是周良洛任內著力開發的海淀招牌項目,周亦曾多次赴上地視察。上地科技園區內的土地項目,大多由北京實創房地產開發公司獲得,該公司成立於2002年3月,系實創高科技發展總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數年來在上地共開發各類土地項目達75萬平方米。而實創高科技發展總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長廖國華,此前為海淀區區委書記助理、教委主任。

富妻經商 周家財產逾千萬

周良洛經商的妻子案發,是他受審查的導火索。去年遭「雙規」的海淀副區長星志國供出周良洛利用職權把「兩億元的地產項目」批給自己妻子的公司,這樣牽涉到他。

周良洛的妻子名叫魯小丹,1962年6月生,哈爾濱人,早年任職於北京歌華集團。2000年1月,北京盛世風華現代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下稱北京盛世風華)註冊成立。在50萬元註冊資本中,魯小丹與另一自然人孟鋼各出資25萬元,魯任公司經理和執行董事。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企業投資諮詢、企業兼併、改制、重組諮詢及經濟信息諮詢等。公司位於朝陽區東三環南路21號(當時周良洛在朝陽區當宣傳部長)。2001年2月,她又注資30萬元創立北京誠信世家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自任法人,主營業務為「企業形象策劃」。

據知情人士稱,周良洛與魯小丹在位於首都機場、國貿CBD與建國門所組成的「黃金三角區」中心地帶的幸福二村32號樓擁有一套住宅,建築面積達283平方米,他們將之出租,月租金約1600美元。這套房子2000年,開盤時均價約每平方米7000元,乘以283平方米,其總價為196萬元。而目前,幸福二村每平方米價格已經突破2萬元,周良洛夫婦擁有的這棟房產總價已達500萬元。

《財經》雜誌稱,周良洛夫婦在海淀另外至少還有兩套住房,再計入魯小丹名下的一輛豪華轎車,周氏家庭資產粗略估算已逾千萬元之巨。周良洛顯然存在巨額資產來源不明的問題,亦未如實申報個人財產。

與京城地產巨頭關係不一般

不過周良洛接受調查,與土地有關,人們很自然地首先把目光聚焦在京城地產巨頭「泰躍系」身上。

自2006年6月中紀委查辦劉志華案件後,泰躍集團董事長、41歲的劉軍就已被帶走接受調查,後被司法部門羈押。

劉軍及其控制的公司一直扎根於海淀區,2002年周良洛主政海淀區後,劉軍的「泰躍系」進入飛躍式發展期,曾開發「怡秀園」、「太月園」、「太陽園」等樓盤,尤其是曾於周良洛轄區內開發「褐石花園洋房」等高檔樓盤,並相繼染指多家上市公司,例如,他是茂化實華、G金環的大股東。

泰躍集團內部人士透露,泰躍集團目前在北京擁有土地儲備近90萬平方米,其中絕大部分在海淀區,其中不乏西北三環沿線以及圓明園、清華大學附近的大片黃金土地,在土地閘口日益收窄的今天,泰躍集團在北京竟有如此豐富的土地儲備,怎不令人眼紅?

這些土地儲備,都是在2004年土地全面「招拍挂」之前,通過協議轉讓等渠道獲得的。一個鮮明對比是,大限之後,泰躍集團從未在土地公開市場上露面舉牌競價。

泰躍集團與海淀區政府的另外一層瓜葛,是其與海淀區政府共同合作開發「海淀區北部地區」。所謂「北部地區」主要是指百望山、西山以北的廣闊地區,總面積佔海淀區的51%。周良洛在調任海淀區長之後的第二年,海淀區提出了開發「北部地區」的戰略規劃,「北部地區開發建設委員會」這一年成立,周良洛兼任主任,海淀成為開發商競相拿地的「黃金區域」,泰躍集團正是搭上了海淀開發的「快車」。

安寧莊土地案

一場「民告官」的土地違法案件,是導致周良洛受查的導火索之一。

安寧莊(現已改為安寧莊居委會)毗鄰上地科技園,在北京市地圖上,大致為北五環、城鐵上地至回龍段、八達嶺高速三線所包圍區域。歷史資料顯示,安寧莊佔地3000多畝,其中宅基地約200畝,耕地近2800畝。

