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第三勞教所對法輪功群眾施「繩網」「扎粽」等酷刑

廣州第三勞教所位於花都區赤坭鎮,二零零五年五月由原廣州第一勞教所轉至此,它是非法關押、使用酷刑、殘酷迫害法輪功群眾的黑窩。

第三大隊常設有三間禁閉室,法輪功群眾被關進禁閉室後,由五名吸毒、盜搶等勞教犯人輪流看守。犯人在惡警指揮下,扒光法輪功群眾的衣服,猥褻行為令人髮指。他們強迫法輪功群眾長達數小時坐、站,不許睡覺,逼看污蔑、誹謗法輪功的書籍和電視片,每天逼寫所謂的「心得體會」;如果不照他們說的做,就會遭到惡警和犯人辱罵和毆打。

他們還使用一種酷刑叫「扎粽」,先把人的雙手後綁,然後將腿後綁,向上提到後綁雙手點上,捆在一起,用力向後拉,頓時令人有被撕裂的絞痛,這樣的折磨時間只要稍長,人就會痛得昏死過去。

為強迫法輪功群眾「轉化」,他們還威脅施用「繩網」酷刑。用一根長繩將人手腳倒綁,懸在屋頂電風扇掛鉤上,數分鐘,身上即刻瘀血青紫,稍長時間就會筋斷骨折。

他們還長時間強迫坐不平的小凳,凌晨只給法輪功群眾喝非常稀的稀飯,過後不給上廁所,造成法輪功群眾的泌尿系統出現紊亂,經常拉不出大、小便。更可惡的是,邪惡之徒居然還栽贓陷害說,這種現象是由於法輪功群眾以前煉功盤腿導致的。除此之外惡警還強迫法輪功群眾每天長達十小時的體力勞動,七十餘歲老人也不例外。

參與迫害的惡警有:李國明、畢德軍、武新河、潘姓惡警和鄧姓惡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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