海淀區國土局資料載,截至1995年大規模徵地後,該村餘有1200餘畝地,且多為稻田,此後再無重大徵地項目。隨著近年來海淀城區擴張,該區域房價猛漲,每平方米單價超過8000元。時至2002年6月12日,周良洛履新海淀代區長僅兩個月,即簽發「海政發[2002]66號文」,啟動本區城鄉結合部地區鄉村集體資產處置及集體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周良洛自任組長。包括安寧莊在內的海淀一些近郊村,被納入此次試點。

此後,周良洛連續簽發12份文件,撤銷尚未進行集體資產處置的安寧莊村委會,該村村民被分批「農轉非」並入清河街道辦事處。該村1200餘畝集體土地變身國有,並相繼轉讓給各房地產開發商。知情人士透露,安寧莊村長勾結海淀區個別領導,在上報北京市政府時謊稱「安寧莊已經沒有耕地」,使安寧莊的多數土地變成「黑地」,並把安寧莊村民「農轉非」(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村長將村中土地、資金、和其他村集體財產用來搞非法房地產建設,其中燕尚園、左鄰右社、班加羅爾中心等房地產項目,均是用黑地和村集體資金所建,總價數十億人民幣,村長本人也因此成為億萬富翁。

該村村民居住的土地,在海淀區上報給北京市申請徵地文件中,被說成是荒蕪的「毛地」。張宏生說:「這麽多人都生活在這裡,怎麽能是‘毛地’呢?周良洛在*作中欺上瞞下。」

2006年初,張宏生、崔文珍受安寧莊原百餘村民委託,在行政復議未果之後,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控告「海淀區政府涉嫌違規批地」,周良洛以區政府法人代表身份成為第一被告。

此案經兩次開庭,2006年10月21日,海淀區法院下達行政裁定書,以張宏生已轉為城市居民、不具原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為由,駁回了張宏生的起訴。崔文珍認為,在庭審期間,法院及對方辯護律師均認可安寧莊的土地審批存在嚴重問題,但由於被告系海淀區政府,故不可能支持其主張。

2006年12月22日,原告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4月6日,在周良洛被中紀委調查的同一天,此案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該村村民由於在2001年已經被轉為城鎮居民,與爭議土地已經脫離關係,不再具有申訴的資格。
北京市一中院作出裁決時,自然還不知道周良洛出事。在周接受調查之後整整一星期,4月13日,事情發生戲劇性變化:這個超過3千畝的土地糾紛案件,正式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

這一事件,可能只是周良洛「經營城市」理念的一個例子。知情人士透露,不僅是安寧莊,周良洛違規批地的的範圍可能會擴大到整個海淀區北部地區。安寧莊只是北部地區的一個行政村。

去年年底,北京市國土局公布的10大土地違法案件中,除了孫蓮蓮非法佔用海淀區上莊鎮皂甲屯村集體土地案外,海淀區並無別的項目上黑榜。然而,周良洛事件後,人們相信,海淀區的土地違法案件會相繼浮出水面,其中有可能會涉及著名開發商和高層官員。

星志國案中的懸疑商人

公訴機關指控星志國收受賄賂200萬元港幣及20多萬元人民幣,同時隱瞞存在香港的港幣、美元等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幣200餘萬元。星志國早於2005年7月23日被檢方刑拘,同年8月6日被正式逮捕。案發時,星志國已經從海淀區副區長的位置上離任,擔任一家國有公司的老總,但所涉事項均是在其擔任海淀區副區長期間發生的。

對於檢方指控的受賄20多萬元人民幣、隱瞞200多萬元境外存款,辯方並無異議,控辯雙方的爭論焦點是「受賄200萬元港幣」。公訴機關認為,星志國涉嫌向一商人索賄200萬元港幣。星志國的代理律師是京城著名刑辯律師錢列陽,曾為劉曉慶稅案、原綏化市委書記馬德賣官受賄案、原中央電視臺導演趙安受賄案等提供刑事辯護過。錢列陽辯護說,這個商人是星志國的朋友,幾年前從海外回國創業,向星借了200萬元。此後兩年,由於此人一直沒有主動提及還錢,星志國便以「自己要買房」為由向其索要債務,對方就歸還了這筆錢。律師認為,「這樣做既顧全了朋友的面子,也平了他們之間的債務。」因此,200萬元港幣「不是索賄而是索債」。

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鄉萬柳工程是北京市綠化隔離地區建設的重點工程,是北京市政府的《總體規劃》,根據此規劃,北京市政府自1994年以來先後制定了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主要有「京政發(1994)7號」、「京政辦發(1996)55號」、「京政發(2000)12號」、「京政辦發(2000)20號」等。依據相關法律,在實施綠化隔離地區進行新村建設過程中,我地區自1999年開始了對農民集體所有的糧田、菜地和農民的宅基地的進行徵用和對農民的房屋進行拆遷。

在整個的征地和拆遷過程中,海淀鄉和其下屬的萬柳房地產開發公司,並沒有就征地和拆遷工作對農民進行公告,也沒有就征地和拆遷工作向農民徵求意見。違背相關立項批復,擅自實施建設。整個工程使得當地農民在生產和生活方面,受到了嚴重的實體利益的損害。使得農民處於上班無崗、種地無田、看病無險、居住無所的境界。考慮到這是國家的重點工程,農民們甘願犧牲小我利益,支持國家建設。

然而通過最近海淀區建委組織對幾戶拆遷戶的「拆遷聽證會」和他們就萬柳工程的征地和拆遷工作的質疑,以及所進行的訴訟中,我們瞭解到海淀區政府、海淀鄉和萬柳公司是在打著建設國家重點工程的旗號,實際在進行違法的土地徵用、買賣和拆遷,進行房地產開發牟取暴利。其後果使得當地的農田、糧田、菜地和農民宅基地被非法破壞和徵用,變成建設用地開發房地產。不但給國家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也嚴重侵害了農民的利益。

現就其涉及到的主要違法審批文件列舉如下:

1、北京市人民政府簽發京政地《2002》第2號文件,其內容同意徵用海淀鄉萬泉莊村農村集體所有村莊工礦用地64。8086公頃,代征市政道路用地17。1546公頃,代征綠化用地8。7831公頃。其中同意使用64。8086公頃為建設用地。

說明:徵用工礦用地其中包括了糧田、菜地和宅基地;

2、北京市人民政府簽發京政地《2002》第162號文件,其內容同意徵用海淀鄉萬泉莊村農村集體所有村莊工礦用地20。14公頃,代征市政道路用地18。81公頃,代征林地30。17公頃。其中同意使用13。09公頃為建設用地。

說明:徵用工礦用地其中包括了糧田、菜地和宅基地;

3、在同一年裡2號和162號兩個批文先後涉及徵用農用地合計123。9017公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准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第五十五條:徵用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三、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

4、由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簽發的「國家建設用地批准書北京市(2002)京國土房屋建字第58號」,其中在土地取得方式一覽中為有償取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3款:供地方案經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向建設單位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有償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劃撥使用國有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土地使用者核發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說明: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是屬於越權審批,而該局並沒有和土地使用者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使得土地使用者在獲得土地的同時沒有交納相關的土地出讓金。使得土地使用者在獲得土地後沒有進行項目開發,而是將土地轉賣,牟取暴利。

5、由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簽發的「國家建設用地批准書北京市(2002)京國土房屋建字第58號附件」,在批准用地面積一覽中糧田、菜地、企業用地、宅基地等內容中均為空白,是為掩蓋佔用上述土地的具體事實。

以下為海淀區人民政府、海淀鄉人民政府和萬柳公司的主要違法行為:

1、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京政辦發(1996)55號,在實施市區綠化隔離地區綠化建設中的有關配套政策中,規定的在綠隔項目建設中對於土地徵用、農民安置均有一系列優惠政策。而海淀區人民政府、海淀鄉人民政府和萬柳公司卻將政策中規定屬於農民的優惠條件,變成他們實施賄賂、以權謀私、牟取暴利的手段。

2、根據55號文件,海淀鄉和萬柳公司將國家用於安置農民,無償劃撥的土地,違法倒賣,牟取暴利。海淀鄉地區所有糧田和菜地已經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豪華的海淀區政府辦公大樓、海淀分局辦公大樓、高價的商品住宅、海淀公園和高爾夫球場。

3、萬柳房地產公司,在海淀鄉萬柳地區實施房屋拆遷工作中,夥同海淀區建設委員會,侵吞農民拆遷補償款2。8億元。

4、海淀鄉人民政府和萬柳公司在萬柳生態社區內,位於萬柳小區中路和巴溝南路交匯的西南角處,違法佔用土地,違章建成了兩棟連體樓房,私自制定項目性質為「回遷商品樓房」,用於拆遷居民安置,房屋質量差,安全隱患多。該建築建成後,又通過違法手段取得了相關批復。

5、海淀鄉人民政府各部門負責人,對於人民反應的問題無意解決,反而利用農民維護自身權益的行為,成為他們達到實現政治目標的手段。

6、每年海淀鄉和萬柳公司均撥出大量資金,以滿足其各部門負責人員,進行奢侈辦公、公款旅遊、巧立名目增加福利、年底獎金的開支。部分高級領導平日裡生活奢靡、作威作福、其名下有大量房產和企業股份,實在不是他們這級能夠通過合法所得可以滿足的。

7、海淀鄉和萬柳公司在行使工作中,不是本著「以人為本」的工作態度和做事精神,而是將對處於弱勢地位的人民群眾施展暴力,將他們的工作任務強加於人,屢次雇佣社會上的黑惡勢力向人民施暴。我們忍無可忍!

海淀鄉村民強烈要求:對於海淀鄉萬柳地區的違法事實,我們希望中央,國務院等我們的最高權利機關,能夠下來調查核實,能夠依法解脫海淀鄉人民群眾的苦難,依法懲治這些打著國家政府的旗號,實際是以權謀私、侵害國家利益、禍害一方百姓的官員和黑惡勢力。

四季青的問題是通天大案,只有胡溫下決心辦才能辦的了。看看在四季青搞開發的老闆哪個後臺不是通天。世紀城的黃如倫的後臺是賈慶林的,儷城的後臺是汪光濤,包括雙新開發的後臺是鄧小平的子女。。。。。。王德貴算什麼?和這些人比起來狗屁不是。

四季青的問題反映的是社會問題,王也是從一個憨厚的農民子弟退化變質為一個腐敗份子,這是大環境造成的。從中央到地方哪一級領導乾淨。王德貴第一次離開四季青以前老百姓對他還是認可的。後來來的呂書記,秦書記就把四季青毀了。王從玉淵潭回來就變了。變的知道撈錢了。他先把賈國春的幾家頻臨倒閉的企業用600萬收購[當然收購用的錢卻是集體的。這些企業也有他的份。賈只不過是為他打工。他還把當時被通緝的嫡系楊寶江來負責開發。結黨營私,中飽私囊。王遭到四季青人的唾棄是因為他為了個人利益出賣了老百姓利益;大小通吃貪得無厭;黨委成員得到了好處閉嘴不說話,黨員為了那每月的100元[四季青的黨員比老百姓每月多拿100元退休費,還美其名曰會務費]成了他們的幫凶。所以才造成王一夥熟視無睹,膽大妄為。把一個美麗富饒的的四季青變成了千瘡百孔貧困落後鄉。為四季青的輝煌揮汗撒雨的老人退休只能拿二三百元。他們以股份制的形式把集體企業賣給個人,廣大職工不是股東沒有股份,只能在家待業拿三百的生活費。極少數人得到了好處。老百姓怨聲載道。人著人死天不肯,天著人死有何難。善良的老百姓你們看著吧,他們會受天遣。會受到報應的,沒看到嗎?胡哥溫哥已出手了嗎。王得貴李德貴張德貴等一定會走上人民的審判臺接受審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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